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为虎作伥(1 / 1)
对他有意思的那个学生叫伊帆,今年大二在读,家里条件不错,有个做房地产的老爸,平日里玩得很开,男女通吃,喜欢长得漂亮的。
不过伊帆并不在历史系,更不是他的学生,而是隔壁体育学院的特招生,为了追女生跑来蹭了一节他的课,意外把他瞧上了。
在蜜罐里泡大的纨绔子弟,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满脑歪心思也很正常。
安淳在富二代的圈子里混迹十年,早看清了这群二世祖的德性。客观地说,像沈锦丞和陆嘉亦这样咽得下学习的苦,肯踏实读书而不是砸钱买学位的公子哥,已经算很少见了。
沈锦丞管理的那家私人会所是娱乐性质的高端场所,出入的人员鱼龙混杂,牵涉的社会关系宛如一张千丝万缕的蛛网;按理说这种送往迎来,既要做面子又要有里子的活儿,不该交给他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小辈。
可沈锦丞实在太舍得下狠手了,自从他接手以来,底下的员工被管理得井井有条,生意欣欣向荣,几位股东都对他相当满意,称他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堪当大任。
那地方安淳去过几次,不像他想象中的纸醉金迷,装修是奢华而雅致的,包间分档次和价位,日式和中式的通常带一间小桥流水的庭院。会所里面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服务生都是精挑细选过的美丽面孔,当然,接待的也无一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商界名流宴请官员多会选在这里,隐蔽性好,环境服务无可挑剔。
当初安淳入职,请校长和书记在这儿的顶楼花园吃了一顿饭,至今他们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可见面子功夫的重要性。
沈锦丞平日里应酬的客户年龄层集中在四十岁以上,和中年男人交际免不了喝酒,喝得不省人事是常有,安淳开车去接过他几次,后头嫌太累就不干了。
另外他不喜欢酒味,所以直白地说过沈锦丞:“你要是喝醉了就别回来,我们俩白天都要上班,经不起你折腾。”
沈锦丞这个人,说可恨固然可恨,但朝朝暮暮与之相对,若只看其可恶的那一面,肯定过不下去。他也有像人的时候,比如怎么被骂都不还嘴;听了安淳发牢骚,也只是装无辜道:“宝贝,你好狠的心啊,我那么辛苦,还不是想多挣钱给你买礼物吗。”
安淳冷着脸道:“你少来。”沈锦丞是送过他不计其数的礼物,但没有哪样是需要努力工作才够得着的。
“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呢?”沈锦丞对他很无奈。
安淳铁石心肠道:“那你喝吧,喝死你,我就自由了。”
“别呀。”沈锦丞说,“我死了,你得给我陪葬。”
安淳:“你做梦!”
“你不用给他陪葬,”陆嘉亦插了句嘴道,“他不会死在我们俩前面。”
沈锦丞:“还是你懂我。”
陆嘉亦中肯地建议道:“爱惜身体是一生的功课,你最好找个能帮你挡酒的助理,再这样喝下去早晚换成我去接你。”
“知道啦。”沈锦丞听劝。
不过这项工作最终落到安淳的头上,沈锦丞说自己忙,没空面试,会有人事部负责筛选简历,但录用之前还得靠安淳去把把关。
也是,这世界上还能有谁比他更了解沈锦丞的私生活习惯,就连陆嘉亦也不会知道沈锦丞在床上喜欢被舔耳朵吧。
“对了——”沈锦丞想起一件大事,专门坐端正了和他说道,“追你那小孩儿,姓伊那个,他爹我认识,佢帆建设的董事长,最近在和老冯争一块地皮。油盐不进的老王八蛋,我正愁怎么对付他呢,这下倒好,他儿子主动送上门了。”
安淳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所以呢?”
“所以要辛苦沈老师你,帮我一个小忙。”沈锦丞显然是早有盘算,条理清晰地计划道,“他不是喜欢你吗,在那家店守了几天才敢跟你搭话,你去约他,他一定出来。”
“我不去。”他强硬地拒绝。
“你先听我说完嘛,宝贝。”沈锦丞的眼睛里有两分恳求,“只是约他出来见几面,和他混个脸熟,等时机合适了,你帮我给他递张房卡,之后的事就与你无关了,举手之劳而已。”
“如果真是举手之劳,你完全可以叫别人替你做。”他不是那个十七岁的安淳了,他是经受过命运拷打、颠覆过人生的成年人,他知道帮一个刽子手递刀意味着什么。
陆嘉亦:“只是这点小事,你都不愿意?”
他顶回去:“小事?那你怎么不去?”
“他迷恋的人又不是我。”陆嘉亦成年后的废话变少了,但一开口还是那么精准有力,“安淳,我希望你能意识到,你和我们在一条船上。我们是利益共同体,你帮沈锦丞的忙,对你百利无害。你以前就很容易在关键时刻犯低级错误,两个选项放在你面前,你永远不去选对你更有益的那个。你也该长大了,能不能成熟一点?”
