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角球(1 / 2)

加入书签

角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判为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根据规则第十章不是进球得分时。

程序——

·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的角球弧内;

·不得移动角旗杆;

·对方应在距球至少9.15米(10码)以外,直至比赛进行;

·由攻方队员踢球;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违规/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