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钥匙(1 / 2)
姓名:赤键性别:男年龄:外貌二十六、七
职业:骨错店主职业:博美集南树墩20号
“这个人看起来好凶啊,感觉像电视里演的杀手一样!”
“虽然长相有点凶,不过也算是个帅哥啊”
“可是看起来实在太危险了啊”“哇,妈妈,我要吃那个!我要吃那个啦!”
从食客的中间穿过,罗剑寻找着自己邀约的人的身影,很快就在一扇屏风后面寻到了那个对象。
“罗队,这里这里!”小金站起来招呼罗剑。
“不好意思,来迟了一点。”摘下挡风镜放到桌上,罗剑说了声“谢谢”喝光了服务员递过来的茶水。
“没关系,我知道罗队你忙!”小金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与退役前相比,现在的小金已经显得有些发福了。
大半年前,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小金被子弹击中,险些丢命。在康复以后,罗剑拜托以前的上司将小金调到了户籍管理处任职,也算是变相的让他退役了。
“罗队,你还在查那个案子吗?”点完菜之后,似乎是斟酌了许久,小金开口问了罗剑这个问题“博美集的案子”
罗剑沉默了。
跟在罗剑身边最久的人是小金,陪罗剑一起亲身经历了楚征宇和韩清音案件的人也是小金,对于罗剑执著脾气最了解的人还是小金,虽然退居二线,他还是能够时常从别人的闲聊中得知罗剑的消息。
不要命的阎王罗,凶神恶煞,恶魔,这些称呼与以前那个虽然执著却开朗而亲切的罗剑是完全沾不上边的词藻,但是因为博美集的缘故,罗剑已经变得与以前大不相同。小金很想说服罗剑不要再去查那种离奇的案子,但是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做过刑警的人都清楚,一旦一个案子将你套住了,在没有彻底解决之前,人就会像犯了毒瘾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调查,就算多苦多累也不会放弃,这可能就是做刑警的魅力也是最大的危险所在。
“小金,你最近身体怎样?头还会疼吗?”罗剑巧妙地转移了话题。小金当时中的那颗子弹正是在临近太阳穴的部位,由于被颅骨卡住才能保住一条命,但是却落下了记忆力差和头疼的毛病。
“好很多了,罗队你上次给我介绍的中医很管用。”小金感激地回答“如果没有罗队你舍命相救,根本就不会有现在的我,我家二老就常常挂念着让你上家里去坐坐呢”
“是吗,那就好。”喝了一口茶水,罗剑难得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其实今天找你来是有些事要拜托你。”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密封塑胶袋,里面装着的是一把长约七八公分的赤铜钥匙。钥匙的式样极其古朴,最前端大约三公分左右与匙面呈100度角翘起,上面有几个矩形齿孔,尾端则可以看到不规整的斜切面,似乎尾部由于某些原因断裂了一部分。
“这是”小金拿起钥匙来仔细观看“罗队,你这把钥匙哪里来的,看起来很有些年份。”
“可以确定吗?”罗剑关切地问,小金手里拿着的钥匙,正是他在那名与博美集相关的女子离去后捡到的那把。
小金在进凶杀科之前曾经在反扒组待过,那时候他面对的犯人就是那些入室盗窃的罪犯,所以对锁很有研究,何况在这之前,由于小金父亲是个老锁匠,他本人也对古锁之类很感兴趣。罗剑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把钥匙带给小金检查。如果查出钥匙的来历,或许就能查到有关博美集的线索。
“光用看的不好说,这样吧,如果可以,罗队你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尽可能地去查一下。”
“三天!三天行不行?”
罗剑在心里盘算,距离魏子汝一案的最后期限只剩下半个月,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到足够多的线索,如果失去这次机会,要再找出博美集,恐怕又不知是哪年哪月的事了。
“好吧,就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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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剑将机车丢在路旁,从眼前宽不过够一人通行且坑坑洼洼的路况来看,接下来的路必须选择步行。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有着这样那样的怪癖,有的人不喜欢别人找到他们,有的人则是不喜欢与他人接触,所以选择一处隐蔽的地方生活便成为一种上佳的处理方式,而这部分人一半是有钱人,一半是拥有稀世才能的人,小金给罗剑的地址的主人,两者皆是。
“罗队,那位前辈脾气非常古怪,连我爸爸都没能见着过他一面,但是现在能够说出这把钥匙来历的人或许就只有他一个了,所以”
两个半小时前,小金给罗剑打了个电话,简短地说明了两件事:第一、钥匙的来历他判断不出。
“这把钥匙就外形上来看并不特殊,但是细细追究下去,却会发现与之前所接触过的古锁钥匙完全不是同一种类型,它似乎兼具了几种钥匙的特征但又哪种都不是,很抱歉罗队,这部分,我实在是帮不上忙。”
当罗剑绝望地以为追踪博美集的线索可能又要就此卡断时,小金紧跟着说了第二件事。
“卞瑞厉,这位收藏古锁和钥匙的专家,可能会知道这把钥匙的来历,我这里有他的地址,但是罗队,我实在无法确保他会不会帮助你,甚至我无法保证他肯见你。家祖父与他曾有过数面之交,如果你前去的话,提一下家祖父的名字金缙光或许有点用。”
于是罗剑开了两个半小时的车来到了卞瑞厉隐居的地方。
可以说是完全乡下的地方!
