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2 / 2)
入座眉凝两股痴情出门手捧一颗爱心店内陈设典雅俏丽,温柔可人。店堂正中,悬挂一幅彩墨中堂,绘者乃酒国丹青高手李梦娘女士,画的是贵妃醉酒,衣不遮体,丰肌闪烁,尤其是那两颗乳头,红得像两颗大樱桃。来此饮酒,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乐事。
店中的饮器比起酒城的一般酒店,别具特色。他们的酒壶都做成美女大腿的形状,其容量分为一两、三两、半斤,随酒客随意选用。持其腿,尝其味,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美哉,妙哉,美妙无比。
酒好店雅名声大,奇闻趣事层出不穷。
相传清朝光绪年间一个寒冷的冬夜,大雪纷飞,遍地皆白“福娇堂”酒店的伙计要关门休息,昏暗中,见一个人提着灯笼,身上落着厚厚一层雪花撞入店堂,说家中娇客想饮云雨酒,特冒大雪来沽。无奈当天店里的酒早已售完,老板连连致歉,不料此客执意不回。老板为其诚心感动,让学徒去库房取酒,不料库门一开,酒香洋洋涌出,沽客急不可耐,挑着灯笼冲入酒库。学徒阻挡不迭,一时灯火摇动,燃着笼纸,并殃及酒库,酿成了一场大火灾。燃烧着的酒浆四处流淌,在吞没“福娇堂”库房和店堂之后,又像一条条蓝莹莹的火龙,流到对面的娘娘庙里,把庙堂烧成了一片废墟。诸君别忘记那天夜里大雪飘飘,地上积着琼屑碎玉,蓝色的火遍地流淌,映着天上地下的雪白,景色奇异瑰丽,难以形诸笔墨。大火之后,起火原因和火情被传得神奇绝妙“福娇堂”的名声借着火势大振,重建之后,生意更加兴隆。这场大火,无疑为“福娇堂”做了一个大广告。
“云雨大曲”不仅醇甜净美,而且香艳无匹。一年暮春,烧坊的小伙计开篓舀酒,不慎倒笼流酒,浸至街坊,瞬息间浓香飘散,游街的青年男女,都眼泪汪汪,面颊酡红,活活地痴了。天上正巧有群鸟飞过,竟盘旋迷失方向,沉甸甸地跌在街上。沉鱼落雁。勾魂摄魄。千种柔情。万样风流。有诗曰:
一杯云雨穿喉过,万般风景现世来。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次尝?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关于这“云雨酒”的好处,我已说了很多。需要补充的是:本人的岳父,现酒国酿造大学的袁双鱼教授,就是这酿出了云雨佳酿的袁九五先生的嫡传六世孙!袁教授执鞭酿造大学后,毫无保留地献出了家传绝技,在他的带领下,在市委、市府的关怀指导下,乘着改革开放的骏马,在短短十年里,我们酒国市在继承的基础上,又创造了十几种可与云雨佳酿相媲美甚至在某些方面更有特色的酒国美酒。譬如“绿蚁重叠”譬如“红鬃烈马”譬如“一见钟情”譬如“火烧云”譬如“西门庆”譬如“黛玉葬花”更加令人振奋的是,我岳父袁教授只身上了白猿岭,蓬头垢面,鹤发童颜,与猿猴交友,向野兽学习,汲取了猴子的智慧,继承了祖宗的传统,借鉴了外来的经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猴为人用,终于试制成功了独步世界、一滴倾城的猿酒!
猿酒将在首届猿酒节隆重推出!
千两黄金易得,一滴猿酒难求!
朋友们,不要犹豫了,快来酒国市!
且莫错过哟!