安淳:“成熟?你所谓的成熟,就是和你们狼狈为奸,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吗?”
陆嘉亦笑着看他,仿佛他是个什么很可笑的东西。“什么叫伤天害理的事呢?如果我们真的大逆不道、坏事做尽,那也有法律来惩罚我们,再不济也该有因果报应。可是你看,我们好端端地站在这里,从事着合法职业,为社会创造价值,我们并没有像真正的坏人一样被抓紧监狱里,也没有家破人亡、五雷轰顶。”
“陆嘉亦,你是我见过最卑鄙无耻的人,”安淳不想与他多费口舌,只说,“总之我不愿意,你们找别人去。”
沈锦丞抬起右手撑着额头,似乎有些头疼。
陆嘉亦则是目光淡淡地打量着他,如同审判一件物品那般漫不经心。“如果我再小一些,我会动手打你,拳头和巴掌可以让你很听话。可是我们这个年纪,怎么也不该还像小孩似的,一言不合就使用暴力。安淳,你再想一想吧;如你所说,你也不是我们唯一的人选,你去,还是换一个人去,对我们差别不大。”
“可一旦你拒绝,就代表你不再和我们站在同一边了,”陆嘉亦看了看沈锦丞,再将视线投向他,“对于喜欢跟我们作对的人,沈锦丞一向是很不留情的。”
“要再把我关起来吗?”他其实有点累了,再过一段暗无天日的囚徒生涯,他说不定就能狠下心弄死自己了呢。
“不,我要你好好活着。”陆嘉亦也坐到沙发里,不过是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打算接着写白天没完成的报告。沈锦丞贴心地给他倒了一杯润喉茶。
换沈锦丞说道:“安淳,你猜一猜你这些年读书花了多少钱?”
安淳太阳穴突突跳,他不必猜,也料想得到那是一笔很大的数字。
“我让你姓沈,我把你当作我的家人,从没有在吃穿用度上委屈过你。”沈锦丞低着眉眼,很是苦闷地说,“但我没有办法,安淳,你没有喜欢过我哪怕是一秒钟。你无时不刻不在想着离开我,这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
“我翻译一下,”陆嘉亦打断道,“他是想说,你要背叛我们也可以,把这十年里花的钱还上就行了。在你想清楚以前,容我提醒你,那绝对是一个你这辈子当牛做马都无法还清的天文数字,如果你执意要背上巨额债务,你的下辈子将会在泥潭里度过。看过住在天桥底下的那些乞丐是如何为了一个纸箱打得头破血流的吗?我保证现在的你不会想过那样的生活。”
安淳突然间泄了气。因为陆嘉亦说的没错,现在的他,无法再回头去过清贫的生活,更无法承受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剧变。他不要流浪,也不要做乞丐,他割舍不了他如今拥有的一切。
人的良知是抛过光的玻璃,落地即碎,也包括他的良知。他明明早在十年前就已懂得这个道理。
这一刻安淳承认,他被他们调教出来了,胁迫他甚至不用动手动脚,也无需暴力恐吓,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因为他是真的害怕沈锦丞将一本账单扔到他脸上,他害怕极了。
而他们不单单要他做摇尾乞怜的狗,还要他做为虎作伥的伥。
“我答应你们。”安淳服从道。其实他妥协过无数次了,但再一次说出这五个字,还是像有轻薄的刀片在剥开头皮、凌迟神经,手指嘴唇都为之战栗抽搐。
“但是……我有个要求,”他面色苍白,声量轻微道,“你们不能危害他的健康和生命。”
“我又不是黑社会,拿他的命做什么?”沈锦丞觉得他多虑,但观察到他的脸色,走来搀扶他揽住他的肩膀,宽慰道,“别担心宝贝,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你愿意听话,我真的好开心。你这阵子工作也很辛苦吧,给你换辆车?你喜欢什么款什么配置?改天我陪你去选,你指哪辆我们就买哪辆。”
陆嘉亦对他冷嘲热讽:“沈老师,你可真会做生意。”
沈锦丞:“你少说两句,你看你把他吓得。”
男人嘛,十七岁跟你谈爱,二十七岁跟你谈钱。他只是犹豫再三,就换来一句价值百万的承诺,是没有比这更划得来的生意了。
事后安淳没有接受沈锦丞的好意,一辆豪车作为礼物太过贵重;他怕自己有一天真的会脑子抽风,签下那张欠条一走了之。
他其实分不清他和住桥洞里的流浪汉们,哪一方享有的尊严和自由更多。
在沈锦丞心里他是不听话的宠物,在陆嘉亦眼中他是卑贱的玩具;他来到人世间二十七年,被当成人对待的时刻屈指可数。
伊帆原先还有把他当作正经的老师,可在第一次约会期间,看到他戴的腕表时,也流露出了轻佻玩味的笑容。
“老师,你的表好贵啊,男朋友给你买的?”
