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氏族 第217节(1 / 2)
在赵宁眼中,那也是江山社稷,天下形势。
中原皇朝的博学之士,在纵论天下大势时,会将山川地理看作棋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乱世对弈之法,这便有了“金边银角草肚皮”的论断,说的是群雄并起之际,枭雄应当占据例如关陇、河北、齐鲁等边角之地,步步经营征伐各方,而不是先去抢夺富庶的中原、沟通四方的荆襄,将自己置于四面受敌之境。
而中原皇朝的城池,却总是建立于四通八达的平地,而不是在险峻山峦上构筑城堡,为此诸侯们宁愿在山川要地专门建立要塞雄关。
这说明比起自封自保,中原枭雄们更注重对辖境的掌控力,更在意出动大军征伐八方的便利性,所以能成为中原皇朝主人的枭雄,必然不是偏安一隅、固步自封之辈。
他首先必须要有一颗吞吐天下的雄心。
除此之外,中原皇朝的城池也如棋盘一样严谨,外看四四方方,内部街巷横平竖直,一个个坊区格子般纵横有序。因为方城不如圆城好防守,所以取舍之间强调的是内部秩序,在中原诸侯与统治者眼中,内部秩序是核心基础,大于一切。
这就造成了皇朝、官府对内部的统治力与控制力极强,并且会越来越强,这必然使得皇朝、官府对内部的压制力日甚一日。在这种环境中,中原人无论皇帝还是平民,思想与言行首先都会特别尊崇规矩。
而规矩,强调的是同化,是对个性的压抑。
所以诞生于此并不断发展的儒家思想,在具备让异族短时间内变成汉人的强大能力的同时,也会让治下之民逐渐丢失独立思考能力,民众会把规矩奉若圭臬,看成是不可触犯的金科玉律,一步步变成皇朝、官府的附庸与顺民,乃至任人宰割、任人予取予夺。
故而中原人必然越来越古板,越来越死板,最终死气沉沉了无生机。
这样的中原皇朝,哪怕曾经站在世界之巅,最终也会被人甩在身后。因为家国的强大,最重要的是创造力,被压抑了个性不能发挥个人特长的人,最擅长的是守规矩,是缺乏的就是创造力。
中原皇朝曾是世界至强的时刻,必然是开放兼容、海纳百川的时刻,因为只有在那时,外来的新鲜血液与野性,会打破内部规矩的枷锁,自由与豪情战胜了小心与谨慎,秩序与自由寻得了平衡。
而战争,无论国家之战,还是家族之争,亦或是两个人的生死对决,要取胜,首先要打破的就是规则,得为了胜利不择手段,得尽情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如此才能拥有压倒对方的力量。
《孙子兵法》开篇明义:兵者,诡道也。
要成为胜利者,首先必须不遵守规矩,乃至不遵守道德,没有束缚才能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进而无所不能。在战争中,谁能更好的摆脱束缚,拥有天马行空的思维与手段,就能出人意料,创造出让对手惊为天人的攻势。
在规矩与常识范围中的手段,具备可预计性,可以预计,就能事先做出应对;在规则与常理之外的手段,不具备可预见性,就会让人防不胜防。
胜利、世界与未来,属于个性自由富有创造力的人。
嗒......赵宁手中的一颗白字,落在了大群黑子侧后,一个近乎于死地的位置。清风拂来,卷动他的发梢,牵动他的嘴角勾起一抹意味难明的笑容。
在昏黄的烛火中,这一刻无声无息的赵宁,好像已经成为画面的一部分。因为跟环境融为了一体,所以他就是环境,无所不在,无所不查。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察觉到“他”来了,察觉到“他”对方家出手了之后,方大为会有何种反应,会有哪些应对之策,会如何调动力量布置行动,都在可以预见的范畴内,都逃不开中原人潜意识里行事的规矩与框架。
赵宁观方家行动,就如观手上这局棋。
黑子是方家,白子是他自己。
对方会有什么招数,都逃不脱棋盘的范围。而赵宁在棋盘之外,俯瞰着棋局。
所以这局棋黑子为白子所制。
当然,在这场较量中,赵宁同样有很多束缚,他不能让手下的人去跟一州主官生死互搏,声势浩大的公然造反,他也不能在明面上借助赵氏的权威,他更不能亲自出现在人前杀人夺命,他还不能......