一斗兄:
大作收到。
正好有一位在出版社工作的朋友来找我,就把酒城给他看。他看后拍案叫绝,说这是一桩好买卖。他说,如果你能将此文扩充到七八万字,再配上一些图画和照片,便可出一本书。他们出版社出书号,负责编辑事务,你们市出钱赞助并包销十万册。他说反正你们为首届猿酒节也要准备宣传材料发给各位来宾,何不搞这样一本图文并茂的书?到时来宾人手一册,酒国的历史、酒国的佳酿俱包罗在内,既方便,又好看,又有保存价值,又有广告效益。我认为他这个主意很妙,你可与你们市长商量一下。出此书大概要五万元,给出版社。区区五万元,对你们酒国来说,是小意思吧?此事结果如何,请尽快通知我。那位朋友很感兴趣,临行时我把你的地址给了他,也许他会直接跟你联系。
关于为您的酒命名,以及参加酒法起草小组诸事,既然有大利可图,我想我也不必虚伪,暂且就答应下来。我写完手头长篇的最后一部分,立即到酒国去,到时再详细商谈有关事宜。
即祝笔健!
莫言哇哇哇!一想到金刚钻和那些被吃掉后排泄到厕所里的男婴孩,丁钩儿心中残存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便像灼灼的北斗星一样,照亮了在黑暗中四处流窜的意识。这时他感到耳轮上和界尖上刺痛难忍,仿佛有什么尖利的、浸着剧毒的东西把自己的耳朵和鼻子扎破了。他身不由己地折坐起来——天旋地转,头大如柳斗——费劲地睁开肿胀的眼皮,看到有三五个灰蒙蒙的大影子从自己身上跳走,落地时发出了肉乎乎的沉闷声响。同时他还听到了“吱吱”的尖叫声。是什么珍禽异兽在尖叫?侦察员想到松鸡和野兔,飞龙和鼯鼠,都是酒国盘中餐。他看到在面前的模糊背景上,有一片闪闪烁烁的碧绿的眼睛。他努力转动着沙涩的眼睛,促使泪腺分泌出一些液体滋润眼球。泪水盈盈,泪水里有一股劣酒的味道。他用手背揩揩眼,眼前的景物逐渐分明。他首先看到了一群约有七八只灰色的大家鼠愤怒地用漆黑得令人恶心的小眼睛看着自己,那些尖尖的嘴巴、奓起的胡须、肉塌塌的肚子、长而细的尾巴勾引得侦察员胃部痉挛,一张口喷出一股处于美酒佳肴和粪便之间的东西。他感到喉咙似被利刃划开,鼻子奇酸,一些浸出物堵塞了鼻孔。然后有一枝斜挂在墙上的乌亮的长苗子鸟枪扑进他的眼睛。形象生动的鸟枪把他从混沌状态中唤醒,于是他想起了很久前的仓皇逃窜,想起了幽灵般的非法卖馄饨的老汉和看守陵园的老革命以及那扎着红绸腰带跳舞的茅台酒的精灵和那匹威风凛凛的金毛大狗意象丰富头绪繁杂犹如百花盛开。似梦非梦亦真亦幻。对肌肤丰润的女司机的思念又蓦然上了他的心头。一只大鼠跳上他的肩头,极其敏捷地在他的脖子上咬了一口,使他不得不排除杂念面对现实。他抖动身体,甩掉老鼠,嘴里发出下意识的尖叫,但他的尖叫被眼前的奇景给堵了回去。他大张着嘴,傻呆呆地,看着仰卧在火坑上、身体上活跃着十几匹大鼠的老革命。老革命的鼻子和耳朵已被饿鼠——也许它们并不饿——啃光,嘴唇吃光暴露出焦黄的牙床,那张曾经吐出过那么多连珠妙语的嘴巴变得十分难看,去掉了多余物的老革命的头颅显得狰狞可怖,而那些恶鼠们,正在抖擞精神,啃着老革命的双手,那两只使枪弄棒的大手白骨暴露,宛若剥光了皮的柳棍。侦察员对老革命充满好感,这个钢骨铮铮的老人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了自己帮助。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冲上去,驱赶老鼠。老鼠的眼睛竟然在遭到袭击时飞快地改变了颜色。由漆黑变粉红,由粉红变碧绿,吓得侦察员连连倒退,退到背靠墙壁无法再退,见鼠们呲牙咧嘴,吹胡干瞪眼,肩膀靠着肩膀,团结成一个集体,随时都会冲上来似的。墙上的鸟枪硌着侦察员的背,他急中生智,飞快转身摘下枪,端起来,食指寻找到扳机,摆开架式,如临劲敌般,侦察员大喊:
“不许动,动就打死你们!”
