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夜狼明珠(1 / 2)
看着铁慕容门下的弟子飞快的消失在视线里,孙思邈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徒儿啊,真是多亏你啦!”
他知道,自己数十年的名声,是被唐朝保住了,但刚才的凶险,也是显而易见,要不是唐朝比画下这样的方式解决争端,自己武功只及得上专信,一旦被铁慕容识破真相,那就是可怕的下场。
专信也说道:“唐贤弟,我从未想到,你竟是这样的厉害,你的临场发挥能力,真的使为兄汗颜,我自信武功不比贤弟差,但要是真的和这个叫公孙无依的对上了,一定不会抢先进攻,一定会摸清他的虚实之后再图进取,可我也知道,那样的话,定然也会失去先机,不能使出你那令人叫绝的‘斩刀势”,占到上风。“
唐朝就叹息一声:“可惜还是功败垂成,那个铁慕容真的不简单,几句话就使自己弟子摆脱了劣势。”
孙思邈也点头:“不错,铁慕容的武功,无疑已经入了化境,也是一个聪明才智之士,可使我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收了一个这么愚蠢的徒弟,武功虽然练得一丝不苟,但临敌的时候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这次冒着被武林人嘲笑的危险也要救他性命,说不定我看走眼了?”
唐朝一听,立即接道:“师傅,我觉得您也许没有真正看到公孙无依这个人的真正实力,他刚才虽然中计,但我想的话,即使他师傅不救他,他或许也有救命的招数。”
“你为什么这么说?”
“弟子以为,我的身上穿了藤甲,不惧他的一击,但却可以将他一举击杀,其实也甚为冒险,他已经练到了暗劲层次的边缘,身上能发出爆响,说不定被他拼死一击,和弟子拼个同归于尽,其实,弟子还得铁慕容,他这样做,虽然是救他徒弟,但说不定也是救了徒儿一命。”
孙思邈就大摇其头:“说铁慕容救了你不错,但说公孙无依能和你同归于尽却是错误的,正确的结果是你受伤,他死。”
“不错,唐朝贤弟,他那一招虎形拳,虽然可以使你受伤,但你的连环快刀还是会立即震散他的真力,随即将他格杀,铁慕容就是看到这一点,才出手救自己弟子的。”
唐朝就缓慢的点头道:“也许吧,不过,我总觉得他的这个弟子,潜力巨大,下次再遇上他的时候,我未必会有这样的好运。”
孙思邈就呵呵笑道:“好好,尽说这些无用的事情做什,还是回家吃吃我徒弟媳妇的拿手好菜,哎哟我的天,这半天没吃饭,怎么肚子感到很饿啊?”
唐朝和专信一笑,说道:“师傅说得好,我们这就下山。”
孙思邈大袖飘飘,当先而行,仿佛脚不点地般向前冲出,唐朝和专信赶紧跟上。
就在这样高速的行驶中,孙思邈清亮的声音传来:“孩子,老夫真是佩服你啊,告诉为师,你为什么能找到我和铁慕容决斗的地方来?”
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他心中很久了,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专吸就道:“好教前辈得知,唐贤弟是在你身上种下了花粉,然后衔尾追踪而来,不然的话,偌大的终南山,我们到哪里去找前辈?”
孙思邈道:“我早就在怀疑,唐朝给我那个空瓶子有古怪,却是怎么也想不通竟是花粉,可我还是怀疑,你,你的鼻子,真的比猎狗的灵?”
唐朝就点头道:“师傅,也不是,我只是有花粉过敏症。”
乖乖,刚刚说到这里,忽然知道:我怎么将穿越之前那些术语用了出来?
果然,专信和孙思邈都是睁大了眼睛:“花粉过敏症?”