大学老师这一职业,有着中等偏上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但以安淳目前的薪水,他要工作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他手腕上的那块表。毫无疑问,这是沈锦丞讨他欢心的证明之一。
“是啊,”他大方地坦白,“我靠男人养。”
“你男朋友比你大不少吧?”伊帆问。他是富家子弟,自幼锦衣玉食,没吃过人间疾苦,却见识过人性的贪婪与丑恶。他对安淳的话深信不疑,老实说他也思考过这位沈老师是不是自身家境也很优越,毕竟来赴约时开的那辆车也不便宜。可交流了几句又觉得不像,更像是被男人斥重金豢养的金丝雀,有着浮于表面的高傲矜贵,和些许不易察觉的怯弱。
他十分了解这类人,因为他爸就是那种会养几只金丝雀作消遣的男人。
一出手就是几十万的名表,有这份豪横的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男人。——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安淳会答应和他约会。因为他年轻,有老男人没有的东西。
然而素来不苟言笑的沈老师,听了他的话却在微微发笑。浓密睫毛在眼尾留下浓重的投影,使眼形显得下垂,但眼神是上翘微挑的,很勾人。
“随便你怎么想。”安淳说。
他的音色是偏单薄低软的,于是被人听在耳朵里,总觉得他在有意无意的撒娇。
伊帆不是一张白纸,他交往过的前任没有一车也有一罗筐,所以并不会像纯情处男那样脸红或惶恐,他比那时的沈锦丞和陆嘉亦都要上道多了,说:“老师,我们只约会,不谈恋爱,好嘛?”
“好呀。”安淳柔声道,“那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要带我去做些什么呢?”
恋爱经历丰富的老手,是不会初次约会就带对象去开房的。
伊帆要和他走正常约会的流程,先带他去了五年前新建的市图书馆,他们在宁静幽谧的书架间来回走动,纯粹地消磨着周末漫长的白天。
“我听说老师在国外待了很多年,所以猜你应该没来过这里。”伊帆轻车熟路地领着他绕过一根立柱,来到通俗文学区域。
“我成绩不好,只能走特长生上大学,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历史这门学科。”伊帆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德文原版的《中国长城建造时》,交到他的手中。
“为什么喜欢历史?”安淳随手翻着那本书,一页又一页,他不会德语,他也不相信伊帆能读懂。所以给他这本书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真实历史的全貌是未知、不可知的,我们现代人只能从遗留的史料、文字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复现还原当时发生过的事。像解谜和探秘,必须要经过逻辑缜密的推理和论证才能得出结论,这本身就很有意思。”
“你懂得还挺多。”安淳褒奖道。与此同时他翻书的手指停下了,在书的第117页夹着一张书签,一枚制作精美的金色枫叶,右下角镀金刻着一个清隽的“宁”字。
今天刚好是11月7日,秋天的红枫,沈息宁的宁。
他愣了有半分钟,才从伊帆的话语中回过神来。
“……我觉得学习和教授历史,是要庞大的量作为支撑的,老师有男朋友送你手表,我暂时还送不起那么奢侈的礼物,所以就送你一张书签吧,希望老师每天看书的时候都能想起我。”
安淳又有一刹那间的晃神。至少是要在确认约会日期的下一秒就开始做准备,才能在当天出其不意地送给他这份煞费苦心的礼物。
一张书签不值钱,无所事事的男大学生的时间不值钱,花花公子的心意,或许也不值钱。但这确实是他迄今为止收到过的最特别、最动人的礼物。
“怎么了老师?不喜欢吗?”见他不说话,伊帆关心道。
实际上花花公子在遇见他之前,没有追求过比自己年长五岁以上的对象,何况还是师生这种特殊关系;所以对他搞这套骗女生的小把戏,心里很是没底。
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恐怕很难被这些廉价的小玩意儿打动吧。
伊帆正暗自沮丧着,却又见他笑了。他的皮肤那样细白,嘴唇那样红,一笑如玉兰展颜,冰润洁美。
“谢谢你,我很喜欢。”安淳收下那枚金色书签,把书塞回伊帆手里,“但这一本,是德国作家卡夫卡写的短篇,不是历史类书籍。你下次再装文艺青年,最好提前查点资料。”
伊帆的脸瞬间红得像烂番茄,窘迫与惭愧交替着在脸上出现,他欲哭无泪道:“老师……你干嘛拆穿我啊……”
安淳这下是发自内心地大笑出声。伊帆看他笑,也只得尴尬地陪笑。但年轻就是好,笑一笑便能将烦恼一扫而空,伊帆不再气馁,而是盯着他说:“老师,你真的好好看啊。”
“好看就留到下次再看,今天的约会就到这里吧。”安淳抬手看了眼表盘上的时间,正视着对方那双黑亮的眼睛,说,“今天真的很愉快,谢谢你。”
伊帆期待地追问:“那下次是多久?”
