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第215章 主母过腻了15(2 / 2)
然后,周国公就主持了分家的事。
因怕琳琅有让人生不如死的手段,他也不敢不按祖制办事,还是将大头分给嫡长子了,大概八成。
蔡姨娘、崔姨娘等人的儿子——两人当初进府时,因为皇宫的背景,周国公自然三五不时就会去她们那儿的,因为去的勤,所以两人自然是生了孩子的——均分剩下的两成。
原身只有世子一个儿子,所以分好八成后,倒不用操心剩下那些怎么分,只让他们自己吵去。
其实按律,除了爵位族产,财产是需要诸子均分的,这是跟千古阳谋推恩令类似的法律,为的就是不让民间将大头分给长子,到时会将一个家族,养的越来越大。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有发家了的人家,都不想自己家一直这样平分下去,越摊越薄,尤其是,一般人发达了,必然会弄一堆女人,生一堆儿子。
要是那些运气“好”的人,儿子活了十几几十个,自己一生挣了十万家产,分给十几几十个人之后,立马自己家二代就会变成普通小富翁了,这谁愿意看到呢,能有十万家底的人,在地方上肯定是有相当地位的了,结果死后财产平分,二代变成了普通富家翁,在地方那肯定没地位了,也就是说,自己辛苦一生为家族挣来的声望,人一死就完全没了,这任谁也受不了。
所以一般人不会按法律来分,都是大房大头,其余的才会诸子平分。
为防死后再分钱,肯定是诸子平分,要不然没平分,没平分到的儿子也许会把其他兄弟告到衙门,而衙门必然会判诸子平分,所以一般人家,除非家主猝死,一般都会在死前就将家产分好。
生前分家产,不是遗产,自己的钱,想给谁就给谁,敢说不是诸子平分,顶多抱怨,也不能告到衙门的,因为古代儿子是不能告老子的,这样一搞,就完美规避法律了。
本朝还有一个跟以前朝代不一样的规定——嫡母的嫁妆,可以不用诸子平分,只用分给自己的儿子。
要知道以前不少朝代,连嫡母的嫁妆,也是要诸子均分的,这就有点不合理了,毕竟庶子的生母的私房肯定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不会给其他人的儿子,但嫡母的私房,却要给所有儿子平分,这也太不公平了,要知道有些宠妾,私房比嫡母还要多,这样一来,嫡子因为分不了庶母的财产,然后父母的财产又要诸子均分,庶子呢,不但能分到父亲和嫡母的财产,还能分到自己生母的财产,到时嫡子分的比庶子还要少了,这也太不符合逻辑了,所以本朝这一个取消了,后院女人的钱,可以只给亲生儿子。
分好财产后,周国公很快就不行了,过世了,原身的儿子继承了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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