老鼠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手舞足蹈着,嘲弄侦察员。他怒火上冲,咬牙切齿,骂一声:
“狗日的老鼠!今日让你们知道老子的厉害!”
话出口,扳机倒,只听得轰隆一声响,仿佛起了一个炸雷。一溜火光过去,屋子里硝烟滚滚。硝烟散后,侦察员欣慰地看到,那些老鼠被他一枪打得七倒八歪,没死的只恨爷娘少生了四条腿,窜梁越檀,飞檐走壁,顷刻间跑得无影无踪。侦察员惊惶地看到,这一枪虽然打跑了老鼠,但也把老革命的脸打得千疮百孔,像筛子底儿一样。他抱着枪,倚着墙,双腿软,不知不觉臀着地、心里叫不迭的苦。他想到,老革命肯定是先逝世,然后被耗子们糟蹋了遗体,但谁也不会想信这事实,看到老革命那颗布满铁沙子的头脸,谁也会认为他是先中了枪弹而后又被老鼠们破坏了五官。丁钩儿丁钩儿,这一下你跳到长江里也洗不清了。长江比黄河还要浑。“圣人出,黄河清,千家万户放瓜灯,什么灯,冬瓜西瓜南瓜灯。什么灯,什么灯,黄瓜倭瓜脑袋瓜子灯。”一首儿时唱过的歌谣,清脆地、充满神秘意味地在精神崩溃的特别侦察员耳畔响起,声音由远而近,由模糊而清晰,由微弱而响亮,最后变成了辉煌的、行云流水般的童声大合唱。而站在几百个儿童构成的方阵前领唱的,竟然是久违了的儿子。儿子穿着雪白的衬衫、蔚蓝色短裤,犹如在蔚蓝天空上翱翔的一朵白云,犹如一只在蔚蓝大海上漂游的海鸥。两行热酒般的混浊液体从侦察员的双眼里流出,浸湿了面颊和口角。他站起来,对着儿子伸出了手,那个蔚蓝雪白的小家伙,却缓缓地远去了。塞满他的瞳孔的,是他与老鼠们一起制造的惨象,一桩必将震动酒国的虚假的、但却有嘴难辩的凶杀案。
在儿子的迷人面孔的引导下,侦察员走出烈士陵园的门房,看到那匹曾让自己毛骨悚然的、斑斓猛虎一样的大狗,伸着腿侧歪在一棵翠柏下,狗嘴里流着鲜血,看样子是中毒而死。侦察员丢魂落魄一样,弯着腰,从铁门上的狗洞里钻出去。坑洼不平的破旧沥青路上,远远近近没有一个人,只有一根孤独的水泥线杆,戳在路边,并把一条长长的影子,画在路上。血红的夕阳照着侦察员的脸,他怅怅地面对夕阳站着,想了好久,也不清楚想了些什么。
火车穿越酒国市发出的铿锵声,给了他一些行动的灵感。他沿着道路,模模糊糊地感到自己在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但横在他面前的,却是一条在暮色苍茫中流金溢彩的河流。河上景色很美,有几条彩船,咿咿呀呀地朝落日的方向滑过去,船上坐着的男女们似乎都是情侣,只有情侣才搂着脖子目光痴迷无言无语。船尾站着一位穿着古老衣裙的矫健女子,探颈引臂、划动大橹,搅破一河金琉璃,也搅起满河的腐烂尸体的味道与热烘烘的酒糟味道。侦察员感到她的劳动带着很多的矫揉造作,仿佛她不是在船上摇橹而是在舞台上表演摇橹一样。一条船滑过去,又一条船滑过去,一条一条又一条。船上客都是那种痴迷迷的情侣模样,船尾女都是那种矫揉造作模样。侦察员感到,船上客和摇橹女都仿佛是从一家专门学校里严格训练出来的。后来,他不知不觉地跟着船的队伍,沿着河边铺了八角水泥板的路面往前走。深秋的河边杨柳叶片凋零,残存的枝条上的叶子都宛若金箔剪成的,美丽而贵重。跟着船行走的丁钩儿,心境逐渐平静,把人间的烦恼事一件件逐渐忘却。有人走向朝阳,他走向落日。
河流拐了弯,眼前出现了一片比较宽阔的水面。许多古旧的红楼里,已是一窗窗灯火。船一只只傍岸泊定。那些痴男恨女们,鱼贯上了岸,消逝在繁华的街市里。侦察员也进入街市,感觉到一种虚假的历史气氛。街上行人,都像鬼影子一样。这种飘忽不定的感觉使他身心轻松,他感到自己的脚步也飘起来。