“等我空出时间了再告诉你,再见。”
“千万别把我忘了啊,老师。”伊帆望着他的背影,恋恋不舍道。
安淳坐在车里,头靠着方向盘,手指捻着枫叶书签,在阳光下细致端详着它金色的边缘和叶尖。
好奇妙。它并非金子做的,细看也有打磨不精的粗糙之处,若算价格,甚至比不上他那支腕表蹭花的一道划痕。
可他偏偏觉得这片叶子贵重无比,胜过沈锦丞送他的全部奢侈品的总和。
安淳想不明白,他颓唐地垂下了手,任由叶子从指间脱出,掉落在车内看不见的角落。
伊帆并不是一个坏孩子啊。
算了,不去想了,他不过是真正的坏孩子手里攥的一只风筝罢了。
***
可能是想到他和别的男人约会的场景,沈锦丞心里很不是滋味,说不好是吃醋还是愤怒,总之是把火气都撒在了他身上。
先是抱着他啃了半天,牙齿在他脖子根又撕又咬,然后是把他推倒压在办公室的真皮沙发里,掀开他的上衣,一边揉他的胸,一边掰着他的膝盖狠狠操他。
他的身体在长年累月的暴力侵袭中,学会了适应粗暴的性交。不夸张地说,沈锦丞再打他两耳光,或把他按进池子里溺水,他下面的小洞依然会恬不知耻地流出清亮的粘液,帮助那根肉棒抽插和进出。
安淳一度怀疑他已经是色情里常写的淫荡之躯了,因为配合地发出一些下流凄楚的呻吟,已成为他的下意识和本能生理反应。
但惨叫哭喊对于施暴者而言是一种鼓励和认可。沈锦丞是那种他喘得越厉害,使的劲儿越大的暴力狂,俗称心理变态。
所以今天他紧紧地闭着嘴巴,下定决心一声不吭。
可是变态不缺撬开他嘴的手段,沈锦丞把他从沙发拽到地上,掐着他的后颈从后面干他,他仿佛是一条被扼住七寸的蛇,只有不停地扭腰摆尾来挣脱钳制。而这无异于增添了强暴的趣味和快感,沈锦丞的喘息变得粗重,腾出的那只手扇打他的臀瓣,白花花的肉浪在深红的毯子上腻得发光,好似快要融化开。
“你又对我发疯!不是你叫我去的吗?”安淳这会儿是无法保持沉默了,他腿心被撞得发麻,下腹的整条内壁都在推挤扭绞,全身的肉都不像是自己的了。
沈锦丞疯得有点厉害,非但不回答他,还凑到他的耳边,伴随着激烈的横冲直撞,委屈地问他:“你爱不爱我?”
那饱满的情绪和疼痛感,像是被全世界亏欠了。
尖锐的痛觉撕扯着宫腔,安淳茫然地睁大了眼,他一下子喘不上气,只能扯着嗓子哭,泪花蓄在眼眶里,久久落不下来。他在艰难的呼吸中匀出一段气,组织成语言,哑声问:“那你爱我吗?沈锦丞……”
当沈锦丞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然太晚了。
鲜红的粘稠血液淋满了两人的下半身,使深红地毯晕开一团漆黑污迹。沈锦丞迷惑地皱起眉头,旋即明白过来,两手颤抖地抱住面色如纸白的他,“安淳……”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有机会反击。安淳一巴掌掴在那张朝夕相对多年的脸上,不带一丝感情地吐出两个字:“畜牲。”
家里有个医生,医生恰好还有位做院长的父亲,于是他看病不需要排队,做手术也不用自己花钱,但问题在于,倘若不是陆嘉亦和沈锦丞,他又怎么会被搞到要住院的地步。
陆嘉亦穿着洁净的白大褂,两手插在衣兜里。那衣服普通医生穿着要肥大宽松得多,可上了他的身,就如同量身定制般熨贴齐整,白色翻领里是一件天空蓝的条纹衬衫,衬着一张英俊温雅的面容;他长得很出挑,眉眼深邃,双眼皮略宽,眸子是清淡的茶褐色,鼻梁悬直,乍一看像混血。还戴一副无框眼镜欲盖弥彰。
想来医院里的护士们该对他很着迷,送来的夜间点心贴着粉色桃心的便利贴。
安淳无精打采地坐在病床上,他被换上病号服,手背扎着输液针。他发了许久的呆,随后神识回归他的身体,他才缓慢记起了前因后果。
他流产了,是的,他做梦也想不到他这具畸形的身体还能孕育后代。
那枚胚胎在他腹中发育了两个月之久,被排出身体时已是粒花生米大的小小人。这令安淳万分惊恐,好比原始人第一次遭遇电闪雷鸣,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想钻进地壳缝隙或山顶岩洞。
他究竟是做错了什么,老天爷要这么对待他。
幸而陆嘉亦对此全然无感,没逼他亲眼去看,只叫动手术的同事把他的骨肉当医疗垃圾丢弃处理。
陆嘉亦难得充当一回照顾人的角色,从托盘里拿起一碗水果拌杏仁的酸奶,揭盖拌匀,喂给他,“知道你不爱喝粥,但摄入营养才利于身体康复。”
安淳别开脸,“没胃口,放下吧。”
陆嘉亦把碗放回盘子,手又插进兜里,“这是意外,谁也没想到你还能怀孕。”
“我自己也没想到。”他靠着枕头,“沈锦丞呢?”
