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血风暴二(1 / 2)
午夜十二点整,中华楼夜总会门前,九辆车子一字排开。每组两辆车,我和因果这一组只有两个人,所以一辆车就够了。
龙倾城提着为他特别准备的加特林六管重机枪,身上挂满了子弹带,钻进车中,带着四个小弟呼啸而去。
陈小波没有拿任何武器,对我点了点头,带着四个小弟离去。不知道陈小波将用什么方式战斗,他既不会格斗,也不屑于用枪,难道他只想站在一旁指挥作战?
杰克逊也没有拿枪,他比较喜欢用炸弹。这个看上去瘦弱乖巧的年轻人认为枪不够震撼,炸弹爆炸时产生的巨大声响和破坏力才能令他陶醉。
王峰除了枪枝之外,还带了一把德国开山刀,时间太紧迫,还没来得及教他功夫,不过凭他天生的杀人本能,任何东西到了他手中都可以成为极其恐怖的武器。
四个小组二十人离开了夜总会,朝着我给他们分配的场子进发,他们将在半个小时之内扫平所有的场子,然后在甘比诺家族的赌场前与我汇合。
人手或许少了点,但是我有信心,凭龙倾城等人的能力,加上那么强大的火器装备,一定能够完成我交给他们的任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对他们能力的一个考验。
所有人都走了之后,老杰瑞便开着车送我和因果往麦德林集团的场子驶去。因果和我一样,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全身上下没有一件武器。他手里捻着一串佛珠,闭目低声念着佛经。
我身上只带了两把沙鹰,武器这东西现在对我来说可有可无,带枪仅仅是为了威风。我碰了碰因果,问:“你念的是什么经?怎么好像是梵语啊!”因果微微一笑,道:“我念的是‘往生咒’,今晚要死很多人,我为他们诵经超渡。”
我问:“你杀了人,是不是也要为被你杀死的人念经超渡?”
因果微笑着,没有回答,继续念起了他的往生咒。
我闭起眼睛,塞上耳麦,手指轻敲着座垫,耳塞里的歌声疯狂地震慑着,反复吼着一曲:“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天生我喜欢傲慢做本性,忘形言行失敬那管你,万世巨星,这是率性我任性,以天性,亡命拼命。天生我喜欢,用实力争胜,横行全凭本领。我可变万世巨星,战无不胜我任性,以天性,亡命拼命,让乱世震惊!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车子到了山口组场子对面的街道上停下,我看了老杰瑞一下,说:“有没有兴趣跟着我一起去看看?”
老杰瑞摇头笑道:“还是老规矩,我只负责开车,杀人放火的事情我不做,也不想看。”
我对老杰瑞竖起了大拇指:“有个性,有原则。那我就和因果进去办事了,五分钟搞定。”
我和因果朝着山口组的场子大门走去。那是一家大和民族风格的餐厅,两个穿着侍应服的大汉站在门口,每进去一个客人就低下头弯腰说句欢迎光临。
山口组在纽约有七个场子,其中曼哈顿有三个,另外四座岛上各有一个。本来我没打算这么早就动山口组的,但是非常不幸的是,他们的场子在我划定的两公里范围之内。我已经决定,这个范围以内,绝不留下任何一方的势力。
我们走到门口,两个侍应并没有像对其他客人那样点头哈腰,而是疑惑地看了我们一眼,用j国话对我们说了几句话。我摇了摇头,两手挪到腰后,闪电般抽出两把沙鹰,对着两个侍应的胸膛一人打了一枪,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沙鹰强大的穿透力打穿了他们的胸膛,鲜血飙射出来,冲击力冲得他们的身体仰天倒下,死不瞑目。我看着两个死人,用汉语说:“我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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