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2(1 / 2)
,是他的字,他不会认错的。
斯忻把书签紧紧抱在怀里,仿佛得到了世间至宝。从他收拾东西回来那一天,他才发现,他这里竟然没有一件是云洵的,除了手腕上的珠子,那是他送给自己唯一的礼物。可是一个珠子怎么够呢。今天的这个书签对他来说,真的是不期之财。
斯忻把有云洵字的那面,捂在了胸口,脸上露出了他们分开后第一个笑容。
第二天一早,斯忻就把书签掏了个洞,用绳子穿过系在了脖子上。
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那是云洵一直在的地方。
有些事情,一旦开始,便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再也无法结束。斯忻自从轻松地拿到了书签后,便每天下课都去云洵教室里,看看有没有什么他遗漏的东西可以捡。他有时也会对自己这种行为很不耻,可是不耻过后,依旧去蹲点。
这成了支撑他度过没有云洵日子的唯一支柱。他开始每天都盼望着下课,等到都没人的时候,就去翻云洵的桌子兜。一般来说他都是没什么收获的,不过还好他可以趴在桌子上感受一下他存在的痕迹,仿佛是在他的怀里。有时他会捡到云洵用过的废纸,上面虽然没有几个字,但是他也心满意足了。
斯忻觉得捡废纸没什么,那是因为他不知道云洵看的是什么书。云洵最爱看的是悬疑推理类的,所以他写的都是比较重要的线索。
但是他不爱把书带回去,所以每次都是把书直接放在桌子最里面,纸放在外面。
云洵本来就是喜欢看书的,斯忻离开后,他就更爱看书了。他现在每天几乎除了睡觉都在看书,只有这样,他才能勉强给自己一种错觉。仿佛还是那个时候,他安静地看着书,斯忻安静地看着他。
斯忻肯定是没胆子去翻里面的,所以他每次拿走的都是云洵顺手记下的线索。
一天两天还行,可是连续一个星期都这样,云洵就不得不怀疑了。
上课时,云洵眼睛盯着书,脑子里却一直在想这件事。
最大的可能,应该是那个白痴吧,除了他,还会有谁做这么无聊的事呢。
如果是他的话。
那么,斯忻,你自己送上门来的,别怪我。
☆、五十一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特别的是斯忻下午后两节没有课,但是云洵的辅导员却要趁这次机会开个班会。至于斯忻为什么知道,那就要归功于斯忻的辅导员。
因为最近他上课经常神游,导致每天都不知道在干嘛。作业自然而然也没有写过。要说大学吧,你一次两次不交作业吧,其实也无大碍。但是像斯忻这样连续一个月明目张胆地不交,甚至连抄都不抄一下应付的,就绝对不行了。因为这就意味着老师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尤其是这个老师还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女人。
不出意外,这天中午他就被辅导员叫进了办公室,进行了为期一个小时的批评教育。辅导员的话不外乎就是别以为来到大学就可以放松学习了呀,大学对于你的人生来说有多重要啊,你这样不写作业不仅是对你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家长不负责,对你的人生不负责。导员语重心长的教育让斯忻觉得,仿佛几次不交作业,他的人生就完了。
办公室里开着空调,暖洋洋地。再加上导员滔滔不绝的话语,斯忻竟听得昏昏欲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