“在外边走廊里哭呢。”陆嘉亦哂笑,“他好像很伤心,错失了一次当爸爸的机会。”
“他不配,”安淳斩钉截铁道,他对上陆嘉亦藏在镜片后的眼眸,“你也不配,以后不戴套就别碰我。”
陆嘉亦无谓地耸肩,“你放心,我也不会让你生下我的孩子。”
“我不会生孩子,不会。”他喃喃着,像是说给自己听。
他畸形的身体,残缺的基因,软弱的个性,是这些先天不足为他招致了不幸,他不能再把相同的厄运带给另一个无辜的生命。他坚信,厄运是会遗传的。
病房门被打开开,沈锦丞红着眼眶走进来。
安淳第一次看到他悲伤,沈锦丞宛如做错事的孩子那样低着头,来到病床边,矮下身将脑袋贴在他的小腹,哭腔浓重地抒发歉意:“对不起安淳……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伤害你了,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们还会有宝宝的……”
安淳摸着沈锦丞的后脑勺,扎手的发尾蹭过他的掌心,他沉静地垂眸,眨眼间月色清辉洒在眼睑下方,有几分神似观音相的慈悲。
“不会有了,”他轻声说,“我原谅你,沈锦丞。”
甚至是,我感谢你。
“安淳……你别怪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再也不会了……”
“不是说了吗,没有怪你,”他的耐心耗尽,恳求道,“拜托你别吵我了,我想睡觉。”
沈锦丞:“你还是在生我的气。”
安淳:“我没资格生你的气吗?”
“病人需要休息。”陆嘉亦懒得听他们俩掰扯,对沈锦丞说,“你回去吧,不是还有一大堆工作吗,这里我陪着他就够了。”
一提起工作,沈锦丞的手机便开始震个没完,他只好出去接电话。没过几分钟,进来说有事要先走,临走还想抱抱安淳,安淳直接躺下装作要睡觉。
“宝贝,我忙完了就来看你,你好好休息。”
沈锦丞一走,陆嘉亦拿了本专业书坐到病床边,“想睡就睡吧,今晚我在这儿。”
“我想回去。”
“你回去也只能休息。”
“那也比在医院好。”
陆嘉亦摘下眼镜,揉了揉眼周,合上书道:“也好,我去请个假,然后送你回去。”
“我自己能打车。”安淳撕下手背贴的输液针,“不劳你费心。”
“搞不好流掉的是我的孩子呢,这点义务我还是要尽的。”陆嘉亦没给他逞强的余地,去衣柜取来他自己的衣服,“你换吧,我去办出院。”
安淳迅速地换好了衣服,没等陆嘉亦回来就拿上手机出病房,乘电梯离开住院部大楼。
拿掉两个月的胚胎不算多大的手术,他术后没感到身体有明显不适,主治医生说后续如果有出血的症状,再回医院复查。
女人做流产手术要悉心调养是为顾及日后的生育能力,而他并不打算要孩子,不必小心翼翼的。
安淳站在路旁打车,秋天萧瑟的落叶翻滚着漫过他脚下,他看着昏黄的路灯,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时候;像这样的秋天,他会带着安楠去踩树叶,水分流失的枯叶干涸得像宣纸,更脆,踩上去喀嚓喀嚓的响。
安楠今年也该有十四岁了。
他望向马路对面的公交站台,成群的少年聚集在广告牌前等车,连帽卫衣外面套着宽肥的校服。
其中没有他的弟弟。
这场意外的流产事故,迫使安淳请了一周的假。他不想的,但沈锦丞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非要送他去郊区的别院静养,还请了厨师给他烹饪一日三餐。他在那里好吃好喝,闲得发慌,只能看书打发时间。
