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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年一直注视着他,才发现他的右脸颊有个酒窝,不深,但是圆圆的,很可爱。方岱川用这颗小酒窝笑着说“喜欢”。

他吐字有一种奇异的韵律,北方人口音特有的吞音和儿化现象,让他的语气经常显得有些吊儿郎当,但是当他放低嗓音,很深沉很郑重地说一句喜欢的时候,李斯年听见自己心头砰地一声响。

——据说有些人的声音能和另一些人心脏跳动的频率合成共振,用声音就可以掌控对方的心跳,不知道方岱川是不是那一些人。

李斯年右手食指不受控制地轻轻颤动着,以一种奇怪的频率。他低头有些吃惊地盯着自己的食指,自己也觉得十分奇妙。他一直有种对危险的敏锐直觉,有时候潜意识里察觉到危险,在意识还没有苏醒的时候,身体确实会用这种方式提醒他。这种实用的特异功能,也真的救过他几次,雇佣兵团的几个朋友曾经惊诧过这项特异功能,甚至取了一个促狭的外号,说lee有一只“上帝右手”。

然而此刻,李斯年盯着自己颤动不休的右手食指,环顾四周。四周浪涛依旧,小雨窸窸窣窣,他将大脑里的警戒雷达开到百分百,也没有察觉到任何潜藏的危险。——身体的感觉也同以往不太一样,很难形容的一种奇妙感觉,不是紧绷的,而是有些软,仿佛脚下有一滩正在蔓延而上的沼泽,软绵绵的泥浆顺着他的身体攀援而上,而他奇异般地不想挣扎。

“我喜欢演戏,不知道你有没有过一种感觉,我有时候,莫名会感觉很孤独。有时候在宴会厅里,突然听见主唱的声音沙哑哑的很好听,举着酒杯找了一圈,也不知道该对谁说。有时候凌晨坐在阳台上,看着远处车水马龙,出城的车排着长队,也不知道他们是要去哪儿,有什么故事。——但是演戏的时候,我是不孤独的。戏里有轻生死的兄弟,有一诺千金的朋友,有孤注一掷的反派,还有一往而深的爱情。每次坐在电影院看自己演的戏,就想,我这一生,哪怕能遇见其中一种感情,都足够值得。”方岱川盘腿看着远方的海平面,几只海鸟掠过海面,翅羽震颤,喙中发出一声激越的长鸣。

他回过神,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李斯年,挠了挠头:“我是不是有点幼稚?”

李斯年回望着他,浅琥珀色的瞳孔里有种温柔的水光蔓延开来,他声音很轻,唯恐他不信似的:“你很热情。”

“热情?”方岱川被这个形容词搞得哭笑不得,“算了,你一个外国人,在用词的恰切程度上,也不能给你太高的要求。”

李斯年笑了一下,没有反驳。

没和你开玩笑,他心想,这只小狗腿,一直就有种笨拙的热情,对这个世界,对人类的所有正面感情。

认识到这一点,李斯年仿佛看到了刚才那一片沼泽,最后一截身体也陷入其中,终至没顶。

两个人傻愣愣地坐了一会儿,海边的风洗尽了白日的湿热,带来些清凉。不知道海风是从哪里涌过来,带来一股微妙的臭味。

远处海浪的起伏波动更大了些,白泡泡扑哧扑哧翻腾,聚集来更多的海鸟,纷纷争食着被海浪滚上来的海底小鱼。

李斯年的全幅身心都沉浸在一种莫可名状的柔软情绪里,难得一见的失了智,失去了对潜在危险的警觉。直到浪花扑腾到他们两人脚边,李斯年无意中低头看了一眼,看见了随着海浪翻滚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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