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第十章(2 / 2)
“哼!”她说,面孔红涨涨的,她刚刚散步回来,一进风景厅的门就把帽子往沙发上一摔“这个摩仑多尔夫(要不就是这个哈根施特罗姆,这个玉尔新,这个西姆灵格,这个家伙)!您猜怎么着,妈妈!她不向我打招呼就好像没有看到我!她等着我先招呼她!您见过这样没有礼貌的人没有?我在布来登大街昂着头从她旁边走过去,狠狠地盯着她的脸”
“您太激动了,冬妮不应该这样,做什么事都应该有个分寸,为什么你就不能先招呼摩仑多尔夫太太一下呢?你们的年纪一般大,她现在是结了婚的女人,你结婚后不也是那样吗?”
“我决不先招呼她,妈妈!这种贱女人!”
“亲爱的!你怎么说这种粗话”
“噢,真叫人气破了肚皮!”
她有时想,哈根施特罗姆这一家人现在也许觉得更有理由看不起她了,尤其是想到他们公司的业务在本城是数一数二的时候,这种思想更使冬妮对这些“暴发户”的仇恨滋长起来。老亨利希是在一八五一年开春死的,以后他的儿子亥尔曼就是那个拿柠檬蛋糕换耳光的亥尔曼继承了这个异常兴隆的进出口公司。不到一年他和胡诺斯参议的女儿结了婚。胡诺斯参议是全城最阔的人,他做木材生意赚了大钱,给他三个儿子每个人留下两百万财产。亥尔曼的兄弟莫里茨虽然肺部不健康,但学习的功夫却超人一等,现在已经在城里定居下来,从事律师职务。一般人都认为他头脑清晰,机警狡展,甚至对文学艺术也通达一二,因此很快地就把公司业务开展了起来。他的外表没有西姆灵格一姓人的那些特征,他的面孔焦黄,牙齿生得尖尖的,很不整齐。
甚至在本家里面冬妮也必须小心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参议先生的哥哥在退出商界之后,只是无所事事地在他的一所简陋的住宅里踱来踱去。他总是穿着一条肥腿裤子,迈着两条短腿,一边不住地从一只铅铁盒子里往外拣止咳糖片吃(他非常喜欢吃甜食)这几年来,他对于那位受父亲宠爱的异母兄弟的愤激之情也逐渐平和下来,现在是以随遇而安的态度面对生活。然而在自己的三个尚未出嫁的女儿面前,他对于冬妮这场不幸的婚事却仍然不免流露出一些暗中称快的颜色。讲到他的三个已经快三十岁的女儿,还有他那个姓施推威英的老婆,她们对这位叔伯姐妹的不幸的遭遇和这件离婚案件却表现出高度的兴趣,这种兴趣当然不能同冬妮订婚时她们的漠不关心同日而语。自从克罗格老太太故世以后,每星期三的“儿童日”就移到孟街举行了。每逢这种亲友集会的日子,冬妮都很要费些力气招架一番。
“唉呀,老天,你的遭遇真是不幸!”菲菲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说。她是三姐妹中年纪最轻的一个,生得矮短粗圆,说话时唾沫飞溅,每说一个字身体就摇晃一下,样子非常滑稽。“已经判决了吗?现在,你又恢复老样子了?”
“唉,正相反,”亨利叶特说,她跟她的大姐一样生得瘦长、枯干。“结婚前冬妮是一个多么快乐的小姑娘啊。”
“我也是这样说,”弗利德利克附和说“与其这样,真还不如根本不结婚呢。”
“不能这样认为,亲爱的弗利德利克!”冬妮说,她把头向后一扬,思忖一句既有分量又富机智的反驳。“你这样说可说错了!不管怎样说,我对生活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你知道,我现在观察事情细致多了!再说,比起很多根本没结过婚的人,我再次结婚的机会反倒更多一些呢。”
“是这样吗?”三姐妹异口同声地说他们把sh念成s的声音,显出她们根本不能置信的意思。
塞色密卫希布洛特却非常善良,非常有心眼,她对这件事一个字也不提。冬妮有时候到米伦布林克七号那所小红房子去拜访这位旧日的老师。虽然寄宿制已经有些过时,但那里还是住着一群年轻的姑娘。有时这位精明的老小姐也被邀请到孟街来,吃一餐鹿肉或者一餐填鹅。这时候她就踮起脚尖来,感动地、带着爱情地在冬妮前额上“咂”地吻一下。至于她那位懵愦无知的姐妹,凯泰尔逊太太,最近耳朵很快地变得越来越聋了。她差不多一点也没听说过冬妮的遭遇。她那种在不合时宜的场合傻呵呵地诉苦似的大笑的毛病比从前更厉害了,弄得塞色密不得不接二连三地拍着桌子喊“耐利”
