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第357章 哎,我师傅呢?(2 / 2)
便祭出一根绳索,向着江河捆去。
江河气血一震,便将绳索震断,强大的气劲将诸多小妖纷纷震得倒飞了出去,而后精神力一扫,便看到了……
一位四五岁、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正坐在妖宫王座上,其身前摆放着大量瓜果点心……下边还有着许多女妖在奏乐、跳舞。
身旁。
一位貌美肤白大长腿的女妖给她喂着点心,还有一位给她捶着背。
她的小脑袋枕在女妖的大腿上,好不惬意!
“这是……”
“小白?”
江河怔住了。
怪不得这家伙在自己面前一直不肯化形……原来是个屁大点的小女生?
他脚下一动,运转如意神足通……
刷!
下一刻,便已出现在了那座奢华的妖宫之内。
“什么人?”
小白虎瞬间从王座上跳了起来,伺候她的两个女妖更是尖叫一声,下方奏乐、跳舞的女妖乱做了一团。
江河看了小白虎一眼,笑了笑,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王座上。
这王座造型夸张,说是“座”……
其实有七八米长,四米左右宽,都能当做一个大床了,上边铺着柔软的妖族皮毛,整体以一种极为珍贵的金属打造,色泽有些像黄金,可不论硬度各方面都极为了得,堪比极品道兵!
“啧啧。”
江河抓了一枚葡萄放入口中,笑道:“这葡萄不错,是灵果吧?我在外边打生打死,你倒是挺会享受的。”
小白虎有一时间的慌神。
她并不想让江河看到自己化作人形的样子……
可既然都看到了,那就无所谓了。
她稳下心神,奶声奶气道:“你想打生打死,是你自己的选择,本王有没什么追求,不享乐做什么?”
她扫了一眼那些刚刚受到惊吓而躲在一旁的女妖们,道:“怕什么?此人便是江河,想必你们也听说过的名字……行了,接着奏乐,接着舞1
妖宫内。
欢快的音乐声奏响。
江河失笑道:“也对……你年龄还小,能过个无拘无束的童年也好。”
“谁说我年龄小?”
小白虎翻了个白眼,道:“若非当年我父母将我封印在了白马玄光天内,让我的身体停止了生长,如今起码也一千五百多岁了……对了,你怎么来我这里了?”
“我听金鹏妖王说,你快要修成半圣境了,所以过来看一看。”
“对了1
江河一翻手,掌心多了一卷画轴,他递给了小白虎,道:“这个送你。”
“这是什么?”
小白虎先是问了一句,旋即目光微动,一把夺过画轴。
她手一抖,将画轴打开,却见画上有着一头威风凛凛的白虎和惟妙惟肖的仙鹤,喜道:“你终于肯将我爹娘还我了?”
“………”
这话说得,什么叫你爹娘?
这就是幅圣意图好吧,充其量……蕴含了你爹娘的几滴精血罢了!
考虑到小白虎四五岁的时候就没了爹娘,已当了1400多年的孤儿,江河也不好挑她语法上的错误,道:
“什么叫终于肯将你爹娘还你?”
“这幅圣意图本就是我师傅留给我的好吧?”
“我不管1
小白虎眼泪汪汪的打量着图中的“父母”,忍不住用小手去摸,道:“你如今厉害了,反正也用不到这幅圣意图,送给我好了1
江河笑道:“我既然拿出来了,自然是要送给你。”
“但是……”
小白虎皱了皱眉头,问道:“你有没有感觉这幅圣意图上缺少了什么?”
“缺少了什么?”
江河将脑袋探了过去秒了两眼,道:“没缺少什么碍…你爹妈这不是在呢么?”
“东极帝君呢?”
小白虎指着画上的一个位置……这里原本有一位带着面纱白衣飘飘的仙子,乃是东极大帝为自己所做的画,而那只白虎和仙鹤在是环绕在东极大帝的身旁。
但是现在,画上仅有白虎和仙鹤,却不见了东极大帝。
“卧槽1
江河吓了一跳,震惊道:“我师傅呢?”
小白虎一阵无语,道:“圣意图一直带在你身上,我怎么知道?”
“对啊,圣意图我一直带在身上的……可我师傅呢?”
江河喃喃道:“难得是……我之前用做战斗的时候损坏了?”
这不应该啊!
江河利用圣意图作战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那几次都未损坏过圣意图。
甚至他在豫州万宝楼分楼修行时,还曾取出圣意图让姬无法帮忙“充电”……当时姬无法将圣意图归还时,江河曾打开看过,的确是完整无缺。
那也是他最后一次看圣意图!
可……
画中的东极大帝呢?
总不可能她自己跳出来跑了吧?
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东极大帝如果只是留一副“圣意图”给自己的传人护身,只需画上小白虎的父母即可,为何还要画上自己的画像?
小白虎父母的画像融入了他们的圣念和精血,所以自身甚至有着一点点灵性……那么东极大帝的画像呢?
若是她留下了后手,画像复苏,悄无声息的离开自己倒也不是不可能!
她曾是大帝!
还是大帝中最为强大的那一批之一,完全有这个能力和手段!
江河心中微动,道:“我最后一次看圣意图,是在豫州万宝楼分楼……之后许如来便去豫州寻我,让我去帮他挖佛门遗址,我们一同去了凉州,误入了弱水1
再之后的过程,便不用一一叙述。
他在弱水中前后修行了一个半月,方才回到祖星,然后又在祖星呆了几天,便来了天门关!
“弱水1
“弱水……”
江河念叨了几声,突然道:“小白,你说我师傅和你父母他们……会不会还活着?”
“废话1
小白虎骂道:“东极帝君何等修为?诸天万界谁能杀她?她和我父母当年是追寻仙界之门而去,又不是死了,当然还活着1(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