抬头看得到筑山的峰岭起伏,从走势来判断,这应该是筑山的西脉一支,四周全是一片连着一片的稻田,五六月的田中青绿色的麦苗已经长得颇为壮硕,间或还看得到头上披着毛巾的农民赤脚从田垄上走过,几只野放的山羊在路边悠闲地啃食野草。
“大哥,跟你打听个事。”罗剑喊住一名挑担经过的男子“卞瑞厉卞老先生的家怎么走知道吗?”
中年男子放下挑子,上下打量罗剑一番,道:“找那人干啥呀?他都不乐意见人,电视台来了多少回了都让他给轰回去,他脾气怪,我们都不去惹他。”
“电视台?”罗剑敏锐地捕捉到了中年男子话中的讯息“什么电视台呢,那卞老先生还演电视剧不成吗?”
“你连那个都不知道呀!”中年人听了罗剑的话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那你找他干什么来着?”
“呃是这样的,我是卞老先生朋友的小辈,家祖父这月要做八十大寿,让我来请他老人家前去喝杯寿酒,也好叙叙旧。因为卞老先生隐居太久了,我也是最近才刚刚找到他的行踪,所以很多情况都不了解。”
“噢”中年男子似乎是相信了罗剑的话,指指远处说:“那你沿着这条路往前走,到村口不要进去,只沿着村前的路向左走,见到一颗桂花树再右拐,沿着那条路走到底,青瓦的老房子就是他家的。”
“啊,好,谢谢大哥了!”罗剑一面道谢,一面赶紧从兜里掏出半包中华烟递过去“大哥,你来几根。”
“不不不,这怎么好意思。”中年男子推托着,手却没有离开烟的意思。
罗剑笑笑,将整包烟塞到中年男子手里:“甭客气大哥,兄弟初来乍到,要不是得大哥你指点,少不了要走冤枉路,这么点小小谢礼应该的!对了,大哥,那电视台”
“噢,你问那事啊!”中年男子笑容满面地接过烟,点了一根。
“不,不用,我不抽。”
见罗剑不接,他才将整包烟揣到兜里,吞云吐雾了一番道:“那姓卞的家里听说挺有钱,还有一件传家之宝”
“传家之宝?”罗剑有些意外地重复,那么电视台想必就是为了那件传家之宝而来。
“嗯,没错。其实那姓卞的搬来这里都好几十年了,咱们村就愣没一个人知道他家里到底藏了些什么的,只知道他成天躲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跟以前的大闺女似的,要不是电视台的人说他家里藏了什么唐朝传下来的宝贝,咱还真没人知道原来他是那么有钱的人。”
“那传家之宝是?”
“不知道,姓卞的不肯说,电视台的人也只知道点大概,来了几回,给人轰了几回,现在也不来了。”
“行,大哥,我知道了,谢谢你!改天要是有空,兄弟再请你喝两盅去!”向中年男子道过谢,罗剑的脑子里已经有了某种思路。
钥匙。传家宝。会不会自己手中的钥匙就是开启卞瑞厉家中传家宝的宝物,而那件传家宝当初正是卞瑞厉或其他什么人从博美集购得?
然而,同时,另一个疑问却也在纠缠着罗剑的心。
“罗队,真想不到你也对古锁和钥匙那么有研究啊,下次来我家切磋切磋?”电话中,小金兴奋的声音昭示着他的情绪。
“我?研究?”罗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罗队,你就别谦虚了,普通人哪能看到那半截破铜片就知道是把钥匙啊!我要不是见过不少古钥匙,没准就当那是破烂玩意了。”
小金的无心之语却给罗剑造成了深深的震撼。
为什么?
对,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仅仅看到这半截的造型就能够毫无疑问地说出这是一把钥匙,并进一步判断这是一把古匙而找到小金帮忙?
又是为什么当那名女子离去的时候,自己会注意到这把毫不起眼的古匙,并直觉认为它会与博美集相关?
罗剑一直自诩为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从来不相信任何没有科学根据的东西。然而从楚征宇的案件开始,他却被迫面对一个又一个无法以科学理论和现实证据解释的事物,罗剑确实地感到了动摇、迷惑,或许这才是他极力想要追寻到博美集真面目的根本原因!
站在卞瑞厉家的门口,罗剑惶惑地等待着那位老人的出现。对于他而言,卞瑞厉或许就是一把钥匙,一把可以打开博美集大门的钥匙。
罗剑伸出颤抖的手,敲了敲古旧的木门。似乎很久没有类似的声音发出了,罗剑的叩门声引得一窝筑巢在门檐下的麻雀从窝里探出头来好奇地观望,但是门内却没有传出相应的回答。
叩叩,罗剑再度敲了敲门,这次用了些力气,声音有些噪,麻雀们反感地飞出老巢,叽叽喳喳地用自己的语言控诉罗剑。
卞瑞厉难道不在家?不,不可能,他应当是讨厌别人来访才故意装作没有听见。罗剑打定主意,继续大力地持久地敲门。
终于,从门里面传出了略有些迟缓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位花白头发,身形清瘦的矮小老人出现在门口。
从老式的花框眼镜后面仔细打量了罗剑一番后,他开口问:“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
“呃,我是我叫罗剑是金缙光老先生给了我您的地址。”发现卞瑞厉有关门送客的意图,罗剑赶紧报出了小金祖父的名字。
“金缙光?”卞瑞厉没什么感**彩地重复了一遍“不记得了。”说着就要关门。
“等等!”罗剑一急之下,干脆自己跨了半步进门槛,侧过身来用肩膀抵住门扇“卞老先生,我真的是有事要找您帮忙,请您给我点时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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