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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出路了。

悦耳的下班铃声响起,等晚班的人交接完毕后,罗宝春轻轻吁了口气,对刘小强道:“走吧,回家。”

“嘿嘿,哥你先走吧。”刘小强赧笑着挠了挠头:“我去接小娜下班。”

“好吧。”小娜是刘小强的女朋友,罗宝春自然不能扰了小两口的相聚,与刘小强挥手道别后,步行回家。

离开京城已近十年,他对这座城市已经有了疏离感。

为了重新熟悉起来,罗宝春舍弃了交通工具,每天步行两个小时回家。

步兵,就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罗宝春一边在心里默念着号子,一边甩开大步往回走。

乍然离开部队,一切都让他无所适从,没有了清晨的起床号,没有了紧急集合的哨音,没有了枪声,也没有了直升机的轰鸣,一切都是那么安逸,安逸到午夜梦回都会猝然惊醒。

这里不是基地,也没有了顾祁。罗宝春望着连绵不绝的高楼大厦,轻轻地叹了口气。

回到家,已是晚上七点,胡同里开始热闹起来。

“大春回来了?”街坊王大娘笑眯眯道。

“嗯。”罗宝春点了点头,挤出一抹僵硬的笑容。

当兵第二年父母就去世了,唯一的叔叔把家传的四合院卖了,只给他留了两间倒座房栖身。罗宝春并没有争什么,父母都不在了,争夺家产于他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挥别王大娘,罗宝春进了院子。这个院子保存的还算完好,罗宝春与里面的两户人家隔了一道垂花门,彼此的空间相对独立,又因为他沉默寡言不吝于出力,所以与邻居们的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

走了十年,父母不在,亲戚无踪,罗宝春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里已然像个过客,怎么也找不到落点。

煮了碗面条,拌着酱吃了,罗宝春又洗了抹布把小房间擦拭了一遍。从军多年,整洁规整的习惯已经深入骨髓,哪怕只有二十平米的小屋,他也照旧打理的一尘不染。

把父母的遗像用软布擦了,罗宝春默默地鞠了个躬,转身出门。

隔着两条胡同就是热闹的酒吧街,罗宝春缓步走着,感受着京城喧嚣的夜生活。不时有红男绿女嬉笑着与他擦肩而过,罗宝春不自禁地往旁边躲了躲,他还不习惯与人近身接触。

一路走着,一路默默听着各种酒吧中传来的乐声人声,罗宝春的脸色更加木然,灯红酒绿的生活是他在军队中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就连他现在穿得土气t恤,走的标准步伐都与这条街道格格不入。

他不断地打量着这条酒吧街,街上的人也同样好奇的看着他,这个土老帽是从哪里爬出来的?不知不觉中罗宝春已经成为了人群中的焦点,只是他自己不自知而已。

“那个谁!”罗宝春正在一处摊位前驻足,猛然听到这句语焉不详的话,还有点反应不过来。

“说你呢!”来人轻轻拍了下他的肩,没想到罗宝春一个反转,别着来人的手就把他按了下去。

“罗宝春!”来人低喝一声:“快放开!”

知道自己反应过度,罗宝春急忙松了手,来人甩了甩胳膊,徐徐站起身来。

罗宝春刚一看清来人的面目,马上就傻眼了:“邵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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