后来他随着人流进入一座娘娘庙,见一些漂亮女人跪在粉面朱唇的金身娘娘膝下磕头。那些女人都把屁股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他入迷地观赏着那些尖尖的鞋后跟,看了好久,满脑子都是鞋后跟踩出来的坑坑洼洼。有一个剃着光头的小和尚,拿着一个弹弓,躲在一根柱子后,发射泥丸,打磕头女人的屁股,每打中一次,娘娘膝下就发出一声尖叫。尖叫过后,小和尚就双手合十,闭着眼念佛号。丁钩儿想不明白这小和尚是何心态,就上去,屈起中指,在那光头上敲了一下。小和尚一声尖叫,竟是女孩声嗓。数十人围上来,齐咤他耍流氓,调戏小尼姑,像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一样。一个警察卡住他的脖子,把他拎出庙门,往前一推,又在屁股上加一脚,丁钩儿一个狗抢屎,趴在庙前石阶上,碰破了嘴唇,动摇了门牙,流了一嘴腥血。
后来他上了一座拱桥,看到桥下水光闪烁,跳动着明明灭灭的灯火。水上漂着大船,船上笙歌齐鸣,恍若神仙夜游。
又后来他进了一座酒楼,见一桌周围,坐着十几位戴大沿帽的人在吃酒吃鱼。酒香扑鼻鱼香也扑鼻,勾得他馋涎欲滴。欲上前讨吃,又自惭形秽。后来他实在馋急,觑个空子,饿虎扑食般上去,捏住一瓶酒,抓起一条鱼,转身就跑。跑出好远,才听到后边一片喧哗声。
再后来他躲在一堵墙的阴影里,喝酒吃鱼,鱼只剩下刺,他把刺也嚼啐吞下,一瓶酒喝得底朝天。
更后来他漫游神逛,见水中繁星点点,一个大红月亮像一个金发婴儿跳出水面,水上乐声愈加响亮。循着乐声望去,见一艘巨大画舫,正从上游缓缓驶来。舱里灯火通明,一大群古装女子,在甲板上轻歌曼舞,鼓瑟吹笙。舱里十几位衣冠楚楚的男女,固定一张桌子,猜拳行令,喝琼浆玉液,嚼山珍美味。那些人吃相贪婪,男女都一样,时代不同了。张着血盆大口的女人吃个老母猪不抬头。丁钩儿看得眼都花了。画舫逼近,舫上人物,鼻眼可辩,口臭可闻。丁钩儿从中看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有金刚钻、女司机、余一尺、王局长、李书记有一张脸甚至酷肖他自己。他的亲朋好友、情侣仇敌似乎都参加了这吃人的宴席。为什么说是吃人的宴席?因为那最后一盘菜依然是一位端坐在镀金的大盘子里、流着油喷着香、脸上挂着迷人微笑的丰满男孩。
“来呀,亲爱的丁钩儿,过来呀”他听到调皮而俏丽的女司机柔情的喊叫着,还看到她高举着的、频频招展的白色小手。在她的身后,伟岸的金刚钻俯身对小巧的余一尺耳语,金刚钻脸上挂着轻蔑的微笑,余一尺脸上浮起会心的冷笑。
“我抗议——”丁钩儿喊叫着,抖擞起最后的精神,对着画舫扑去。但他却跌进了一个露天的大茅坑,那里边稀汤薄水地发酵着酒国人呕出来的酒肉和屙出来的肉酒,漂浮着一些鼓胀的避孕套等等一切可以想象的脏东西。那里是各种病毒、细菌、微生物生长的沃土,是苍蝇的天国,蛆虫的乐园。侦察员感到这里不应该是自己的归宿,在温暖的粥状物即将淹至他的嘴巴时,他抓紧时间喊叫着:“我抗议!我抗——”脏物毫不客气地封了他的嘴,地球引力不可抗议地吸他堕落,几秒钟后,理想、正义、尊严、荣誉、爱情等等诸多神圣的东西,伴随着饱受苦难的特级侦察员,沉入了茅坑的最底层一斗兄:
我已预订了九月二十七日去酒国的火车票。我查了一下列车时刻表,到达酒国的时间是二十九日凌晨二时半,时间很不好,但别无车次可乘,只好辛苦你了。
猿酒看了,感想颇多,见面后再详谈吧。
即颂安好!
