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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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告诉自己,等到小傻子明白一切的时候再说,等到小傻子恢复智力了再下手,可是却忽视了一点——从头到尾小傻子都是爱着陆青的,看不清楚状况的只有他自己而已。

也不管是不是在大街上,也不管是否还有人看着他俩,陆青忍不住抱住小傻子,明明白白的告诉小傻子自己的心意。

“我喜欢宝宝,就算没有孩子,也绝对不会离开,绝对不会跟别人在一起。”

小傻子将头埋在陆青的胸前,声音闷闷的道:“夫君不许说谎。”

“说谎的话,罚你变成小兔子。”

“真的真的不能说谎哦!”

陆青轻吻小傻子光洁的额头,郑重其事的道:“嗯,绝对不说谎,不过宝宝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说谎的人要变成小兔子?”

小傻子捂嘴偷笑,“因为宝宝喜欢吃兔子肉!”

陆青表情有些怪异,小傻子你这么喜欢吃自己的同类真的好吗?

不过,陆青的神色暗了暗,咳嗽了一声后小声的道:“我也喜欢吃。”

此吃非彼吃,虽然他至今还没有尝到味道,但是其美味可以想象……

“想吃兔子!”小傻子双眼发光,方才没有填饱的肚皮有开始叫唤了起来。

对于小傻子的要求,陆青一向是顺着他为主,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陆青想,等到小傻子吃完兔子,就该轮到自己吃兔子了。

芳林县大街现在还很热闹,到处都是摆摊的小商小贩们,陆青找到小傻子最喜欢吃的一家烧烤摊上,一边买兔子肉一边想着给食为天拓宽店面。

火锅可以席卷整个芳林县,一方面是因为大家以前都没有吃过辣椒的味道,一旦尝试之后,有些人就喜欢上了这种味道;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天寒地冻的时候吃上一顿热腾腾的火锅,从头热到脚。

年关将至,火锅的流行肯定还会持续一阵子,然而等到天气便暖和了,火锅便退居其次了。陆青打算的是,夏天的时候以烧烤海鲜夜市为主,芳林县距离青云山很近,而白虎村的村民也答应了将猎物优先卖给食为天,到时候天时地利人和,不怕生意会败落下去。

很快,香喷喷的兔腿就烤好了,摊子上的兔子是专门养殖的肉兔,肉质肥美,虽说比不上山上的野兔子有嚼劲儿,但也是十足的美味了。烤好的兔肉上均匀的撒上盐和酱,却是没有陆青熟悉的辣椒与孜然。

陆青把肉递给小傻子,思量着什么时候要是也能找到孜然就好了。不过这玩意儿据说是从西域引进来的,这个朝代估计不太可能有。

小傻子见到好吃的开心的不得了,啾的亲了陆青一口后就开始大快朵颐,自己吃还不够,还要时不时的让陆青也啃上两口。

两人慢悠悠的晃到家里,小傻子也吃干净了最后一口肉,不由自主的打了个饱嗝。

“宝宝跟夫君一起洗澡好不好?”吃兔子之前要先把兔子洗干净了才好。

小傻子一听说是跟夫君一起,想都没想的点了点头,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误入了自家夫君的捕猎陷阱里。

……

“为什么夫君不穿衣服?”小傻子光溜溜的钻进被窝里,只露出来一颗脑袋摇摇晃晃的。

炕上很暖和,小傻子舒服的差点要睡着,却又被陆青翻过身来。

陆青正经的告诉小傻子:“宝宝愿意给夫君生孩子吗?”

不知为何,小傻子的心情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黑压压的被窝里,两人的目光对峙着,陆青的眼神火热的可怕,小傻子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放在炉子上的兔子,马上就要被烤熟了。

“宝宝愿意吗?”见小傻子不说话,陆青又问道。

“愿意……”

“不许后悔,后悔要变成小兔子被我吃掉。”

(⊙o⊙)——~——~\(≧▽≦)/~——_(:з」∠)_

后来小傻子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折腾了好久之后,小傻子迷迷糊糊地想,就算他没有后悔,好像也还是被吃掉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上面有完整的过程,不许说我偷懒!

总算是让陆青吃掉小白兔了,内什么,包子已经进锅了,十个月后可出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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