时间就这样渐渐过去了,布登勃洛克参议的女儿离婚的事在城里人和家里人身上留的印象渐渐淡薄下去。连冬妮自己也只是当她看到结实地一天比一天长大的小伊瑞卡脸上这一点那一点和本迪可思格仑利希相似的地方,才会勾起她对那不幸婚姻的回忆,她又穿起漂亮的衣服,把脑门上的头发烫得卷卷的,又和过去一样在相识的人中间拜访走动。
每年夏季,她有机会离开城市一段时间,她仍然从心里感到高兴伴随她那健康状况不佳的父亲去各地疗养。
“你们不知道什么叫年纪老了啊!”他说。“我的裤子上沾了一块咖啡斑,我只是用凉水擦了擦,马上就会犯极厉害的风湿疼年轻时,我的身体可棒哪!”此外他有时也犯晕眩症。
他们到札兹布伦去,到爱姆斯笔巴登-巴登去,到吉兴根去。再往后的那次旅行真是让他们又有兴趣又大开眼界,经过纽仑堡到慕尼黑,穿过萨尔兹堡近郊和伊施尔到了维也纳,然后经过布拉格,德累斯顿,柏林回到家里虽然神经性的消化不良症令冬妮在各个浴场都不得不严格遵守医疗程序,她却觉得这几次旅行是最称她心愿的一新耳目的壮举。她一点也不隐瞒,在家里确实呆得有些厌腻了。
“噢,老天,您是懂得什么叫生活的,父亲!”她说,一边沉思地望着天花板“当然口罗,我也懂得了生活可是正因为如此,我才认为如果像一件摆设似的总呆在家里是没有希望的。希望您不要认为我这是不喜欢跟您在一起,爸爸要是我真这样忘恩负义,那我真值得被揍一顿了!然而,要是讲起生活来,您知道”
但是最使她厌烦的还是越来越充塞了父亲这所宽阔的老宅子里的宗教气息。参议对宗教的热诚伴随着身体的日渐衰弱而越来越虔诚,而参议夫人自从上了岁数以后,也开始对宗教信仰发生了兴趣。饭前祈祷在布登勃洛克家本来一向就实行的;最近却又新立了个规矩,一早一晚,家里人连同佣人都要集合到早餐厅里,静听一家之主亲口读一两段圣经。此外牧师和教士到孟街来拜望的事也频繁起来,因为孟街上的这所显赫的宅邸在路德派和革新派的人士中,在国内外教会中,慷慨好客的名声根深蒂固顺便说一句,在这里人们也可以称心地大嚼一顿从祖国各地时常有一些穿着黑衣服、长发披拂的人到这里来小住几日他们满有把握可以谈一谈拯救灵魂的话,吃几餐滋养身体的饭,临了还能为他们的神圣事业募化一笔小款。当然本城的牧师也免不了经常来汤姆非常机警懂事,他脸上连一丝笑容也不露,可是冬妮却肆无忌惮地和他们开玩笑。只要机会合适,她总要把这些神圣的先生们嘲弄一番。
如果恰好参议夫人身体不爽,管理家务安排菜单的事就落在冬妮头上。有一天恰巧一位外地教士来作客,这人饭量之大,在全家中都引为笑谈。冬妮恶作剧地派了一道油脂汤。这道家乡菜与别的饭食相比别具一格,是用酸白菜和午餐所有的菜煮在一起的大杂烩火腿啦,酸李子啦,土豆啦,烤梨啦,菜花啦,豌豆啦,萝啦,绿豆啦,无所不有,另外还加上果子汁。这种菜除了自小吃惯了的人之外,别人是无法享受的。
“味道不错吧?您喜欢吃吗,牧师先生?”冬妮一再地问“不喜欢?唉呀老天爷,真没想到您会不喜欢吃这道菜”说着她做了个鬼脸,把舌尖在上唇前面吐了吐,正像她每次想出或者做出一件顽皮的事的样子。
牧师先生突然放下了餐具,天真地说:“我等着吃下道菜吧。”
“不错,还有一点尾食,”参议夫人急忙说因为人们在吃完“大杂烩”之后就不会再吃些什么了。结果下面虽然还有一道苹果冻作馅的炸饼,胖胖的牧师不得不带着空空如也的肚子离开参议的家。冬妮低着头吃吃地笑个不停,汤姆竭力忍着笑,一条眉毛挑得很高又有一次冬妮正和女厨子史廷娜站在过道里谈家务,这时从康斯特塔来的马蒂阿斯牧师从外面回来。这位牧师这次已经在布登勃洛克家呆了几天了。特林娜一听见门铃声,立刻迈着乡下人的脚步蹒跚地跑去开门。也许牧师这时想对她说一句亲切的话,同时也想考查她对上帝是否忠诚,便和颜悦色地问她说“你爱不爱主?”说不定他还想给她点什么呢,如果她承认忠于救世主的话。
“啊,牧师先生”特林娜忸怩不安地说,低着头,满脸通红。“您指的是哪个,老主人还是少主人?”
格仑利希太太在餐桌上少不得把这个故事大声宣讲一番,连一向矜持的参议太太也被逗乐了。
她笑的样子纯粹是克罗格家人的样子。
参议自然要严肃恼怒地低头望着面前的盘子。
“这是个误会”马蒂阿斯牧师尴尬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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