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2 / 2)
陆青本来是不愿意的,但是小傻子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怜了,再加上身边的人都在怂恿着说让小傻子喝一点肯定没事,只好点头应允了。
小傻子兴高采烈的欢呼了一声,却发现陆青只给自己倒了那么小小的一盅。
他试探性的用舌头舔了舔,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种葡萄酒的味道跟白酒相差很多,喝起来就跟果汁一般,却比果汁更加香醇。舔了一口之后小傻子迫不及待的将整盅酒倒进了自己的肚子里,然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还要喝!”
陆青无语的看着小傻子,觉得小傻子的眼睛里简直灿烂的冒星星,哪里还肯继续给他喝。
小傻子扯着陆青的袖子不停的祈求着,正当陆青要忍受不住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两人之间的嬉闹。
陆青神色如常的抬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正是前些日子不请自来的一个姑娘。
为什么说是不请自来呢,因为这位名为胡蝶的姑娘主业是弹琴卖唱,一般常驻与各家酒楼。
食为天是芳林县最火的一家酒楼,自然也会吸引此女的注意力。她每天在食为天的厅堂里卖唱探亲,一天给食为天上缴一钱银子,剩余的都自己留着。陆青见此女也算是安分守己,便同意了她来食为天卖唱挣钱。
这种职业本来是应该经常换地方的,不过也不知这胡蝶是不想再继续兜兜转转了,或是看食为天的生意实在太好,总之直到现在都没有走人。
平心而论,胡蝶的容貌在女子中算的上是美人了,与那陆府的陆珊珊相比也是不遑多让。美人谈钱唱曲,很招人喜欢,每日也能赚上不少的银两。
她在食为天呆的时间久了,有许多的伙计也曾对她起过一些非分之想,不过此女武技不错且心气极高,一般的男人根本就招架不起。
陆青看着胡蝶巧笑倩兮的一张脸,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按理说他请食为天的伙计们吃饭喝酒,是没有胡蝶什么事情的,不过她在食为天弹了这么久的琴,留下来吃饭陆青也不会多说什么,但是现在看来,此女留下吃饭,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只是期望胡蝶不要像那曾经的春花一样做傻事,不然这食为天恐怕是留不住她的。
“多谢掌柜的让小女子留在食为天卖唱,这一碗酒,小女子先干为敬。”说罢,胡蝶仰头喝酒,将满满的一碗酒倒进了自己的嘴里,引得众人一阵叫好声。
一大碗酒一口气喝完,这胡蝶还真是女中豪杰一般的人物,不过既然是敬酒,一杯就好,又何必如此张扬。
胡蝶毕竟是个女子,酒量不大,刚喝完脸上就一片红晕,映衬着她眸光如水,姣好的面容如仙子下凡,另在场的雄性生物,全部都呆愣了几秒。
酒不醉人人自醉,陆青不动声色,同样也是端起了一碗酒,一饮而尽。
这点儿酒量,对于陆青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胡蝶见陆青接受了她的敬酒,不由得喜上眉梢,她本不剩酒力,但是今日为了终身幸福也不得不拼搏一把了。
她本是四海为家,却奈何春心萌动,在见到食为天那年轻有为的掌柜后,便整日思念神魂颠倒。然而陆青却几乎没有注视过她,偶尔能说上一两句话,就已经让胡蝶满心欢喜了。
西琉民风开放,女子若是遇到了喜欢的对象,完全可以大胆去追求,更何况胡蝶走南闯北,更是没有了顾忌。于是今日趁着气氛正好,酒兴正佳,她先喝下一整碗的美酒壮胆,此刻的心中只剩下了满满的情意。
胡蝶正想开口,却突然被一个声音给打断,却是那一直跟在陆青身边的小傻子缠着陆青要酒喝。
“夫君,宝宝也要喝~”
陆青听到小傻子的声音,神色一下子就温柔了许多,他亲昵的刮了刮小傻子的鼻梁道:“小坏蛋不许喝酒。”
夫君……
这两个字如同千斤重锤打在胡蝶的心脏上,她脸色白了白,“陆掌柜的可曾有过亲事?”这句话一开口,就等于是将她的意思完完全全的表达了出来,除非那陆青也是傻子,才会听不懂。
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等待着陆青的答复,陆青还尚未开口,坐在他身边的小傻子却开口了。
“夫君是宝宝的!”
小傻子生气的看着胡蝶,似乎明白了这个女人是来跟自己抢夫君的。
作者有话要说:此女并非反派,不过也不是第三者啦
小傻子这下子有危机意识啦,估计明天那章就会被吃掉喽~
咳咳,河蟹时代,泥萌懂的,不要抱多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ps:上次不小心给专栏挖了个坑,锁住了好难看,所以我就用我之前写的一个小短篇填补了一下树坑。
已经完结的,有兴趣的可以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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