他有很多不能。
但这些不能,是从一开始就确定了的,这是力量限制,并不代表手段有限。而战争,无论哪一种战争,力量都不是决定胜败的唯一因素,否则弱者永远没有可能战胜强者,也永远无法成长为强者。手段与策略,才是兵法所谓诡道的精髓。
既然他能预见方家的行动,那么破解对方的布置也就不难。
前世十年国战,锻炼出了他应该拥有的见识与能力,重生后的这些岁月,经过不间断的奔走、奋战与思考,他在世事洞明的道路上也一再进步。
这回双方博弈,赵宁若是不能在一夜之间倾覆方家,还让对方可以见到明天的太阳,那就是他的无能。
在赵宁完成一局对弈,收捡好棋子的时候,扈红练敲门进来,躬身禀报:
“方家的管事们,都已经开始招供了。”
第二六零章 来自前世的伯乐
大雪降临的时候,不会对任何一寸土地厚此薄彼。
前日的雪很大,所以直到今夜,郓州城一些无人清扫的小巷中,仍然积雪近尺。
雪花落在松树上是景,落在飞檐上是美,欣赏他们的人会吟之咏之;雪花落在狭窄泥土小巷里,便只能制造一片泥泞,滑倒的人们会口吐污言秽语。在他们唾骂“该死的”的时候,你不知道他们是在气老天气路面还是气自己,就像赞美雪景的文人骚客们,你也不知道他们是在称赞天公作美,还是在称赞自己情操高洁。
周鞅在小巷的湿滑泥泞路上走得很小心。
身为一个书生,哪怕是落魄书生,风度总还是要保持的,摔一身泥怎么都不好看。他已经走得足够谨慎,但还是躺在了泥泞里。这倒不是他脚下不稳,而是路过身边的一个妇人,在自己摔倒的时候拉了他一把,最终两人都没能稳住,一起摔了个狗吃屎。
妇人恼火的骂了一声街。
周鞅毕竟跟她们不一样,他虽然摔得很疼,衣衫也脏了大半,但他并不恼怒。这不是因为他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已经可以无视这点肮脏与不顺利,事实上,吃得苦受得罪越多,脾气只会越不好,并不会洒脱超然。周鞅能够不在意这些,是因为他今天心情很好,对生活抱有莫大希望,所以心胸变得很豁达。
将那位喋喋不休的妇人扶起,周鞅微笑着将她送回了家门。
这已经是晚上,小巷内外行人寥寥,在这种时候送一位颇有姿色的妇人回家,会让人怀疑他的居心,怎么看都殊无必要。更何况周鞅还帮妇人开了门,跟她一起踏进了门槛。
周鞅当然没有善良到迂腐的地步。
屋子里也有个三四十岁的书生,形容沧桑近乎枯槁,满脸胡渣也不曾修剪,他坐在老旧的小案后,瞥了一眼进门的周鞅跟妇人,见他们都是一身泥土,先是讶然,而后哈哈大笑:
“这大半夜的你俩还能一起在泥地里打个滚,我都不知道你们的感情竟然好到这种地步,难不成你俩背着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私密?”
妇人啐了一口,自己去了里间换衣裳,周鞅在对方调侃的目光中,将手里拧着的两坛子酒放到小案上,自己也坐了下来:“上好的剑南烧酒。”
黄远岱眼前一亮,顾不得酒坛上的泥巴,抱了一坛过来拍开封泥,闭眼长长嗅了一口,满脸都是陶醉之色:“好酒,果然好酒啊!”
嘿然笑了两声,他接着道:“我夫人没买成酒,半路就跟你这鸟厮不明不白的折了回来,原以为今晚漫漫长夜只能苦苦熬过,没想到竟然能得此美酒,人生际遇真是巧也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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