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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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知识产权是受《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保护的正式权益,尤其是对科大新创基金这种高校孵化基金来说,法律框架的约束性要更高一些。

此外科大旗下的公司虽然也曾经出现过一些纠纷,但这主要是框架内的意见不合。

比如人事任命啊、研发资金分配等等,从未有认因为技术入股而被逆规则的踢出局。

随后徐云想了想,说道:

“郑秘书长,技术入股没问题,但我也有一个诉求。”

郑祖和田良伟对视一眼:

“你说。”

“我们准备建立的公司的首发产品肯定是第五代吡虫啉,对吧?”

“当然。”

“那么如果我今后继续突破了其他一些技术的固有壁垒,那么这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呢?”

……

第78章 艰难的谈判。

“突破其他技术壁垒?”

听到徐云这番话,田良伟的面色没怎么变化,一旁的郑祖倒是微微一愣:

好家伙。

这小子不会真以为类似吡虫啉的技术壁垒真那么好突破吧?

要知道。

哪怕是基金的几位负责人,对于公司的职能定位,也只不过是一家专业生产生物农药的企业罢了。

而哪怕是这所谓的‘只不过’,背后所代表的也是一片广阔无比的市场!

不过心中腹诽徐云不自量力的同时,郑祖脸上的表情倒是控制的很好,极具专业性的给出了解答方案: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徐博士,假如是以你为第一发明人的专利,那么你可以选择在拿到现有分红后,额外再抽取一笔授权费。

比如按销售利润的3%或者5%抽取,咕鸽、微软之类的很多公司都是这种情况。

除此以外,你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的年限买断、授权等等,具体方案不下七八种。

总之真要是有新技术诞生,公司——或者说科大肯定不会让你白拿出来的,大家在商言商嘛。”

徐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也许他的问题在郑祖来看有些好高骛远,有些不切实际,甚至可能因此而被打上一个低印象分。

但他自己却很清楚,只要有那个神秘光环在,突破其他技术壁垒还真不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儿。

因此这个问题若是没要到答案,他肯定是不会安心去谈后续事宜的。

眼见双方对技术入股的方案没有异议,郑祖便顺势提出了下一个环节:

“既然如此,我们就谈谈各自占股的问题吧,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说着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表格,上面清晰的记录着不少数据:

“徐博士,咱们成立的公司肯定是生物医药类型的,这点你没意见吧?”

徐云嗯了一声:

“没意见。”

吡虫啉属于生物农药的一种,公司的性质只可能是生物医药类,起码目前为止是这样的。

随后郑祖继续道:

“至于占股嘛……

学校方面的意见呢,是由我们新创基金拿出八百万现金流以及其他附加项进行领投。

其中包括并且不仅限于集团办公地点、场地设备以及高管猎头名单,占股份额为43%。

生命科学学院跟投200万现金流以及部分附加项,占股14%。

员工期权池暂留20%,徐博士分占剩余部分。”

“43+14+20是77……100-77就是23%……”

徐云飞快的心算了一遍,很快摇头道:

“郑秘书长,这个比例太低了,我不能接受。”

郑祖显然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因此很耐心的解释道:

“徐博士,你恐怕不知道,这个比例真不算低了,甚至要比普遍行情还要高点。

一项专利不是说它的前景有多大,融投的就能占多少股,专利拥有者的收益主要在于后续的分红。

比如立普妥,这个药品你听说过吧?

辉瑞一共为它申请了五项专利,其中us4681893的单项价值就高达百亿美刀,但它研发团队在辉瑞的占股甚至连0.1%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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