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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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迩以前极其讨厌露出自己的犄角和尾巴——不只是他,任何魔王都不愿意。他们又不是什么低等的小恶魔了, 成天把犄角尾巴露在外面像什么样子?

但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一方面是因为不得不用犄角来维持原定世界观,另一方面是, 兽人身上的奇特之处比路迩的犄角可夸张得多, 所以走在路上,他有犄角反而显得更低调。

综上所述, 路迩最近慢慢地竟然习惯了以这种形态出门。

小尾巴每天都高高兴兴地翘着, 每次叫江烬的名字时,尾巴比声音还快地就缠住了江烬的手。

路迩以前接受召唤,基本上都是和契约对象绑定在一起。

契约对象过什么样的人生, 他就得跟着走个流程。为了早日完成对方的愿望, 路迩几乎不会在任何世界浪费时间游山玩水。

这似乎还是第一次,路迩完全没有kpi的压力, 全身心放松地旅游散心。

江烬看他玩的开心,也就一点不着急契约的事, 陪着他玩。

江烬还发现, 路迩不仅仅是在随意游逛,他还很认真地研究起那些兽人。

“这个兽人的尾巴毛绒绒的, 感觉手感不错。”

“这个兽人的眼睛是绿色的,好像还会发光。”

“哎, 那个家伙的耳朵有聪明毛!挺好挺好。”

有天, 江烬没忍住就问了句:“迩迩, 你观察他们做什么?”

路迩坦言:“如果有很合心意的家伙,我不介意和他们签订主仆契, 给他们一个光明的未来。”

就像涅歌耳靠羽毛赢得了路迩的赏识,还有很多城堡里的仆从,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得到了魔王大人的青睐。

江烬:“迩迩……”

路迩:“嗯?”

江烬:“你观察了这么久,最喜欢什么动物?”

“狗狗吧,他们看到我会摇尾巴诶。”路迩说着,还兀自点点头,道,“干脆养一只。”

为什么不直接养一只狗,而是要从兽人中挑选呢?当然是因为城堡不养闲人。

就算是狗,每天也得干活。

所以还是兽人最方便了,忙的时候就变人,不忙的时候就变狗。

路迩越想越是这个道理。

他决定接下来的几天着重观察一下犬科兽人。

然后,他忽然发现有什么东西在眼前晃了晃。

“咦……”路迩看着江烬,“我好像眼花了,江烬,你长尾巴了吗?”

江烬脸上表情淡淡,殊不知,此刻心跳十分剧烈。他第一次做这种事——好端端的人不当,给自己变条狗尾巴出来。

被路迩问起,江烬保持他的冷静,说:“嗯。”

路迩先是一惊,然后一喜,绕到他身后。之前都是江烬逮着他的尾巴尖尖玩,现在风水轮流转,他兴奋地戳了戳江烬的腰:“你摇摇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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