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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不是故意要虐待自己,只是我这两辈子中都没怎么见过死人,在阿杨死去之前,我对“死”这个字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我那九十高龄的便宜外祖母的葬礼上。那以后,我断断续续地听闻了许多人的死,也伏在先帝的遗体上嚎啕大哭过,可内心深处,还总觉得“死”与“分离”没什么大的区别,无非是这个人再也不出现在我面前罢了。大部分的人与我根本就没有交情,就算有,也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交情。

可是到了郑朗,我忽然有些好奇起来。究竟死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会叫人那么害怕?从某些意义上来说,我其实也是死过一次的人,可那一次死的既突然又迅速,接着又发现自己穿越了,根本就无暇思考这种无聊又无趣的问题。后来的日子里不是忙着适应这个朝代、讨好父亲母亲,就是在宫里吃喝玩乐、和李睿玩耍胡闹,一直也没空去管这些玄之又玄的事。直到这事轮到郑朗头上。

我与郑朗之间最大的交情,便是节庆时对着他家里的人名预备礼物、到时节上门向他们夫妻拜一拜年、挨个见过几个“侄儿侄女”、互相说些吉祥话,近来时在宫中,那礼物也不是我预备的,连他家中的人名都生疏了,以致于远远见到那一排尸体时竟不能马上分辨出谁是谁来。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地要去看他被杀,毕竟他这小小的驸马之兄、正四品下的户部侍郎,比起齐王、裴炎之流,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但是齐王和裴炎被杀时我一些儿感觉都没有,轮到了郑朗,我却如被魇住了一般,一心一意,只想见一见他的死。

而今想想,或许正是因他是公主之子、驸马之兄,亲缘虽近,地位却远不及齐王和裴炎那般重要,所以我才想去看一看,这样不重要的人,是怎样被处以与齐王和裴炎那样重要的人一样的重刑的罢。毕竟我而今的身份,正是那不大不小、于朝政上远不及齐王和裴炎重要、于亲缘上却远胜前二者的一位公主。

我想亲眼去看一看,如我这样的人,倘若不小心倒了霉,会是怎样的死法。诚然,以我的身份,既是女人,又是嫡系宗亲,绝不至于到弃市的地步,至多至多是个赐死,然而设若我有儿子,或是与丈夫感情好,而他们万一起了别样的心思——这种时候比较少——或是被人污蔑起了别样的心思,会是怎样下场。而我的阿欢,我心爱的阿欢,还有我的守礼,倘若这事轮到他们,又会是怎样呢?

我亲眼见了那一排尸体。一品勋官、四品实职、公主之子、皇帝之甥、驸马之兄、郑氏嫡长,就这样草率地倒在血泊中,与长子、家奴、友人一道,任由他们素日瞧不起的市井小儿们围观议论,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在前世的和平中待得太久的人,若一下过来,见了这样的惨事,没有心痛病的,说不定也要心痛病犯了。我只是小小地晕了一回,不过一个时辰便自己苏醒,不知到底是在这里待得久了,已练就了铁石心肠,还是因我自己骨子里就是个冷血的人。

只是我再冷漠,想到那些梦里的人,也难免心有戚戚,而且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过漫长。我茫然地看着阿欢,牵着她的手问她:“阿欢,你说,还要死多少人?”

她没回答我,只是轻轻地在我额上一吻,抚着我的脸道:“前日清查名册,看见裴兰生的名字,她是裴炎的从侄,丈夫受牵连死在流放路上,地方禀报阿家,旨意将家眷没入宫中,而今分在掖庭。你路上若见了,不要惊讶。若想照拂她,略叫身边人吩咐一声,不要大张旗鼓。”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全部来自于百度):

1.弃市,是在人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以示为大众所弃的刑罚。《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弃市为死刑的一种,自商周时即有。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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