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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还想再将消息按一会,见她低头只是忙,只好一口气说出来:“阿娘体谅我,让我进宫住些时候,就在东边偏殿里,日后还要和阿嫂多亲近。”亲近二字咬得极重,果然见阿欢在空中顿了笔,抬头看我。

她面上分明是一喜,却马上又将头低下去,低声道:“那极好。”提笔写字,一字一句,极之认真。

我知她许了母亲一千份经书,虽不必全由她抄,毕竟要作个勤勉的样子,也不打搅她,自己在案侧坐下,一手支颐,侧头看她。

她低头抄写的样子真是美。眉眼间没有了做太子妃时威盛的棱角,也没了做我的伴读时那种虚伪造作的恭顺守礼,反倒呈现出一种天然去雕饰的美来,独孤绍私下与我评点,说崔明德是宝莲之华,我阿欢则是墙边蔷薇——生长不择土壤,枝叶自带芒刺,然而叫我说,我阿欢才是那一朵宝莲,不过从前受污泥的约束,到今日才破水而出,在晨曦中悠悠盛开、完全绽放,每一瓣花叶上都洒满了绚丽朝霞。比起崔明德那样一开始便在池中高高盛放的白莲,我阿欢这样的才更美、更叫人心疼。

我痴痴地看着她,不防她写完一札,转身将笔尖在我眉心一戳,留下一个湿漉漉的墨点:“看什么呢?这么出神。”

我道:“看阿嫂的字,真是越发隽秀了,什么时候也教教我,让我的字也写得漂亮些。”

她白了我一眼,站起身问:“大郎呢?”

乳母们忙将守礼抱出来,小家伙吃饱了,不哭也不闹,两只黑眼珠滴溜溜地转着,四下里寻人,见了阿欢,便露出笑来,口水随着笑容溢出,沾湿了新换的小衣裳。

阿欢爱怜地接过他,抓着他藕节一般的小手上下摇动。我本想去挽她的手,怕又惹出什么乱子,便不敢了,只得跟在她身后乱转,她将守礼抱了好一会才想起我,转身问:“你瞧他,可像不像我?”

我有些不忿,看看这小东西,又看看阿欢,嘟囔道:“他生得比你白净多了。”

阿欢却不生气,抱着守礼叫我看:“你看,他的手这样握,以前七娘小时候也喜欢这样。”又看我:“你有时候也喜欢这样握手。”

我道:“小郎君和小女娘,怎能一样?我这样大一个人,和他们这小人家,怎能一样?”

她笑而不语,明明自己也是半懂不懂,却装出个母亲样子,抱着守礼慢悠悠地在殿中绕,这小东西吃饱喝足,在她怀里两手上下挥舞,那小腿本没什么力气,偏要一上一下地跳。我本来还厌他抢了阿欢的注意力,待见他这扑腾的模样,又有些心痒,便推阿欢:“让我也抱一抱。”

她不肯:“你笨手笨脚的,把他摔了怎么办?”

我嗤笑道:“刚才是谁急得面红耳赤的叫乳母的?好意思说我。”

她害了臊,睁眼道:“凡事总是从无到有…”话音刚落,知道上了我的当,便来瞥我。

我笑嘻嘻道:“凡事总是从无到有,所以我抱抱他,抱着抱着,也就习惯了。”说着伸出双手去引守礼,小家伙倒也不怕生,咯咯笑着就望我怀里扑。

阿欢无法,只能将守礼递给我,嘴里还嘟哝:“他年纪小,根骨未全,你抱的时候当心些。”

我虽一口应下,真将这小人儿抱在怀里时却又有些忐忑起来——他真软啊,像是稍一抬手就能捏碎似的,又顽皮,两手两脚不断地摆动,叫人不得不战战兢兢、如临大敌。然而真抱住以后,又觉得他乖极了,脸颊胖嘟嘟的,毛发稀疏柔顺,手脚又圆又短,身上还散发出一股婴儿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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