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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安慰言语间流露出惶恐的酒保:“没事,你要看好他,他可能会把你当成前女友,亲个嘴什么的。”

实际上塞先生若是喝高了,会把任何有意无意靠近他的男人当成jack,上下其手熊抱虎摸。所以他每每想要买醉,又想为jack守住贞操时,就不得不劳烦我在一旁像赶苍蝇一样赶走陌生男子。可见男人痴情起来,不仅不要女人,连男人也不要。

那酒保哆哆嗦嗦地求我快些赶到,因为塞先生已经要开始扒他衣服了。

我挂了电话,对黎家瑜抱歉笑了笑,道:“朋友喝醉了,我得去接他。”

黎家瑜挑了挑眉:“boyfriend?”

我鬼使神差地点点头。

她有些意外,欲言又止,望了一眼天色,道:“我送你。”

我又鬼使神差地摇摇头。

黎家瑜扔了烟,抬起长腿狠狠碾了一把,皮靴结实的鞋底挪开,那烟头的尸身叫人不忍直视。

我想我着实不该这么直白地拒绝黎家瑜,毕竟她是一代歌神,而神是不太喜欢被拒绝的。所以我委婉说道:“实在不好意思麻烦你,我四月拿了驾照,可以自己开车的。”这是一句大实话,虽然我暂时养不起车,但我确实拿了驾照。

黎家瑜道:“那劳驾载我一程,我刚才喝了一点酒。”

我垂头认输:“还是麻烦你载我一程。”为了粉饰太平,我又蹩脚地添上一句:“备胎用光了,我怕轮胎半路出故障,还是坐你的车比较稳妥。”

黎家瑜心满意足地表示荣幸之至,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是异常愚笨。

这个夜晚本该是我和黎家瑜畅谈人生理想的二人世界,却硬生生加入了塞先生和他撕心裂肺的“jack”,变成了拥挤的三人行。当热,机智的黎家瑜不负众望,在塞先生高呼三声“jack”后,对着异常尴尬的我会心一笑,令我下定决心往后再也不要守护塞先生的贞操。

☆、b2

拖着塞先生回到公寓后,黎家瑜同我告了别,然后差不多一年,我再没见过她。

偶尔去超市屯粮货架上会有一排她的脸,晚上打开电视能看到她将以毒舌著称的访谈节目一姐调戏得微微脸红,电台午夜档总有vj孜孜不倦放她的新专辑,周末公休游荡在街头,巴士,shoppier的巨大玻璃幕墙有她演唱会的巨幅海报。

这座城市,每一个角落都有黎家瑜。

可我确实再没见过她。

此时已是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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