唐朝楞了一下,知道不撒谎是不行了:“所谓过敏,就是不适应,如比我一闻到花粉的时候,鼻子就会非常的干燥,即使是在空气中细微的花粉,我也能感觉得到。并且,有花粉过敏症状的人,对单一的一种花粉,有着超乎寻常的敏感,所以师傅,你既然打开了那个瓶子,瓶子里的花粉肯定会沾染在你身上,我跟在你身后一两里的距离,自然能感应到你走过的气息。
这样的事情,看似玄妙,其实不然,有些人天生能看到十来里路之外的细小东西,这在一般人来说觉得匪夷所思,但在目力卓越的人之中,却又是平常之极的事情。
像唐朝这样对花粉过敏的人,不是因为他的嗅觉不好,而是因为他的嗅觉天生实在太好,一旦空气中的花粉过浓的话,就会被麻醉,感觉不舒服。
猎狗其实天生就有一种对猎物的灵觉,所以才会找到一些珍稀的动物。
孙思邈哈哈大笑:“老夫精研药物数十年,竟不知道世间还有这样的鼻子,真的是无奇不有了,呵呵,这下可好了,要是我徒弟去刑部当捕头,肯定是一把好手。”
专信也笑道:“是啊,贤弟即使将来做了刑部的第一捕头也不是什么奇怪之事,像这样的追踪,神不知,鬼不觉,又有谁能防备得了。”
唐朝也笑了起来:“怎么防备不了,凡是和我有过接触的人,都把衣服脱掉,等洗过之后再穿。”
“哈哈,看来也只好如此了。”
这个时候,三人已经回到了唐朝的府邸,李莲焦急的接着唐朝,说道:“大哥,客厅有一个人,说非要见你。”
“是什么样的人?”唐朝有些纳闷。
“是个外国人,胡子特别长,脸上黝黑的像是黑炭。”说着,李莲也笑了起来。
唐朝见她这一笑之中风韵无限,这才一惊,我的莲妹,身上似乎在发生着某种变化,不然的话,她怎么会有如此美法,明珠美玉一般?
但他随即不敢多看,向客厅行去,行去之前不忘了叫莲儿给师傅准备饭菜。
当专信和唐朝来到客厅的时候,一个高鼻深目、满脸黑胡子的穿长衫的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听见丫鬟说唐朝大人来了,赶紧站了起来,合十行礼,头弯到了漆盖对齐的位置,十分的古怪。
但唐朝随即知道,这一定是少数民族人的风俗,也不在意,将手一摆:“罢了,免礼,坐!”
他这几句话,虽然简短,但自有一种威严,竟是身居高位,不知不觉之中养成的一种习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官威。那是长期居高位的人自然而然拥有的一种威严。
唐朝虽然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但既然当了黄门侍郎,就自然有了一种威严。
“谢唐朝大人,夜狼国使臣努占新拜见,请收下鄙国国主的一点微物。”
不知道为什么,这夜狼国的使臣竟然懂得汉语,而且说得十分的流利。
唐朝心中呵呵一笑:我还倒是什么人,原来是来送礼的,那感情多多益善的好,但却假意的推辞道:“这,这怎么行呢?”
但那眼睛,早在盯着那个叫努占新正从背上解下的袋子。
丁冬!美妙的声音传来。
唐朝的眼睛随即大亮,像夜空中的明星:“是,是夜明珠?”
“不错,唐朝大人,这是鄙国国王特意给唐朝大人送的礼物,国王大人临走时叮嘱我,首席黄门侍郎唐大人年少得志,前途不可限量,必定在朝中是个很有分量的人,我国国主大人说了,送唐大人这颗夜明珠,乃是为了交好唐朝大人,以后,要是遇到唐朝想进攻夜狼的时候,多多美言两句,于愿足矣。”
但这个时候,唐朝根本没有在听这使臣的说话,而是一个劲的看着这滴溜溜乱转的夜明珠。
这夜明珠大约有小孩的拳头般大小,晶莹润滑,发出碧玉一样的光,屋中本来昏暗,但这颗夜明珠一从口袋里出现,立即就像是将十五的月亮搬到了这间客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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