到第五天,安淳闲得受不了,叫沈锦丞把助理候选人叫来面试,毕竟他休假结束回学校去肯定要忙,没空再分担别的事务。
沈锦丞听他的口气似乎是消气了,也乐于听他吩咐,当日下午便通知了十个人选。
这间别院修建于上个世纪,在那时是相当前卫的建筑风格,矗立在风景秀丽的花园中,通体纯白的墙面,外形看起来像拼接了多种几何图形,远看精巧,近看壮观。虽然以当下的审美来说,它已失去了先锋性,但仍旧是时髦别致的豪宅。
安淳在这栋大房子里宅了数天,足不出户用不着打扮,就穿着一身棉麻材质的居家服,趿着一双白色棉拖。
他从小就很瘦,松垮柔软的衣裳挂在他细长的骨架上,倒促成了时尚的松弛感;发质是漆黑柔顺的,为迁就男朋友们的癖好,一直以来都剪得不够短,是可以从指缝间拖曳出清凉触感的长度,又不会长到碍事。
简历是线上筛选,当代证件照都要精修,所以十个人里,长相过得去的也就四个。为什么要挑长相呢,因为他打心底里认为,沈锦丞的情感状况是单身;小沈少爷这些年没有发展过恋爱对象,只有他这一个稳定性伴侣,私生活单调至极。
助理是一份近距离工作,如果性格上合拍称心,性取向又不冲突,睡一下也在情理之中。谁还不喜欢漂亮的呢,越漂亮越好。
安淳看中的四个人是三女一男,女孩子们都很美,苗条高瘦,长发短发各有韵味,他留了言谈举止最干练利落的那个。男的选择性少,相貌清秀的只有这一个,那就是他了。
沈锦丞那里不缺岗位,两个都能留用,大不了一个做行政秘书,一个做生活助理,就看沈锦丞更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安淳至今都对沈锦丞的性取向不是很明确,他看得出陆嘉亦是很典型的异性恋,床上基本不碰他后面,对他扁平的胸和柴瘦的身体缺乏兴致。他有时会觉得陆嘉亦操他不过是因为沈锦丞操他。
话虽如此,他根本不关心他们在外面是否还有其他情人,他份内的事并不包含争风吃醋和疑神疑鬼。
他还在休养生息,沈锦丞为着心中的愧疚感,对他言听计从。考虑到要应酬喝酒,选了男的那个当助理,女孩子能力不错,先送去业务部门培训,实习期过了再分配她的职务。
安淳很失望,因为沈锦丞的注意力完全没有被新人分走。会所里的才俊佳人多如牛毛,他却坚持每晚都回家过夜。
安淳想,倘若不是他经常要轮流陪两个男人睡觉,要在被捅喉咙时千依百顺,要去做鱼饵去引诱外人上钩;那他愿意相信,沈锦丞是真心对他的。
以他们的关系,谈“爱”这个字眼太勉强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渣的真心,一文不值。
他消失的一个星期,给伊帆愁坏了。小孩儿很粘人,再次见到他,嘴甜得要命,沈老师长,沈老师短。但对他工作请假,手机不回消息的原因不闻不问,或许是出于“只约会不谈恋爱”的默契。
安淳别的收获没有,却从伊帆这里实实在在的体验了一番正常人的“约会”。
沈锦丞和陆嘉亦是从没有耐性陪他去看电影或逛公园的,那两个人出门要么有明确目的性,行程高效而简洁,要么直奔“想换个环境玩弄他身体”的主题。
伊帆跟他们很不同,学习不用功,思维散漫,就爱琢磨吃喝玩乐,什么浪漫,什么有趣。
跨年夜那天,安淳被伊帆带去湖畔看烟花,地点是他选的,这附近有一家生意冷清的度假酒店。
小孩儿说是送不起他贵价礼物,但当晚还是准备了一对钻石袖扣,虔诚地捧在手心,对他许愿道:“没看过老师穿正装,但我想总有用得上的那天。”
安淳收下新年的第一份礼物,说:“老师也有东西要送给你。”
伊帆问:“是什么?”
