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章 0780【做商人太难了】(2 / 2)
在北宋时期,东京城内外的酒楼正店有七十二家。
这七十二家正店,拥有酿酒、批发、零售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向官府买扑获得的。如果不是正店,就只能零售酒水,不得参与酿酒和批发。
犹太人经营的铁屑楼,便是七十二家正店之一,并且店址位于黄金地段,只略逊于樊楼和潘楼而已。
由此可知,犹太人的财力有多么雄厚!
他们在朝代更替时亏了一拨,在前朝借出去的贷款,很多都无法收回来。还在东京城破时,遭到乱兵、乱民洗劫,但依旧是扛过来了。
这几年恢复得极快,因为朝廷取缔庙观。
以前,放高利贷的主要是和尚。朝廷取缔庙观,就等于帮犹太人解决竞争对手,这让他们的高利贷生意愈发红火。
“爹,爹,不好了,朝廷派兵来了!”
李彦升狂奔呼喊。
他家是东京最有钱的犹太人,祖上为了方便做生意,早就改了汉姓、起了汉名。
传到李彦升这一代,希伯来语已经说不利索。
但还认得希伯来文字,能读懂犹太《圣经》,并且不对外通婚。
其实,底层的犹太人已经跟汉人通婚好几代了。实在是东京犹太人基数太小,早期很难完全内部婚配,只能与更穷困的汉人结婚。
可通婚之后,多数后代还是信犹太教。
这天是他们的安息日,按理说不能进行商业活动,但铁屑楼依旧在正常营业。
入乡随俗嘛,有钱还能不赚?
在铁屑楼的后院,一大群犹太人正在聚会,念经礼拜之后就商议怎么应对危机。
听到儿子的喊声,李良罕叹息道:“这是我们的灾难日,但还有回转的余地。超过《大明律》规定的利息,我们都没写在契书上,朝廷或许能够轻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朝廷规定了最高借贷利率,实际放贷时可以绕开。
即在合同上把利息写得低些,在朝廷规定的合法范围内,借出的时候则少给些钱。合同上,你借了我一百块,但我只给你六七十块。
借贷者与放贷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官府平时很难处置。
但这回却不一样啊。
借钱的人太多,还集中在同一时间段,而且全特么血本无归了。
不但铁屑楼被官差团团围住,就连整个犹太社区都被控制。
铁屑楼里正在吃酒的顾客,非但没有被官差吓跑,反而兴冲冲跟去看热闹。
一个官员踏入后院,呵斥道:“全部抓走!”
就连普通的犹太人,如果手里有闲钱,也会低息借给犹太商人,而犹太商人则拿着钱去高息放贷。
李良罕上前作揖:“这位相公,俺一向守法经营。所有借贷都有契书,而且利息没有超过朝廷限额。”
官员冷笑:“你要不要再重读《大明律》?多借少给,罪加一等!这次状告你的人最多,涉案数额巨大,铁定要抄家流放。”
这官员又扫视其他人:“你们也跑不了!能在这里聚会的,全都是铁屑富人,个个都参与放高利贷。就算够不上抄家流放,三到十倍的罚款也罚死伱们!”
其实都不用罚款,只一个贷款合同作废,就能让这些人损失惨重。
面对官差手里的刀枪棍棒,三十多个犹太人乖乖听话,垂头丧气的被押往开封法曹受审。
借出高利贷的,不仅有犹太人。
还有其他行业的大商贾,他们没有参与炒货,却趁着期货风潮借高利贷。本来以为屁事儿没有,肯定不会得罪太子,却没想到被搂草打兔子了。
牢房里,哭喊叫冤声震天,他们是真觉得冤枉啊。
虽然历朝历代都打击高利贷,但朝廷自己都不当回事儿,官吏根本不会真来处罚。
就拿北宋来说,王安石变法搞出的市易务,最终直接变成官方高利贷。官府逼着商人来借钱,你手里有钱都必须借,不借你就别想做科配生意了。而且你越有钱,官府就越逼着你借钱,因为你肯定有还款能力。
前朝的官府都放高利贷,凭啥现在咱商人就不行了?
“吵什么吵?”
一个吏员冲进来,挨个敲打牢房,呵斥道:“只要放贷数额不是特别巨大,就不会抄家流放你们。按照契书上的借贷金额,处以三倍到十倍罚款而已。你们放贷的都家大业大,还交不起这点罚款?”
话音刚落,哭喊声变得更大。
罚款只是交给官府的,问题是合同作废,他们借出的本金也收不回来啊。
随着这个举报风潮,不仅炒货借钱的来报官,就连以前借出的高利贷,那些混蛋也趁机来报官赖账。
报案者实在太多,若是一个不好,把涉案金额凑成“特别巨大”,那就真是要抄家流放的。
在前宋做商人难,在大明做商人更难啊!
他们却是不想想,真正的守法商贩,官府可曾搞出大案来坑害?
此时此刻,许多东京小行户们,可是在欢呼庆贺大喊万岁呢。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