莫言
躺在舒适的——比较硬座而言——硬卧中铺上,体态臃肿、头发稀疏、双眼细小、嘴巴倾斜的中年作家莫言却没有一点点睡意。列车进入夜行,车厢顶灯关闭,只有脚灯射出一些微弱的黄光。我知道我与这个莫言有着很多同一性,也有着很多矛盾。我像一只寄居蟹,而莫言是我寄居的外壳。莫言是我顶着遮挡风雨的一具斗笠,是我披着抵御寒风的一张狗皮,是我戴着欺骗良家妇女的一副假面。有时我的确感到这莫言是我的一个大累赘,但我却很难抛弃它,就像寄居蟹难以抛弃甲壳一样。在黑暗中我可以暂时抛弃它。我看到它软绵绵地铺满了狭窄的中铺,肥大的头颅在低矮的枕头上不安地转动着,长期的写作生涯使它的颈椎增生了骨质,僵冷酸麻,转动困难,这个莫言实在让我感到厌恶。此刻它的脑子里正在转动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猴子酿酒、捞月亮;侦察员与侏儒搏斗;金丝燕吐涎造巢;侏儒在美女肚皮上跳舞;酒博士与丈母娘偷情;女记者拍摄红烧婴儿;稿费、出国;骂人一个人脑子里填充了这样一些乱糟糟的东西,真不晓得他会有什么乐趣。
“酒国到了,酒国到了,”一位身材瘦小的女乘务员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用巴掌拍打着票夹子,说“酒国到了,没换票的快换票。”
我飞快地与莫言合为一体,莫言从中铺上坐起来也就等于我从中铺上坐起来。我感到肚腹胀满脖子僵硬,呼吸不畅,满嘴恶臭。这个莫言的确是个令人难以下咽的脏东西。我看到他从那件穿了好多年的灰布夹克衫里掏出牌子,换了车票,然后笨拙地跳下中铺,用臭气熏天的脚寻找臭气熏天的鞋,他的脚像两只寻找甲壳的寄居蟹。他咳了两声,匆匆忙忙地把喝水的脏杯子用擦脸也擦脚的脏毛巾裹起来,塞进一个灰色的旅行包里去,然后,坐着发了几分钟的呆,目光在那位躺在下铺上鼾睡的制药厂女推销员的头发上定了定,便踉踉跄跄地朝车门走去。
我走下车,看到白色的秋雨在昏黄的灯光里飞舞。站台上空空荡荡,只有几个穿蓝大衣的男人在慢吞吞地走着。乘务员瑟缩着站在车厢门口,一句话也不说,仿佛一只只苦熬长夜的母鸡。列车上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人一样。车背后有响亮的水声,可能在加水。车头前灯光辉煌。有一个穿制服的人在车旁用一柄尖嘴锤子敲打车轮,像只懒洋洋的啄木鸟。列车湿漉漉的,吭吭哧哧地喘息着,通往远方、被灯光照得亮晶晶的钢轨也湿漉漉的。看来这场雨已下了很长时间,但我在车里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想不到酒国车站竟是如此清静,如此清静,有纷纷的秋雨,有明亮的、温暖的、金黄的灯光,有闪闪发亮的湿铁轨。有略带冷意的气候和清新的空气,有幽暗的穿越铁路的地下隧道。这是一个有一些侦探小说意境的小车站,我很喜欢。丁钩儿穿越铁路隧道时,鼻畔还缭绕着红烧婴儿的浓郁香气。那个遍体金黄的小家伙脸上流着暗红色的、有光泽的油,嘴角挂着两条神秘莫测的笑意我目送着列车轰鸣远去,直到车尾的红色灯光在拐弯处消逝,直到非常遥远的暗夜里传来梦幻般的铿锵声,才提着行李走下隧道。