“在我兜里,你自己摸。”他小幅度地展开手臂。
伊帆把一只手伸进他外衣的口袋里,左边摸了摸,空的,又换右边。然后掏出一张房卡,上面印着来时路过的那家酒店名字。
“开车回市区太迟了,晚上就住这里,”安淳说,“那家酒店我去过,服务和设施都还不错。”
伊帆兴高采烈地要扑过来抱他。
“我让朋友送了酒过来。”安淳被热烈的怀抱拥着,目光移向西南方,黑沉沉的树林外停着一辆不知何时驶来的suv。
“还要喝酒?”伊帆松开他,扭头朝他看的方向张望。
安淳:“嗯,你先去酒店等我,我和他聊点事情,一会儿他送我过去。”
“好。”伊帆沉浸在偌大的喜悦里,并未对他的说法起疑,独自转身上了自己的车。
目送伊帆的车驶远,安淳在尾灯照出的白光中坐进suv的副驾驶座。开车的男人相貌清秀,鼻尖有颗小痣,是上个月他亲自给沈锦丞选的新助理。
“走吧。”他说。
伊帆从酒店的大床上醒来,他头痛欲裂,但分明记得自己昨晚并没有喝酒;他努力回想入睡前的经过,却被映入眼帘的画面吓得魂飞魄散——
他的枕头边躺着一个长发女人,若是会呼吸的女人倒也还好,可那是一个双目圆睁,嘴巴大张,死去已有多时的女人。
她的手脚被锁铐栓在了床头与床尾,脖子间缠绕的绳索和皮肤上乌青发紫的勒痕昭示着发生过什么。
伊帆发出惊恐的大叫,全身光裸着从床上滚到床下。他如受惊的野兔般四下张望,看到胡乱丢在椅子和地板上的衣物,他爬过去捡起自己的长裤和上衣,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找到裤兜里的手机,不敢再多看,屁滚尿流地逃离了现场。
沈锦丞骨子里的嚣张和猖狂,并没有因成年后踏入社会而有所收敛,风雨的捶打使他愈发锋芒毕露,那近乎是一种自毁式的疯狂。
安淳是他残暴行径的忠实见证者,这一次也不例外。
伊帆的父亲年纪很大,花白的头发,胖圆脸,衬衫下的肚皮翘得老高,身旁跟着一名穿红裙子的窈窕女人,她的高,他的胖,活脱脱一只白陶碗和一双红木筷。
伊董事长有肥胖引起的高血压和心脏病,自打进屋的三十分钟里,已经让秘书拿手绢给他擦了三次汗了。
投影幕布正播放着一段视频,是昨天晚上和今天早晨,伊帆进出酒店房间的监控画面。而触手可及的茶几上,放着一堆案发现场的照片,死状凄惨的女尸、不堪入目的作案工具,以及伊帆慌忙逃离时落下的一条围巾。
沈锦丞跟那帮老头子来往多了,也学会品茗,但他不兴茶艺和附庸风雅那套,捧着马克杯在喝刚泡好的普洱。
“怎么样啊伊董事长?我没认错的话,这录像里的人,是您家小公子吧?”
安淳坐在他的右侧,目光却游离于室外,落在庭院的一棵小红枫上,清泉流过鹅卵石,叮咚的细细流水声萦绕耳畔。
“是我家帆帆,”伊帆父亲认道,“小丞,我跟你爸爸也算有交情,你看这样好吗?你要什么,直接跟叔叔讲,咱们好说好商量,别把事做的这么绝。”
“少拿我爸来压我。”沈锦丞吹了吹杯口的腾腾热气,浅啜着滚烫的茶水,“我前头约了您那么多次,连面都不给见,这会儿想到攀交情了?况且我一年到头也见不了我爸几次,您这叔叔我就不认了。”
“你这孩子啊……”
“令郎平时在学校里也没少沾花惹草,没想到私底下玩这么大。”沈锦丞恶劣地嘲笑着,“我这儿漂亮姑娘多,他经不起诱惑也正常,但不能下这么狠的手,直接给人玩儿死了啊。”
伊帆父亲长叹一口气,接过秘书的手绢,抹了抹额角的汗,“你要多少?”
“谈钱多生分,您要真念及和我爸的情分,就可怜可怜我这个侄儿,把十里村那块地让出来。”沈锦丞两手举高杯子,做了个拜托的手势。
伊帆父亲苦口婆心道:“我是想让,可你要我怎么让?那是地方政府的招标,已经走完合同了。”
沈锦丞:“不是亲儿子吗?您刚还和我谈钱来着。就给钱呗,一笔保证金打水漂而已,谁不知道您伊董事长是本地巨富?这钱您兜里有,掏得起。”
“你这是要我的命啊!我把我这条老命给你,你放过我儿子,行不行?”
“不行。”
“那我也没办法,那小兔崽子自己干的混账事儿,你报警吧,把他送进去,让国家替我管教。”
“是吗?”沈锦丞冷下脸,拨了一通电话,然后挂断。
包间门从外打开,两个身量壮硕的彪形大汉推搡着一名年轻人步入室内,天花板霎时间变得低矮逼仄。
伊帆父亲心脏一抽,侧过脸深呼吸着,颤巍巍的手寻求依托,被女秘书的一双柔荑接住。
伊帆被揍得鼻青脸肿,肩膀给两条粗大的手臂紧紧扣着,一见老父亲在场,顿时嚎啕大哭,泪如雨下,“爸爸!他们打我!我犯什么错了呀,爸你快救我……爸!”
“你犯什么错了?”沈锦丞搁下茶杯,抓起那一沓照片摔在他的脸上,冷冰冰道,“你他妈仔细看看呢?你是杀人犯啊!我的大少爷。”
“我不是!”伊帆不看那些照片,恶狠狠地瞪着他,“这是陷害!谁知道你哪里找来的野鸡!把一个死人放我床上就想栽赃我!?你以为警察有那么好骗吗!”
沈锦丞的脸色一变,懒洋洋地笑道:“哟,你还真想让我把这些证据交给警察?”
“狗屁证据!这是捏造!陷害我?你休想!”伊帆双目如炬,视线锁定着他身侧的安淳,仇恨道,“你这个贱人!助纣为虐的下贱货色!我瞎了眼才会喜欢你!”
