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五脏神:我岂不是跪着要饭?】(2 / 2)

加入书签

亏得贺胜不是曾经的小卡拉米,要不然非得被话语中的寒意给冻成冰渣不可。

“我说的生意,正是跟云阳有关?”

“哦!”

五脏神双眼空洞的双眼上下打量一遍他,愣是没看出来有何能耐敢口出狂言。

“生意需要你的付出,你得把手里头贵重的东西给我。”

“我得把贵重的东西给你?”

对于它的反问,姓贺的点头。

“有多少,给多少。”

“有多少给多少?”

“对!”

五脏神:“.”

好家伙,它本以为自己做生意,已经堪称奸商中的奸商。万万没想到,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猛将,空口白牙要让它掏钱。

“并且.”

不等贺胜把话说完,它空洞流血的双眼,愣是胀大一圈有余。

“还有并且?!”

“听我说完,你不仅要把贵重的东西给我,并且要诚心诚意,求着我收下。”

一句话,彻底把五脏神给干沉默了。

“我不仅要先给你贵重的东西,还要踏马的求着你,且得是诚心诚意。那老爷我不踏马成跪着要饭的了吗?啊呸!比跪着要饭的都不如。”

五脏神破防啦,捂着心口坐在椅子上,腾出一只手指着肝胜,半天没说出来一句话,可见它现如今有多气。

货郎:“.”

它也算是见过市面,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

结果,如今的场面真的没见过!

果然,死的时间越长,什么样式的鸟都能看一遍。

“具体,我不好透露。总之,只要您能做到。我保证,云阳必死无疑。骤时,云阳所有的东西,全是您的,我分文不取。”

“???”

五脏神整个鬼如同被打通任督二脉,胸口不闷、气也不喘,跟回光返照一样。

“我凭什么信你。”

没有真东西,说的天乱坠又如何?

“简单,您给我一样贵重的物品。记住,不要拿普通玩意儿糊弄我。如果是普通的东西,咱们怕是得死。”

“好。”

五脏神挥挥手,货郎点头转身离开,不一会儿拿着个木雕归来。

“传说上古时期,人族之前的种族所雕的图腾。当年,我足足费千两鬼银买下。上面的确有着奇异的气息,可惜始终未能激发。

曾经,有一批比较神秘的势力向我提出以一万两鬼银购买。老爷我拒绝,纵然价值翻了十倍,但既然有人一万两鬼银,那么证明它绝对不止一万两鬼银。”

蛇人一族雕刻的图腾么?

贺胜伸手接过,随后开启《献祭》。

下一秒,整个白骨道宫,仿佛时间停止。

一股恐怖的气息逸散,自上而下缓缓飘落。

“嘶——”

五脏神心中倒吸一口凉气,口鼻更是呼吸停止,压根不敢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生怕惊动气息主人,从而引起注意。

血色气息缠绕在木雕上,紧接着目标如同饱经风霜一样,渐渐化为血红色的雾气。自下而上,重新返回原点。

“咻——”

一道血光自布满白骨道宫上方的血红色雾气中射出,没入姓贺的天灵盖。然后,恐怖气息烟消云散,好似从未出现一样。

“咕咚!!”

五脏神与货郎,各自咽下一口并不存在的唾沫。

“这这这这是什么玩意儿?”

它身躯颤抖,磕磕巴巴问道。

那种气息极端恐怖,随便分出来一点,饶是以其实力,照样扛不住侵蚀。可见,气息的源头到底有多么惊悚。

“好好好!!”

“货郎,把我宝库内所有东西,全部给小哥拿上。”它看到报仇的希望,以及更上一层楼的契机。

宝库内的东西,跟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相比,算个屁呀。不说别的,云阳是被干死,光它遗留下的妖躯,足以比得上十个、一百个宝库。

五脏神也就是没有更多的好玩意儿,要不然非得跪在地上求着姓贺的全部收下,千万别跟它客气。

跪着要饭?

哼!

说句不好听的,此等机会别人想要跪着,还踏马找不到地方呢。要不是当大人物当习惯了,换成年轻时候的它,早跪下来磕头,来一句谢谢人类老爷给我一次当狗的机会咯。

第二天,贺胜领着五脏神前往青山。

别问昨天为啥不去,《献祭》用完了,处于冷却中。去青山,请不到神,那不是上门给人送菜吗。

“先别上,等我掏出个玩意儿,消耗一波。骤时,你必须迅速缠上去,不能让云阳逃入无尽山脉。”

上上上.上次副本,云阳跟老不死的硬拼一招,直接枯黄一半树冠。当时,没有其他敌人,自然没有逃跑。

而今,可不一样。难保,不会跟他第一次召唤出神灵时那般,拔起树根左摇右摆的逃进无尽山脉。

你还有牌?

五脏神不禁咂舌,人类老爷牛逼!

越是靠近青山,实力高强的精怪越多。

看样子,攻打时郡城并未派遣出全部实力。

好在,有着五脏神打辅助,一人一鬼轻松越过无数妖族。

“胜哥,您.”

姓贺的从储物栏中,掏出那架封印着老不死的马车。

“偷偷摸摸靠近,然后砸碎马车,迅速跑回来。”

“.”

五脏神看着马车,心情非常复杂。

得!

谁叫您是人类老爷呢,我扛过去不成么。

于是,一向自称老爷的它,跟个苦力一样扛着马车,偷摸的靠近云阳。

正晒太阳的妖王,不知为何发现树冠一缩,感觉到一股浓重的恶意,正飞速靠近。

“碰!!”

“嗯?”

参天大树上,树皮浮现出一张老脸,满脸疑惑的看着树根下面破碎的马车。

“咳咳.我.我.我又又重见.重见天日了.了吗?”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