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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就是林宇婧本人根本不适合当卧底,短期客串还行,时间一长肯定出问题,卧底只会选择和警察圈子几乎没有交集的人,就即便培养,也不会放到警营里,而林宇婧不同,她从十几岁就在警营,身上的体制味道太浓了,那怕穿着高跟鞋也会下意识地摆臂抬腿,像走正步。

而且她的专业是通讯,根本不了解那些人渣的生活方式,这种人根本不适合当卧底,除非领队是傻逼。

第二,退一步,假设领队是傻逼,派她去,长达一年的时候难道不露馅!?

对了,余罪啪唧一拍桌子,想到了一个最荒唐的漏洞。

那张半裸照,如果没有那照说不定还没有破绽,如果有,绝对是一个大败笔。

这个原因只有他知道,他在想着林宇婧,长年警营磨练的痕迹,那怕就整容也恢复不了,手指骨节稍有变形,那是拳击练的;食指起茧,那是握枪练的;肘、膝、踝部,经常训练击打的部位,都是粗糙起茧。

这样的体格来一个日光果浴,海棠春睡,那位男子口味得多么重,才能接受那双打过沙袋的粗手去抚摸?余罪最清楚那种感觉,她能摸得你喘不过气来,随时让你的关节脱臼。

这不是林姐的风格,假的,就即便被胁迫,也不会变得这么顺从。

不合理,她不是那样的人。就即便真喜欢,也不会表现得很露骨。

余罪在回味着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他记得,第一次强吻的时候,她是那样的羞涩,他记得,第一次褪下她衣服的时候,她的脸红到发烧,她好笨拙,笨拙到紧紧地夹着腿,还得他使劲掰开……他更记得第一次插入的时候,她全身痉挛着,显得紧张而痛楚,那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她的脾气和性格吓跑了所有试图接近她的男人,余罪知道他是第一位。

可不能转眼间,涩女就成风月高手了吧?这种事没有历练可不行。余罪想着,又想起了自己,一种深深的愧疚油然而生。

他不敢想自己干的糗事,在梳理着这个处处透着诡异的“叛逃”故事。

对,故事本身也有问题,这种事不可能公开处理,特别是在事情还没有明了之前。现在这样做无非是告诉所有认识林宇婧的人,她叛逃了,她杀人了,所有人必须和她保持距离,有情况及时反映。

难道是故意放风,假造她杀人的事实,然后把她送到贩毒的阵营里?

貌似合理,可林宇婧不同,她本身就是禁毒局在编人员,这样大张旗鼓一查,本来可以低调处理糗事,岂不成了人尽皆知的丑事?

不对呀,贩毒的那些人智商可不低,他连自己人都不相信,怎么可能相信一个警察,那怕她是叛逃的。就像警察从来不会相信变节的嫌疑人一样。根本不是一类人,谈不上信任,这样做法简直就是老电影里的桥段,除非贩毒的是个傻逼才会深信不疑。

假的,只有一个真相,那就是:这一切都是假的!

余罪越来越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可他同时很郁闷,现在所知的信息太少了,他不知道人在哪儿,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更不知道自己能为她做点什么,他很想,他像热锅上的蚂蚁,已经按捺不住那种冲动了。

如果一切都是假的,那这样做的动机何在,目的是什么,又会牵出一大串问题来,在处在他这个位置无法解决的问题。

叮铃铃手机响时,他又一次颓然而坐,郁闷地拿起了手机,一看,是肖梦琪的短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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