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红尘拂面(1 / 2)
红尘拂面望春门,绿草齐腰金谷园;
鹤篆遍书苔满径,犬声遥在明月村。
春凤院院深笼锁,细雨纷纷欲断魂。
拾得残红忍抛却,阿咸头上伴银播。
图书馆里静悄悄的,更多的同学还在教室里为了得到足够的学分而努力,为以后可以顺利地拿到毕业证书,好能有一个更好的就业机会。
而我省却了此种担心,却有机会安心阅读自己所爱,也是一种乐趣,一种享受。
手机的连续振动,惊扰了我的心平气各,下意识从沉迷于中的知识宝库里抬起头来。
是云希,我赶紧走到了外面。
“小诚子,在干什么?”
看来我是脱不了这个“小公公”的称谓了。尽管难得见上一面,云希还是不愿丢弃这个“昵称”。
在爱人面前,什么错误都是允许的。古人不是说过嘛,“情人眼里出公公”。
“看书。”我当然也是恶习难改,故意没好气地回答。
“哼,你倒舒服,来机场接我。”云希也故意让人听上去怒冲冲的,两人都习惯了这种游戏。
“不是吧,我的杜大小姐,这么近的路也你坐飞机。你自己不是有辆好车吗?我去接你,还不是得打的。”
“人家不管,限你在半小时之内出现,否则本小姐就要飞走了。”云希下了通牒。
“好啦,随便吧。”我无所谓的口气答道,挂了手机,隐约听到云希低低的笑声。
草原之行归来,从这一学期开始,突然觉得自己早就不再是那个甘于寂寞的域逸诚了,无法再象以前那样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
心底里对财富有着一种莫名的强烈渴求,这种意识的转变让自己都感到有些担心,以后不会变成一个完完全全、充满铜臭的奸商吧。
只认金钱不认人,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变成这样。只有偷偷在心里为自己辩解:我并不是认为金钱多了能够怎样,但有了钱可以得到更多,这不可否认。
如果小富即安,以眼下做到的这些,就算是守成,也够我和家人、爱人过上富足的生活了。那么仍然坚持,当然是为了能够证明自己,还有多年以来慢慢积攒的心愿。
帮助弱势人群,改变山里的生活状况,等等等等,这一切对我都是那么重要,人一生的价值,应该在更多的地方体现。
先天功再次回到身边,体质的变化也越来越大,大到让自己都感到吃惊。休息需要的时间越来越少,睡“懒觉”的幸福,已经成了奢望。
我经常会在夜里爬起来,一个人悄悄练习林锋大哥等人传授的技击本领。为了更好的发展,需要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理论,有个健壮的身体也极有必要。
社会复杂,商海起伏,指不定以后还会再遇到象杭海生这样的先天高手。如果真的是生死对头,只落到现在的下场,就要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毕竟刚受伤那会儿,我仍然能象普通人一样,而且现在还差不多算是治愈了。
最近同学眼中的我有了很多改变,好象比起前务正业了许多。学校里经常能见到,总在埋头读书,偶尔才玩玩失踪的游戏,不象以前连续好几周都不会出现。
其实我已经陷入了一个怪圈,近乎疯狂地在各方面不断地充实自己,乐此不疲。倒是大可感受最深,反响也最强烈,不多的几次接触,就发现老大跟彻底变了一个人一样。
毕竟多年的老兄弟,还是他最了解我啊。难怪古人“发达”之余,一旦称王拜相,都要尽力脱离原来的老圈子,就怕对自己知根知底的人,呵呵。
要在这其中努力保持平衡,我最重要的一个“项目”,就是经常打电话给晨姐,向她诉说发生的一切。
她是最理解我的,所以很少向她隐瞒什么,能讲的都讲了,如果没有晨姐不断的排解,也许我早就走火入魔了。
与许洋姐的交流也很多,“人挪活树挪死”,远在英伦三岛的她进步神速,见识了外面的世界,知识面更见宽广,给我学习上的帮助也最大。
身体好了,有种想法也更加强烈,那就是渴望着跟女性接近。我不是花痴,那最好的方法,就是尽可能的与爱人交流。
想象着晨晨在电话那头的一颦一笑,读着洋洋邮件中的一言一语,都会让我释然。
云希是除了晨姐外与我有亲密接触的另一个女孩子,距离我也最近。偶尔两人都有闲暇,我就会跑过去,或是她过来。
在商场的磨炼中,她越加成熟起来。只在两人独处时,她才会表现出那种刁蛮个性。这才是我乐于看到的,内心深处,她仍是原来的那个云希,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所以,接到她的电话,总会感到兴奋。
可是这种机会也实在太少了,云希就是为商业而生的。她的天赋让我吃惊,[希诚]这个品牌叫得越来越响,慢慢地已经可以与国外的一些著名品牌相抗衡。
她变得越来越忙,公司业绩好了,总经理的坐骑也于不久前换成了高档商务轿车。我开过一次,感觉确实非常好
隔上一段时间,云希会打个电话过来,有时会告诉我打了点款子到我的账户上,每次也都不多,也就几万块钱。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怕钱多了我会变坏。反正不缺零花,对现在的网站来说又起不了什么太大作用,就让它们呆在户头里面逍遥。
我不介意她怎样做,倒是更喜欢她到了机场会突然打电话来,也许乘坐国内航班,也许正在国外的某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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