安淳静静地听着流水声,没什么表情。
沈锦丞却很不满意,朝那两个打手使了眼色,接着伊帆被人踹了膝弯,重重的趴跪下去。
“爸!爸——你怎么眼睁睁看着我受苦啊,爸!”伊帆跪在地上哭嚎着。
沈锦丞不想让他接着喊,于是从球杆筒里掂起一把高夫球杆,对准伊帆的背脊,快而狠地砸下去。果然人直挺挺地栽到在地,不叫唤了,眼球上翻,弓着背四肢止不住抽缩。
伊帆父亲胖胖的手指握紧了拳头,面颊的肥肉和嘴唇不停颤动,“好,沈锦丞,你小子……”
“我还是喜欢被直呼大名。”沈锦丞杵着那把球杆,另一只手端起杯子,将热滚滚的茶水浇下去,淋在伊帆的头脸,热气从皮肤发丝间冒出。
“考虑下吧,叔叔。是让你儿子终身残疾,下半辈子在监狱医院里度过,还是你服个软,把他接回去,好好养两三个月,免得留下病根。”沈锦丞喝着剩下的半杯茶,不烫了。
“我也是看在你跟我爸有交情的份上,才让你自己选的。”沈锦丞意犹未尽地笑着,“要不然……你这头油光满面的皱皮肥猪,只配跪在门外磕头求我。”
伊帆父亲的手扯着衣襟,满头大汗地平复着心跳,若不是有秘书扶着,他恐怕连坐都坐不稳。
“就按你说办。”在儿子的生命安危前,他屈服了。伊帆不是他唯一的孩子,却是他最后的孩子,白发人送黑发的打击,他也无法再经历第二次。
“这才像话嘛,你早点松口,你儿子用得着受这份罪?”沈锦丞把球杆插回桶里,摇摇头道,“活了这么几十年,还不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老糊涂。”
“你的要求,我答应你,你把帆帆交给我,我今天就要带他回去。”
“急什么?儿子,我就先替你照顾着,什么时候一锤定音了,我再把他送回去。伊董事长您放心,我绝对把令郎当亲弟弟好生照顾。”沈锦丞结尾的用词很考究,颔首道,“在此静候您的佳音。”
两个打手将倒地不起的伊帆抬出门外,换助理进屋打扫残局。风烛残年的老人被秘书扶起,挪动着臃肿的身躯告辞。
沈锦丞又道:“对了叔叔,你选女人的眼光还可以。”
他抬下巴指了指那条艳丽的红裙,“胆子够大,对她好点。”
助理清扫过的房间整洁如初,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那般宁静祥和。
安淳说:“以后像这样的事,不要让我帮你。”
“你生气了?”沈锦丞挨近看他的脸。
“没有。”
“我是没按照约定,毕竟答应过你的……但是,你也看到了啊,这全怪他爸。”
“是一早就安排好的吗?”安淳问,“让我去那所学校教书,让他碰巧来蹭我的课?都是你提前策划好的?”
“这重要吗?”沈锦丞不解道,“反正你也很喜欢你的工作。”
安淳瞩目着桌上那沓照片,“死掉的那个女人是谁?”
“这你就不用管了。”沈锦丞收捡起照片,放入抽屉里。
“沈锦丞,你做的孽,迟早是会报应在子孙后代身上的。”安淳选了一条更具信服力的理由,规劝他,“我不想如果我有了孩子,他要为你赎罪或还债。”
“你还信那些啊?”沈锦丞笑话道,不过又很快变脸,将他圈入怀中,轻轻摇晃他,“我喜欢你,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防止你离开我。其实我是个很胆小的人,安淳。你知道吗?我无时不刻不在担心着,你会抛下我离我而去,所以我必须变得更狠,狠到全世界都怕我,那就没人敢从我这里抢走你了。”
沈锦丞的怀抱是火热有力的,但他的心脏却如同死尸一般冰冷。
那之后的连续几天,安淳都过得很恍惚的,时不时便会走神。
陆嘉亦休息日,等他下了班,到学校去接他吃晚饭,了解到令他魂不守舍的事情原委,试着开解他。
“你又恨上沈锦丞了?”
“恨他有用吗?”安淳反问,“他没办法把人当人,他也没把他自己当人,恨他不如去恨一块石头。”
“撇开你那点过剩的同情心,我觉得你是在怪他物化你,”陆嘉亦说,“但物化的前提是非物。而人就是物,我们的肉体是物,欲望是物。所有的喜怒哀乐,爱与恨,都只是幻觉。你别想太多了,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还是明哲保身为上策;你别告诉我,都到今天了,你还怀着一颗绝不同流合污的坚贞的心。”
安淳仰头望着他,“亲我。”
陆嘉亦微微一怔。
他露出明亮的笑容,勾住对方的颈项,凑上去吻了吻那张脸。
“今天想和你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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