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平手(1 / 2)
公孙无依身上的爆响很快的黯淡了下去,渐渐的只剩下呓语一般的声音,显然,他身上的骨节肌肉还在轻微的跳动,但他的眼神,却是无比的坚定。
梵唱清音!
唐朝的心中闪过师傅的话,他们这一门内功,练到明劲的颠峰,只有发出梵唱清音,才证明武功练入了暗劲层次。
唐朝再吃一惊:这人的武功,明显比我为高,我该怎么办?
但就在一瞬息之间,唐朝的意志坚定起来,因为他看到了孙思邈那关切的眼神。
师傅为我做了这么多,我唐朝就是赔了这条命,那也没什么!这样一想之后,他的心定了下来,单刀一挥,蛇形刀发出,嘶嘶有声,就似毒蛇吐信一般,将公孙无依攻上,同时心中冷笑的想:哼,我就不信你的手能比得上纯钢的刀锋利。
公孙无依果然不敢硬接,斜退一步,却从侧面攻上,进攻的全是侧线,有点像民国时候形意门的打法,中线不能直缨其锋的话,就从侧线进攻,重点进攻腿、踝、胯之间的关节。
公孙无依的招迅猛,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连出六腿,分袭唐朝上中下三个部位,取的都是关节位置。
像唐朝这样身有不错内功的人,每一拳出至少多达五百斤,脚上的力量当然更加沉猛,一千斤是等闲之事。
所以,一个暗劲高手完全可能被一个明劲高手击败,因为,人的身体,别说是五百斤的重量,就是两三百斤击中了心脏等要害部位,和一千斤击中,效果是一样的,都是一个死。
所以公孙无依明明觉得自己的武功比唐朝为高,却也一点都不能留手。毕竟,他现在也是初窥暗劲的门楣,不能连续出暗劲,要是伤杀不了对手的话,内力消耗巨大,一时之间肯定会出现体力衰竭的现象,危险之极,很可能就在这个时候被敌人发动雷霆的攻击一击而杀。所以,暗劲还没有达到随心所欲境地的人,是不能轻易勃发暗劲的,一个不小心,反而常常会为明劲的高手所杀。
唐朝知道,这虽然表面上是一种切磋,输赢只关两方的声望,但其实场中的两个人都知道,就是生死之间的较量。
唐朝就在这一秒的时间内连闪了六步,刚好是一个八卦图形,闪开了公孙无依的六脚。这个时候,唐朝的单刀就划出一道残影,直霹公孙无依的中路,头胸和小腹都在自己的刀势笼罩之下。
任何人,就算是铁布衫功夫练得没有罩门的高手,都不能硬接这一刀,因为,唐朝这一式就只一刀,是取法华山派的“力霹华山”,但融会了各种技法,不管对手躲向何方,都不能脱离这一刀的刀势,这一刀不只一刀,取的是连绵不尽的刀势,一旦躲避,气势顿时弱了,很可能就丧生在一系列的后续手段上。
用刀用剑的人,其实并不一定非要达到暗劲或者是化境的高度,只需要体力充沛,剑法招数高强,一样能武功高强。令狐冲学会了独孤九剑之后,就连那师傅岳不群那样的内家高手都不是对手,器械的力量从来都是无可估量的,人的身体,毕竟是血肉之躯,就算将铁布衫那样的横练功夫练到绝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没有罩门,也只不过是能在棍棒和钝兵器的打击下能够承受,有的甚至能够震断一般的钢刀,但遇上宝刀宝剑就不行了,所以,精熟器械虽然会分人的神,但却不会因此影响一个人武功的进境。
一个精研拳脚的人,至少要比使用器械的人少成名十年,因为拳脚要达到顶峰,不管内力如何高强,但要将拳脚练到暗劲的颠峰,在硬度方面等同于一般的刀剑,非要时间来锤炼不可。不过,拳脚武功高强的人一旦成名,几乎都是化境层次的高手,往往享有盛名,铁慕容就是其中的一位。
但公孙无依并不后退,却围绕着唐朝转起了圈子,以躲避他的刀势,以他的修为,当然知道,直接硬接,那等于就是以自己的拳头抵挡唐朝的钢刀,就算挡得住一下,真气也会被震散,势必也会死在唐朝的后续手之下。
其实,铁布衫这样的武功,并非很神奇,能够真的刀枪不入,而是在敌人的刀剑及身的一刹那间,在将要接触的肌肉上布满真力,刀剑击下,是击在肌肉上,而不是砍在表皮上,大家都知道,韧带和肌肉的柔韧性非常的强,一般的钢刀都无法伤害。
练铁布衫和十三太保横练的人,到了极高境界,一运功的时候,全身只能见到一片墨黑,条条青筋如蟒蛇般的缠绕在身上,就如铺上了一张黑铁一样的布,铁布衫这个名字,其实就是因为这样来的。公孙无依虽然没有将铁布衫功练到这样的境地,但也已经相差无几,不过也不敢轻易的挨上一刀,因为在挨刀的时候,全身功力集于一点,一旦劲力因为抵抗刀而在刹那间被震散,凶险无比,敌人随便一刀一剑就可能要他的命,并不像武侠小说中说的随便怎么砍都没事。一个绝顶的拳脚高手,皮肤的颜色,其实是深黑的,以前的李小龙,还有一些打拳击的拳王,全身都是黑铁一样,都是这样的道理,并不是他们的皮肤本来就这样黑,而是因为练习暗劲之后,筋骨无比的强大,条条静脉血管才如巨蟒一般的缠绕身周,露出青黑的色泽。
