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第213章 财富重振(2 / 2)

加入书签

即使只是存着赚一票就走的心态,1枚混沌元晶也着实说不过去。高浩决定还是保留下来,以防万一。

不过这一信息最关键的还是梦界与现实兑换系统的显化,让高浩知晓如何从蓬莱获取利益。既然在梦界中获得的资源都能转换,那只要获取足够多矿藏,进行冶炼和制备,则能获取大量的收益。比起这个,抢夺似乎有一定限制,之前他击杀蜃楼的道种,触发任务无人生还。看似提升了资源占比份额,却发现岛内矿藏已经破损。直到最后,乔华甚至变成了噩魂,成为岛内最后的道种,这任务只能说是巨坑。

虽然不晓得梦界的时间流动比例,但绝对是慢于外界许多。种田发育最难的步骤就是需要时间,梦界完美弥补上,怪不得大梦敢拉这么多洞天福地来结盟。外界瘟疫肆虐,不仅兵种无法产出,在即将到来的岁月里,连资源都会受影响,妥妥的要陷入无尽消耗。

这个时候,除了魔教这种蛊惑、引诱他人的教派,其他势力着实不好受。即使像仙朝这般家大业大的阵营,也只能依靠洞天福地来支撑。

不过以前世最终发展的结果来看,瘟疫最后还是被终结,魔血窃贼进行到混乱的一幕。即使血祖借着天数行道,也抵不过这么多幕后黑手。

到了此刻,高浩基本上确定,梦界就是解决瘟疫之季的关键。让外界部队修养生息,在梦界中种田发育,研制灵药,将是本幕最佳决策。

但进度需要加快,要想让圣古林地维护好领土,坚定站在九荒这边,就需要给予足够的甜头。

【你选择财富重振的梦乡,获得启动资金:贫瘠的水系矿藏+1,水元晶+15,普通工人+20,水脉道阵师+1。温玉+5,魔土+10,血汞+5,玄铁+10。】

在完成选择后,木舟乘风破浪,行出迷雾区域,来到一处小岛上。此地河流纵横,中央处有一清澈见底的小湖泊,周边树木丛生,风景宜人。

在高浩的船停下时,岸边早有几位等候的接船者。

“听说了吗?阿御慕王子颁布命令,要众人学习北地的冶炼与炼制技术,提升四系矿脉产出,让大家变得更加富有。”

“这的确是个机会,若是在此期间表现突出,则有希望获得王子的封地与矿藏。”

“哪里有那么容易,我们商队有一位游历天下的奇人,前几日他亲自看过王子推行的技术,却无奈摇头。只是照搬硬套,根本不适合群岛的环境,岂不闻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别说了,高浩领主返回幻厘岛,船已经靠近了,他可不愿意听我们这些泥腿子的话,慎言1

木舟停在甲板上,高浩从船舱内走出,他身周披着一件白袍,遮掩躯体,普通人见到其骷髅头竟然没有异常,依旧笑盈盈的。

看来又是伪装性的道术,直接由梦界施加,这估计是梦隐之穗数量够多所带来的福利,他初始在噩梦之岛时可是被看得一清二楚。

“欢迎高浩大人回归,工头柳田率10位水工在此迎接。”

“道阵师呢,没和你们一起来吗?”

“方丘子大人在水矿内研习冶炼之法,抽不开身,特意让属下道个歉。”

高浩窥见柳田片刻尴尬的表情,淡然道:“无妨,水系矿藏最为重要,方丘子精研矿藏,乃是领地功臣,我要赏他。

不仅方丘子,想必各位已经听闻阿御慕王子的王令,各领地要奋进攀登,勇闯高峰。大幅开发矿藏产率,凡有功者我一律不吝赏赐。”

他又转头对商队之人言道:“请问老叟,你口中所言的奇人可否引荐一番,我对他所说之话十分认同,觉得就该因地制宜。如果他有合适的妙法可以提升工艺,你们都有奖赏。”

见高浩如此温言软语,下面一群人颇有些不适应,似乎在众人印象中,领主历来严苛,粗鄙又好大喜功,就连领地道阵师都不尊重,搞得双方关系很僵硬,怎么从王都回来后大变模样?

商队老叟脸色阴晴变幻,却不敢有所耽误:“回大人,奇人只是借商船远行罢了,此刻应该抵达清浣岛,估计是不会回来了,若大人想见,老朽就关注一番。”

高浩点点头,随后指了指船舱内运送货物的位置。

“我从王都归来有所收获,方丘子镇守水脉不失,有功,特赐四种稀有资源各2,搬运到矿藏之上1

随着他一声令下,帝卫们将资源纷纷挪出船舱,交给等待的工人。

望着五颜六色的特殊资源,岸边迎接的人张大了嘴巴,满脸不敢置信。

虽然稀有资源是制作二阶特殊资源的捷径,但之前高浩都是让道阵师打磨工艺,争取在少投入,少人力的情况下干出大业绩。效果嘛,可想而知。

其实方丘子是个比较纯粹的道阵师,醉心于阵道改良,只是脾气有点不好,不愿意给大贵族服软,才被一贬再贬,只能沦落在一处贫瘠的小岛,来产出水系矿脉。

可想而知,他内心的愤懑之情。但之前幻厘岛岛主高浩又是个胸无大志的家伙,人们都说方丘子在此岛无法施展才华,恐怕要郁郁而终。

谁想岛主从王都回来,一改之前模样,准备大干一场,倒是出乎意料。

对此改变,工人和商人们都觉得不错。若是小岛收益增加,最直接受惠的人必定是岛主,但即使剩口汤给众人喝,也能提升不少俸禄。

就在这时,海岛中央传来一声轰鸣之音,像是水下洞穴爆炸。

见周围人惊恐模样,高浩不由心里一咯噔。

不是吧!他就知道和平发展没那么简单。

慌忙挥手,带着剩余的人朝岛心赶去。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