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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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约翰·布朗。

约翰·布朗是苏格兰阿伯丁郡的农民,原本是罗伯特·戈登的家仆。

维多利亚女王对他的描述是‘高大、沉稳,有着粗犷男人的独特魅力’。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有着一股野性的美。

维多利亚女王对于约翰·布朗极其宠爱,忠诚奴仆勋章、忠诚服务勋章,这都是特别订做、特别颁发给布朗的。

不但如此。

女王还让人为布朗专门画了一幅肖像,可见对布朗有多偏爱了。

这件事很快就在宫廷引发了不满,爱德华·史密斯·斯坦利伯爵——也就是使徒社那位斯坦利的父亲,在日记中曾这样记录:

“布朗睡在女王的隔壁,这违反礼仪,十分不体面。”

在布朗最巅峰的时候,他甚至同女王一起喝酒,一起宿醉,直呼其“女人”。

就算众奴仆都在,他依旧可以搂着女王亲昵。后来维多利亚女王还把自己生有血友病的小儿子托给了布朗来照顾,而布朗则将这个差事交给自己的弟弟,对这位小王子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虐待。

以上这些事被记录到了金陵大学出版的《哲学与人文科学》中,年期为2019年第01期,分类号k561.4。

当然了。

维多利亚女王活着的时候,对于自己拥有情人的事情并没有避讳。

在阿尔伯特去世三年后追求爱情,哪怕从后世的价值观来说,也丝毫不违反道德伦理。

只是后世有些人总喜欢对于一些事情添加所谓的‘唯美’‘浪漫’情怀,给某些人物强行加上滤镜,导致人物突然就失了真,也是挺神奇的。

话题再回归现实。

罗伯特·戈登似乎注意到了徐云有些微妙的眼神,不由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的衣领:

“罗峰同学,我身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噢噢噢,没有没有,想到了一些事情罢了。”

回过神的徐云连忙朝他道了声歉,随后又问道:

“戈登先生,不知阿尔伯特陛下找我所为何事?”

罗伯特·戈登轻轻摇了摇头,答道:

“很抱歉,罗峰同学,具体原因我也不太清楚。”

“陛下只是吩咐我将你带过去,剩下的就不是我该打听的了。”

说完他顿了顿,犹豫片刻,补充道:

“不过从陛下的语气来看,应该不是什么特别严肃的事情,你倒也不用太过紧张。”

徐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没有追问下去。

上个副本他刚到过北宋,仆役的一些规矩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罗伯特·戈登能说出这些消息,实际上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就这样。

二人一路前行。

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终于抵达了一处比较隐蔽的建筑前。

建筑门口站着几位红衫军,身材比一般人要高大许多,面色肃然的对徐云进行了一番检查。

一切无误后。

徐云被放入了建筑内。

这栋建筑是三一学院的音乐楼,装饰的格调感很浓厚,深色的布局色彩令人不自觉的便放轻了脚步。

罗伯特·戈登带着徐云走过一处拐角,最终停到了一间大门前。

随后他上前敲了敲门,恭敬道:

“陛下,人已经带到了。”片刻过后。

屋内响起了一道声音:

“请他进来吧。”

罗伯特·戈登隔着大门行了个抚胸礼,转头认真对徐云说道:

“陛下就在屋内,罗峰同学,切记不要做出僭越之举。”

徐云点点头:

“明白。”

说完他朝走上前,推门而入。

这间屋子似乎是某位教师的办公室,面积不大,角落摆着一架钢琴,地面上铺着厚厚的绒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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