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 / 2)
司马那边喜气洋洋地告诉我“第一炮打响了,市场反映很好呢。”
“哦。”
“赶紧补第二本”他说“趁热打铁。”
写字的同时还要为处女作造势。我的毕业论文也要在这几个月结束,加上马上开始的gre考试,我每天只有五六个小时休息时间,压力一大,人立刻瘦了一圈。写稿写到凌晨,怕打字声影响同室同学,我索性搬到公寓去住。闹钟定两个,一个放在床头,一个放在床尾,这样才可以保障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手指。
司马这家伙,每次布置一大堆功课,末了假惺惺说“注意身体”
“你干脆去学半夜鸡叫吧!”我赌气说“无商不奸!”
“嘿嘿嘿。”老钱苦笑“赶时间要紧,不管怎样一定要大团圆,这是读者反馈的意见,有人说要是结局不美满就不买书了。”
“大团圆有什么好?偏不大团圆!俗!”
司马郁闷,不出声。交稿前司马从不跟我一般见识,等到要稿费时我自然会抱着他腿痛哭流涕。脾气这么好的东家也实在难得,所以我一挨板砖便转手找他撒气,只是不知道又苦了哪个小编做出气筒,呵呵。
老作家们多舒坦,一个个颐养天年,高兴了出来做和蔼可亲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谁也不敢不买帐。年轻一代没有那好运气,说是作家,一个个出尽百宝,装疯卖傻发骚扮嫩吸引眼球,只差没把内裤拿出来卖,人必先自辱而后人辱之,也不怪读者看不起。好比以前的老演员现在都升格成表演艺术家,年轻艺人一边为饭碗出卖肉体灵魂一边还得挨舆论骂,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可是,谁管那么多呢?再过两年,风头过去不红了,就是求人来骂也没人肯赔时间进去,大家都要吃饭啊。
捧起一个来,再亲手把它打下去,热闹喧哗中大家都有事做,公众得到消遣和心理平衡——原来名人也不过如此。皆大欢喜。
搬出来以后每天得搭车回学校,左邻右舍进出皆直奔地下停车场,我一个人跑到马路对面等公车,好不寒酸。不过这我是死也不对猴子说了,免得他觉得我在暗示他送东西。别人送是一回事,开口要是另外一回事。不过我已经在准备毕业论文,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倒也不必太在意。
“快点”晶晶一个劲催我“老处女要点名的,迟到就完了。”
“等等,我要杯咖啡就来。”我气喘吁吁在走廊拐角的自动咖啡机里投两个硬币,出来了,顾不得烫,抓一把维生素胶囊一口气灌下去。
“大小姐,又不吃早饭啊。”晶晶同情地看着我。
早饭早就从我生活中消失了,我宁可多睡十分钟。不过精神是好的,司马发华北地区的畅销书排行榜给我看,已经打到第二名“在新人来说成绩很好了”
给自己做事没有理由偷懒,只要看到希望就有力量,我顶着熊猫眼日夜奔忙。不过也真够戗,有个网站售书做宣传时答应给读者三千个作者签名,我签了一宿直到手抽筋。在外地做活动,向所有人鞠躬、媚笑,自己都觉得自己假得不行。三天两头跑去跟辅导员老师请假,老头儿一见我就皱眉头。
虚名是有了,间或有热心的读者跑来要签名,我很感动,一概答应下来。相熟的杂志约稿自然也不能拒绝,不然被人指着说过河拆桥。不能不做,流行文化瞬息即逝,你不做自有潮水一样的新人涌进来,文笔也许差些,可是谁会细究其中差别。一年前有家本市杂志盗用了我的稿子,我找上门去,刚开口即被指着鼻子问:“你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真正贼喊捉贼。一年后反而主动来做采访,大家有商有量谈笑风生,人家只当没这回事,我也顺水推舟不提过往,说那么多干什么?意气之争权且放一放,利字当头,赚钱要紧。人不要脸,百事可为。不是个中人,还真不知道不要脸的好处。
合作中间自然要出去一起腐败一下以加深感情,吃吃喝喝,互道仰慕。不能不去,若是不肯入乡随俗,早晚自食苦果。文人尤其得罪不起文人,铁笔如枪,稍微伺候不周,立刻变成众人的靶子,莫名其妙揽上一身是非才真叫不划算。
最可笑的是老许居然也打来电话,我看着号码窘得要死,只好假装没人接。他立刻又发来短信:“好久不见,我想我们再见面时一定不是以前那个样子了,不如今晚一起出去吃顿饭,你看如何?”
