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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e’。听着像是打酱油的魔法大人……”
约翰滔滔不绝的说:“荷兰语里简直成了全部创新,他叫‘martenasmodomvilijn’。人家明明叫汤姆,你给改成马丁做什么?但是有可能只有这样翻译,重新排列后的‘mijnnaamis&e’才能变成‘我是伏地魔’的意思。”
“丹麦语最纠结。把伏地魔叫做‘romeog.&levjr.’只有这样才能变成‘jeger&e’我是伏地魔……可这不是小罗密欧先生吗?!”
约翰哈哈大笑:
“还是种花聪明。他们直接写了‘汤姆·马沃罗·里德尔’和‘我是伏地魔’。然后在下面标了一段注释!这多省劲啊,可怜别国那些翻译们……”
斯内普的表情也忍不住无奈起来。
——他这不是对于约翰讲的段子无奈,而是对约翰稀奇古怪的脑洞无奈。不知不觉中他好像都已经习惯了。
瞧瞧这都是什么啊……不过约翰身为作者,对黑魔王确实不会有敬畏之心。
而且看在他说了这么多话的份上……
斯内普挑了挑眉毛,慢吞吞的说:“看来你的脑容量确实不错,我收回粪石那一条评价。”
“像曼德拉草那么大才对。”
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所选段子全部选自网络。
段子不插真是不行,这就是篇大家一起娱乐放松的文,不用太过认真追究。
☆、第二十九章
约翰一想想曼德拉草的个头,就不由得把这句话当成了赞美。
他看看窗外,发现天上不知什么时候变得乌云密布——怪不得他写着写着突然觉得有些昏暗呢。
“荧光闪烁。”他摸出魔杖说。然后把魔杖放在了书稿前,就着那豆点灯光继续写。
“……”斯内普都懒得讽刺他了。
约翰自从学会了魔法,简直是四处滥用。
能开灯不开灯,非用荧光闪烁。
能动手拿不自己拿,非用不熟练的飞来咒——上次差点用一个沙发把自己砸死。
闲着没事干就玩变形咒,把钢笔变成杯子,把桌布变成橡皮,把靴子变成盘子……
简直乱套了。
斯内普坐在一边,膝盖上摊开着一叠装订好的空白纸张,他拿着羽毛笔,又往上面添了个词语:“犰狳胆汁”。
——看来有必要给约翰做一锅增智剂了。
虽然羽毛笔比起现代笔很不好用。但斯内普仍习惯使用这种笔——自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在渐渐凝实后,他就开始尝试触摸实物了。
现在他竭尽全力也只能让纸张‘陷’在他膝盖里一英寸高的位置,并且勉强操纵羽毛笔,默写魔药课本。
想让约翰学会熬制补血剂,缓和剂这一类的魔药,对于一个从没学过魔药学的人来说还是很困难的。所以他需要先把基础知识都教给约翰。
还好现代社会的坩埚比起以前更加好用了,斯内普对石墨坩埚和石英坩埚很感兴趣,连同蒸发皿、试管等现代仪器都买回来了一套以供研究。
“扣扣。”书房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约翰与斯内普飞快的对视一眼——斯内普将纸张和羽毛笔通通丢在桌上,而约翰立刻用书稿盖住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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