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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归记得,除了自己以外,郑齐同时掳了曾在酒吧朝他动手动脚的中年男人,重案组到齐后,赫连归想趁自己体力有所恢复,拉上昏迷的中年男人逃开,但是没成功,还惊动了神经兮兮的郑齐。郑齐抬手就将刀子对准中年男人刺过去,赫连归心里一急,只有自己上去挡刀。他本以为自己这次也要尝尝皮肉被切开的疼痛了,却被人抱住就地滚了两滚,而那人好巧不巧又是司君澜。

按理说赫连归大学学法医四年,大大小小的伤口全部熟知,尸体也解剖很多次了,司君澜为救他胳膊上受的那点划伤根本算不得什么,受伤的人自己也很不在意,可他不知怎么就莫名呼吸一窒,心上像是被人真划了一道似的疼,整个人都不晓得该如何了,只好默默望着箍紧自己的手臂发呆。

这个总是痞里痞气的男人,其实是最细心体贴的了,如果,如果别动辄就捏他脸,那就完美了……

事后他为司君澜包扎时,免不了再度遭到了捏脸等方面的调戏,他依旧和以前那样反击回去,不同的是,自此以后他和他哥赫连锋下手的力度都不觉小了大半。

第三次,则是宁凡被人贩子拐走的那次。因为是他和佟彤自愿帮太子爷卓越去救宁凡,太子爷不会让他们吃亏,他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他知道卓越和司君澜私下里是好友,司君澜必然清楚卓越的实力,卓越一定会保全他和佟彤。因此当他看到司君澜急火火的踢开关他们的房间的大门,他的心底是五味陈杂的。

这个成熟的男人原来也会流露出仿佛怕慢一秒就失去了什么的焦急表情么?

只有司君澜本人清楚,当日他不仅心焦,内心更藏有几分复杂的情绪。他混迹“花丛”多年,太了解自己的焦急背后到底代表着什么。调戏了半年多的兔子蹦蹦哒哒的,终是跳进了他心里。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他最初就没有抱这样的心思啊!

赫连归第一次挑破他是为了让宁凡死心做那些无聊的举动的时候,司君澜默认了。的确,逗兔子一方面是好玩,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借此间接拒绝宁凡,宁凡这小孩太纯情了,他不想这个好同事吊死在自己这棵“风流”树上。司君澜痞气但有自知之明,自己是喜欢漂亮的人,这种喜欢仅仅止于表面,一起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可以,真要接近的话,他怕自己的无心会伤人,故而从不认真,也从不让那些漂亮的人靠近自己。对待别人他可以表面风流的逗趣,唯独宁凡不行,混熟了后他能看出来这孩子经不起玩笑,借由接近小兔子正好可以免了日后的一些尴尬。

跟宁凡相反,赫连归这只兔子看起来纯良,实则有自己的小心机,他懂得司君澜逗他是别有用心,并且懂得如何不说话就让他哥赫连归替自己教训司君澜出气,可以说有点小腹黑。司君澜能肆无忌惮的挑逗他而不怕他爱上自己,呃……即使最后真爱上了,也不是因为这点孽缘,司君澜毫不后悔招惹他。

让司君澜想不通的是,自己明明打定主意不吃窝边草,逗弄赫连归的行为亦无深意,纯粹手痒,那他究竟是怎么把小兔子逗进自己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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