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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被认出来有点麻烦。

音乐声响起,科兹莫登上了舞台,歌迷们再一次尖叫起来,他在舞台上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话,赵曼歌看不清他的人,也听不懂他的语言,要不是粉丝呼声太大,赵曼歌几乎要睡着了。

第一首歌开始时,赵曼歌睁了睁疲倦的双眼,这个歌星的嗓音确实很抓人耳朵,低沉性感,充满磁性。虽然赵曼歌听不懂歌词,但是也能沉醉在曲调和他的歌声里。

但是久而久之,赵曼歌又失去了兴趣。听一个完全不认识的歌星的演唱会,而且还听不懂歌词,即便他的嗓音优美,也是一场耐心的拉锯战啊。

赵曼歌托腮,眼皮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饶是现场气氛热烈也拯救不了她那席卷而来的睡意。

池弥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终于,在第七首歌的前奏响起时,赵曼歌终于找到了一丝熟悉的感觉。

这不是《thegirlfromipanema》吗?

赵曼歌小时候,这首歌在父辈甚至年龄更大的人群里流传非常广,听父亲说是上个世纪六几年的歌。

赵曼歌一直以为这是美国歌曲,知道有一年巴西奥运会时,巴西名模吉赛尔·邦辰的走秀的伴奏是这首歌,而且弹奏者还是作曲者的孙子,赵曼歌那时候才知道这首歌是巴西的歌曲。

前奏慢慢深入,歌手坐到椅子上,轻轻唱了起来:

tallandtanandyoungandlovely,

thegirlfromipanemagoeswalking。

andwhenshepasses。

eaeshepassesgoes--ah。

池弥的眼眸在闪光灯下忽明忽暗,他听得极为认真。

赵曼歌看着他,没有去听歌词,因为这首歌的歌词她早已倒背如流。

歌手还在哼唱着:

whensheit\'slikeasamba。

thatssobandswingsso&le。

thatwhenshepasses,

eaeshepassesgoes--ah。

赵曼歌深吸了一口气,依然凝视着池弥。她听到这首歌时,一瞬间便反应了过来池弥为什么带她来这个演唱会。

是想让她听一听这首巴西古老的情歌。

观众席越来越安静,歌手已经唱到了副歌部分:

oohbutiwatbsosadly,

howitellheriloveher。

yesiwouldgivemy&gladly,

buteabdaywhenshetothesea。

shelooksstraightaheadnotatme。

最后的副歌部分重复了三遍,池弥在最后一遍跟着轻轻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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