隧道里有几盏度数不高的灯泡,脚下崎岖不平。我的旅行包下有小轮子,便放下拖着走,但格格隆隆的响声刺激得我的心脏很不舒服,便拎起来背着。隧道很长,我听到自己被放大的脚步声,心里感到虚虚的丁钩儿在酒国的经历,必须与这铁路隧道联系在一起。这儿应该是一个秘密的肉孩交易场所,这里应该活动着醉鬼、妓女、叫花子,还有一些半疯的狗,他在这里获得了重要的线索场景的独特性是小说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高明的小说家总是让他的人物活动在不断变换的场景中,这既掩盖了小说家的贫乏,又调动了读者阅读的积极性。莫言想着,拐了一个弯,一个老头披着一条破毯子蟋缩在角落里,在他的身旁,躺着一只翠绿的酒瓶子。我感到很轻松,酒国的叫花子也有酒喝。酒博士李一斗写了那么多小说,都与酒有关系,他为什么不写一篇关于乞丐的小说呢?一个酒丐,他不要钱也不要粮,专跟人要酒喝,喝醉了就唱歌跳舞,逍遥得跟神仙一样。李一斗,这个稀奇古怪的人,究竟是什么模样?我不得不承认,他一篇接一篇的小说,彻底改变了我的小说模样,我的丁钩儿本来应该是个像神探亨特一样光彩照人的角色,但却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窝囊废。我已经无法把丁钩儿的故事写下去,因此,我来到酒国,寻找灵感,为我的特级侦察员寻找一个比掉进厕所里淹死好一点的结局。
莫言来到出站口,一眼就看到了李一斗。凭着一种下意识,他认为那个身材瘦长,三角脸的人就是酒博士兼业余小说家李一斗。他对着那两只有些凶光逼人的大眼睛走去。
他从出站口的铁栏杆上把一只瘦长的手伸过来,说: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您就是莫言老师。”
莫言握住那只冰凉的手,说:
“你辛苦了,李一斗!”
检票口的女值班员催促莫言出示车票,李一斗大声说:
“出示什么?你知道他是谁?他就是电影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老师,是我们市委市政府请来的贵客!”
女值班员愣了愣,看了莫言一眼,没说什么。莫言有些窘,慌忙把车票摸出来。李一斗一把将他拖出铁栏杆,说:
“别理她!”
李一斗从莫言肩上夺过旅行包,抡到自己肩上。他的个头约有一米八十厘米,高出莫言一个头。但莫言引为自豪的是,李一斗起码比他轻五十斤。
李一斗热情地说:
“莫老师,接到您的信后,我立即向市委做了汇报,我们市委胡书记说,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昨天夜里我就带着车来接过一次了。”
莫言道:
“我信上说二十九日凌晨到呀。”
李一斗道:
“我怕万一提前了,您一个人人生地疏,所以,宁愿接空,也不能让您空等。”
莫言笑笑,说:
“真辛苦你了。”
李一斗说:
“市里本来让金副部长接您,我说莫老师是自己人,不必客气,我来接就行了。”
我们朝广场上一辆豪华轿车走去。广场四周有很多枝形灯,很亮,轿车因雨湿显得格外豪华。李一斗说:
“余总经理在车上,这是他们酒店的车。”
“哪个余总经理?”
“就是余一尺呀!”