这就是铁布衫或者横练功夫达到了颠峰的表现,这个时候,全身抗击打能力异常的强悍,拳王泰森的拳头,重达千镑,但打在同级别的高手身上,却往往不能造成致命的伤害,就是因为对手的横练功夫已经很深,抗击打能力超强的缘故。
这个时候,唐朝觉得,两人这样的交手,已经和比武大相径庭,而是一个追,一个跑。
自己的刀势展开,似乎有千招万招,自从从李白大哥那里得到刀法的指点后,唐朝对刀的理解,已经到达了一种深邃的境界,再加上孙思邈的医术,治好病之后,内功更是平添四十年功力,自然而然的将刀术运用到了一种圆润的境界。
公孙无依也是托大,他本可以用兵器的,双方比武,一方用刀,另外一方自然也可以用刀,但铁慕容门下都是拳脚高手,向来不用刀,如果夹上刀剑,武功反而不纯,势必要打个折扣,所以经过一番权衡之后,公孙无依还是决定空手迎敌,这样一来,不免被唐朝大占便宜。因为唐朝本身就喜欢刀术,实战的机会虽少,但胸中所学,竟是异常的广泛,只因《括苍山武经》是一部包罗极广的武功秘籍,虽然驳杂不全,属于偷窃而得的形势,但辛龙子武功本就高强,只需要略微一看别门别派的招数,就知道招式中的巧妙,所以都是真传。
唐朝得经已经一年有余,朝夕习练,已经是熟练无比,不然的话,哪里敢出来对敌。再加上他这样经过南诏血与活考验的人,经验虽然还少,但凭借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竟将这一招后世扶桑最为著名的“迎风一刀斩”施展到淋漓尽致,忽然间心中大喜,体会到了余意不尽,刀势绵绵的道理,一掌握这点先机,竟是绝不放松。
公孙无依知道,自己这样一再的躲避,虽然是在围着唐朝转圈子,但精明的人都看了出来,自己就是在逃跑。
在这样的时候,变成了一种轻功的较量。只要唐朝的轻功略高,就可以追上公孙无依,那时候攻势一出,他很可能就败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公孙无依的轻功略高,也可以摆脱唐朝,扳平劣势。
但好笑的是,这两人的轻功,竟然不分上下,一个追不上,一个摆不脱,就这样耗着。
其实,唐朝现在这样追敌,全身破绽甚多,要是公孙无依拼死接招,唐朝全身都是空门,极有可能是两败俱伤的局面,但公孙无依知道,刀剑无眼,自己虽然自信能在唐朝身上击出一个窟窿,但自己这条命,恐怕也是陪上了,所以虽然这样的状态极端尴尬,他还是不愿意以身试险。
这个时候,旁边观看的铁慕容和孙思邈都很是焦急,但心情虽然如此,不过一喜一忧,却是大大不一样。
孙思邈心中自是喜悦了,他本担心唐朝没有经验,武功又明显弱于对手,害怕他胆怯落败,想不到唐朝竟像是个老手一般,一上手就取了攻势,而且似乎妙悟上乘刀术的真谛,纯以招数和器械取胜。这虽然看似不雅,但他武功本就不及,施展这招乃是以己之长攻敌之短,最是恰当不过。就是孙思邈自己,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哼,心想,要是公孙无依一直这样忍耐下去,那就看谁的内力强,谁的轻功高了,反正,现在的形势,就是打成平手,自己这方已经是长足了脸面。
另一方的铁慕容,心中可是恼怒之极,心想这唐朝也真是奸猾,不知道从哪里学了一招高明的刀术,我徒儿竟是始终摆脱不开,这样下去,要是我徒儿一个忍耐不住,那不就危险了?再说,就算我徒儿能够忍受得住,但这样下去,以这样的方式和孙老儿斗成平手,肯定大大的失去脸面,我声音受损不小。
当下也不管什么助拳不助拳,口中喝喝哈哈的发出一些怪声,似乎是“切列黑达卡来米”。
公孙无依正处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本来已经有些心浮气躁,待听到这样的怪声,立即一个筋斗翻了出去,用的是“懒驴打滚”的地趟身法。
这个姿势虽然难看,但却是解救这一招的不二法门,一旦不敢硬拼,那就只有摆脱,姿势虽然不雅,但只要能够摆脱,公孙无依拳脚上的威力就能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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