呵呵,我潦倒时他不闻不问,我刚起步走出点样子,他立刻旧情复燃。真厉害。
我轻轻按了“删除”键,不要这么秀逗好不好?
晶晶悄悄告诉我说“老许和人说你嫌贫爱富,抛弃他是因为他没钱带你去吃大餐。”
我大笑“是,其实我是妈妈桑,每天半夜出门去夜总会钓凯子,你信不信?”
我很坦然,也很庆幸,幸亏当年他弃我如蔽履,不然留到今天养虎为患,不知道要被算计成什么样。
gre还是勉强考了,不过希望不大,英语是真东西,下多少工夫就是多少收获。我很沮丧,猴子安慰我说,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这样至少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多待一年。
我点头称是,可是心里还是很不舒服。我惨兮兮对猴子说,猴子,我太累了,我不想做了,怎么办?
我养你好不好?
我有点失望,在我放浪形骸的狼皮下有一颗封建保守的小羊心,我很希望他说,我娶你好不好?自从那套破房经手后他再不提他和他太太的事,这在我意料之中,有得必有失。我有点后悔当时没当机立断把房产证扔回去,我养得起自己,我最想要的,不是一套冰冷的房子,可我害怕午夜梦回时空洞的绝望,我身体越来越差了,时常在凌晨一身虚汗地从噩梦中惊醒,然后就半宿半宿地睡不着。有一天我被床头一个黑影吓得失声,哆嗦很久才发现那不过一件大衣。那时我极度渴望有个人和我说话,什么都行。我愿意用一切来交换一个愿意在半夜抱我的人。
但是不能和他说,不然他又要疑心我惦记他什么。
他每天都打电话来,哪怕只有一分钟时间,大家都忙得要死,只能说“你在干什么?哦,开工了?我也要干活了,呵呵。好的,再见。”
我同校的一个小男孩请我看电影,送了一束半蔫的百合,吭哧了很久说不出话来,尴尬腼腆的样子,我见犹怜。我忍着笑一本正经地对他讲了很多客气话,我配不上他希望他以后找到更好的之类。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么小的孩子多半没有阅历,爱情就是无聊生活的全部。我不忍心伤他太深。骂自己两句,不疼不痒,有什么损失?只要他别恨我就好了。
晚上格格笑着讲给猴子听,猴子也笑“你先答应着他,咱家还缺一个花瓶。”
我心里平空起了一刺“呵呵,我干脆嫁他好了,我结婚你送什么礼?”
猴子倒也爽快,稍愣一秒钟便道“现在我为你开一个户头,每月打款进去,等你结婚时,我送这个给你做红包好不好?”
“那倒不用了,我不缺钱,不过到时候请你观礼,你不准不来。”
猴子声音硬起来“我不来。”
“你不来去哪儿?”
“你在北方结婚,我就去海南。你在南方结婚,我就出国去玩。”
我咬牙切齿“好,你自己说的。”
当下关机,晚上辗转反侧,一晚上做无数怪梦,支离破碎。第二天猴子准点打来早安电话“起床了么?小懒猫。”
“起来了好困你呢?”
若无其事,心里暗暗埋下一个结。猴子比我自然得多,不过相信他心里有数。
号称相爱的两个人,各怀鬼胎,尔虞我诈,明枪暗箭。
都在试探对方。
猴子发给我的新照片上,眉目工笔画一般细致。奇怪,我觉得自己老得飞快,他却越来越年轻似的,他是个厉害的人,中年了,出落得更像一只狐狸,一只漂亮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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