莫言心头一震,关于余一尺的许多描写源源不断在他脑海里闪过。这个原本与侦察员毫不相干的侏儒竟然死在了侦察员的梦中,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只能说是神使鬼差。他想,我的“丁钩儿侦察记”看来只能生炉子了。
李一斗说:
“余一尺总经理非要来,他说先睹为快。这个人极够哥们,老师您千万——您一定不会以貌取人——您敬他一尺,他敬您十丈。”
正说着,车门开,果然有一个身高不足一米——绝对超过一尺——的袖珍男人从轿车里跳出来。他腿脚矫健,衣冠楚楚,像个很有教养的小绅士。
“莫言,你这家伙,到底是来了!”他一出车门就用一种沙沙的、富有感染力的嗓音喊起来,喊着,跑过来,抓住莫言的手,使劲摇晃着,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莫言握着那只躁动不安的小手,心里竟产生了一种内疚感,他想起了自己在小说里让丁钩儿打死他的情景。为什么非要他死呢?这么有趣的小人儿,像上足了发条的小机器人一样可爱,跟女司机做ài有什么不好?不应该让他死,应该让他成为丁钩儿的朋友,一起侦破食婴大案。
余一尺拉开车门,把莫言让进车。他坐在莫言身旁,用散发着酒香的嘴巴说:
“博士天天跟我念叨你,这家伙,把你当神一样崇拜。可是一见面,我发现你莫言其貌不扬,跟一个劣酒贩子差不多。”
莫言心中有些不快,便微讽道:
“所以我才有可能跟余总经理成为朋友。”
余一尺孩子般欢笑起来,笑罢,说:
“真棒,丑八怪与侏儒交朋友!开车!”
开车的女司机不是侏儒,她沉默不语。借着车站广场的昏黄的灯光,莫言看到了她清秀的面容和修长的脖颈,不由地暗暗吃惊,这个女司机,宛如他小说中那位把丁钩儿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女司机的孪生姐妹。
轿车前灯大亮,灵巧地驶出广场,一些青白的水从光亮里溅出去。车里洋溢着优雅的香气,有只毛茸茸的玩具老虎在轿车的仪表盘搁板上哆嗦着。音乐很梦幻,车在音乐里像水一样流动,街道平坦宽阔,连一只猫也没有。酒国很大,路两边的建筑很新潮,酒博士并没夸大酒国的繁华。
莫言跟随余一尺进入一尺酒店,李一斗背着旅行包跟在后边。酒店里的设施果然很不错,大厅的地面的确是用大理石铺设,打了很多蜡,闪闪发光。总服务台前坐着一位戴眼镜的姑娘,不是侏儒。
余一尺吩咐眼镜姑娘去开310房间的门。那姑娘拿着钥匙盘走到电梯前。她抢在几只手前揿了电钮,电梯门开,余一尺先跳进去,伸手把莫言拉进去,莫言装出一副很矜持的样子。李一斗进来,眼镜姑娘进来,关门。电梯上升,金属的贴面上映出了一张丑陋、疲惫的脸。莫言想不到自己的模样如此残酷。他发现,仅仅几年的工夫自己苍老了许多。他看到与自己的脸并列在一起的是那位眼镜姑娘睡眼惺松的脸。莫言慌忙把目光移到那些显示楼层的数字上去。莫言在想疲乏至极的侦察员在电梯里与情敌余一尺狭路相逢。仇人相见,两眼通红我却突然看到了那眼镜姑娘领口处露出来的那一片白皙的皮肤,并沿着那片白皮肤展开了天马行空般的联想,于是,多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十四岁时,我偶然把手放在一个姑娘的胸脯上。那姑娘笑嘻嘻地说:哟,你也知道摸这东西了!你想不想看看这东西是什么模样?我说:想。她说:好。一阵彻骨的寒冷流遍我的全身,于是,那扇通向青春期的紫红色大门,随着那位姑娘解扣子的手,隆隆巨响着敞开了。我没来得及考虑利害,就冲进去了,那奔跑着牛羊、驯养着鸟雀的少年,便成为永难返回的历史电梯无声无息地闪开。眼镜姑娘先走到310房间,开了门,站在门边,让我们进去。这是个豪华套间,莫言从没住过如此高级的房间,但他还是装出一副大咧咧模样,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这是我们这儿最好的房间,你将就着住吧!”余一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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