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不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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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就是个很乖的孩子,我把这一点归功于小时候老妈的成功教育。虽然老妈是用巴掌和笤帚把我教育长大的。从七岁的时候开始会煮饭,以后陆陆续续的会干各种各样的家务活,象钓鱼、抓虾、摸螺丝这些更是小菜一碟,纯属业余爱好。以至于我看到蛇、老鼠、蟑螂这些生物的第一反应不是尖叫而是消灭。哈,我不得不佩服老妈的教育是相当成功的。

后来上学了,我又是个乖学生,成绩永远是排在前三位的、上课永远是最安静的,我中学的三年就曾经用在桌上挖一个洞的方式,看完了笑傲江湖、风云雷电、铁血大旗。而且我永远是最听老师话的孩子。我相信我一直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但是这一点也不妨碍我是最不喜欢老师的学生。就象我小时候屈服在老妈的笤帚下的时候,并不等于我就认为她是对的。我讨厌老师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其实并未具体到某一个人的,这证明我从小就是个很有深度的孩子。

再后来上班了,我又是个最乖的下属,按时上下班、乖乖的完成领导交待的每一份工作,而且准确及时。当然这个是要以忽略我经常性的请假和以种种理由翘班为前提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一直就是个很乖的孩子,这才是我今天要说的重点。

记得我告诉过大家,我有过一段很混乱的日子。在那段日子里我一直想小小的堕落一下,比如喝喝酒、抽抽烟。比如夜不归宿,比如去找人打一架,但是只是想想而已。我实在是太乖了,这些念头想想都觉得怪怪的,所以只好放弃。于是就只好成天混迹于聊天室,想找个男人来小小的暧昧一下。但是通常在别人想暧昧的时候我又落荒而逃了。我开始有些怨恨老妈了,她把我教的太淑女了。记得唯一的一次,我去聊天室的时候,被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的用很难听的话骂了一顿,我要求他道歉,他拒绝。哈,我狠狠的和他吵了一架,把他骂得落花流水、稀哩哗啦的。最后还不解恨。把他的q放在黑名单里,每天高兴的时候、想起来的时候就以发消息的形式,把他们家的父母、兄弟、姐妹都“问候”一遍。当然在此之前我已经设置了拒绝他的任何消息。想来那是我做的最出格的一件事了,现在想来都觉得解恨。

后来还是习惯的去聊天室,虽然我并不聊天,我甚至有想混个主持当当的念头,不知道我是不是实在是太寂寞。

然后有一天,就认识了他。记得也是在聊天室,记得他那天取了个名字,叫d城人,很凑巧的是,我也是d城人,所以我就问候了他一下。没想到他居然过半天才回我一句。我当时很火大的质问他,你回家查字典去了,这两个字要认那么久?呵,然后他就一直小心翼翼的解释。后来就一直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下去。直到后来他说要加好友,我拒绝,我说d城这么小,我在城头跺一下脚,你在城尾也能听到动静。再说,说不定我们还认识呢,那岂不是玩笑开大了。他就说了工作单位、住址。在我确认我不认识他之后,还是加了好友。

再后来,呵,别说我只会用后来,我小学语文学得不好,只会用这个词。再后来,我们就经常聊天,聊得久了,慢慢的什么都熟悉了,知道他叫什么、在哪工作、多大了、喜欢什么、脸上有个疤,呵,就差祖宗八代没问了,还差没见上一面。再后来,他就真的说要见了。郁闷,我不是说了吗?d城这么小,我在城头跺脚,他在城尾能摇晃。就这样,我能见他吗?所以我很不厚道的把他黑了,这事也就算告一段落了。

再后来,我还是习惯性的经常去聊天室,只是会换各种各样的名字。终于有那么一天,被他逮到了。哈,也不知道他到底候了多久,才抓到我的。因为自己不厚道在前,所以我很诚恳的再次加他为好友。关于黑他之事只字不提。呵,我发现,很少有人能象我一样,把后来用得这么顺溜的。

再再后来,就是现在了,昨天他不上班,一直在网上候着我,说希望见一面。我发现我居然不那么反对了,我对这个近在咫尺的老乡网友,也有那么一点好奇了。于是我约定,如果见了以后,彼此都不失望,就认个同学好了。呵,我有同学情结,在这个破地方,我没有同学,所以很希望有一个同学。经过合理性的商议,我把他定义为初中同学,这个是比较不会露馅的安排。

从决定要见上一面以后,我就一直在设想我们相见的种种场景。最早我提议在菜场见面,也就是某一天的早上,大伙都提着菜蓝子去菜场接头。不是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在菜场遇上老同学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后来觉得不够正式,所以给咔嚓了。

后来他提出请我吃饭,我想半天,觉得还是不行,万一某人看到对方以后没有胃口呢,那岂不是浪费粮食和表情,所以还是否定了。

再后来,我决定和他去yf山上见面,大家都装作晨练的样子,然后不小心遇到,具体接头地点安排在烈士纪念碑下,让烈士见证这一庄严的时刻。不过接头标记用什么好呢?总不能一个人拿一本杂志吧,老套不,或者一人拿一瓶蒙牛纯牛奶,晕,我怎么感觉有做广告的嫌疑。或者用暗号也行,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嘿,我告诉他我是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或者用人民英雄永垂不朽?想来想去,觉得这个见面太复杂了,还是弃繁从简的好。再说,这么热的天,我也懒得爬山,于是这一计划也宣告破产。

当然我也想过偷偷的去他上班的地方看他一下,忘了说了,他在银行工作,而且好死不死的刚刚调到我唯一知道的那家分理处了,不过比较郁闷的是他不是前台营业员,我就是去了也没法子看到他,除非找个碴和营业员吵一架,引他出来,不过偶后来想半天,觉得这个主意太烂了,实在是的损我的淑女风度,只好作罢。

最后,还是他提出一个有建设性的意见,说是今天下午来接我下班。呵,这个好象可行,先不说,给我省了几块钱的车马费,嘿,至少也可以让同事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而且他很礼貌的说,决定权在我,并给我留了个手机号码。不过最要命的事,我昨天忘带手机了,所以就很小心的把他的手机号码记了n遍。郁闷,回家就只记得个尾数了,而且这尾数一点也不吉利,3166(沙扬那拉)听起来就象日文里的再见。郁闷,还没见就先再见了,天知道要不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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