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节(1 / 2)

加入书签

那就是说,他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再碰,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

连同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

所以,在极度痛苦下,他才会说出我不要活了这话来。

但是,对黄飞宇来说。

这个孩子,是老天爷留给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个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亲是一个家暴男,母亲也早已经在父亲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希望。

在没有书读的年代,这些事情,似乎屡见不鲜。

别人看到了,无非也就是说一句,这个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争吵,都是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

于是,某一天,黄飞宇选择了离开这个家。

独自出去闯荡。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那个年纪出去,不被骗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月他都没能抗住,就被骗子团伙骗进去了。

到处乞讨,但要到的钱,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团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已留下花。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算是挣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没那么光彩,但总不是去偷,去抢。

黄飞宇就那么在骗子团伙那儿呆了两年。

十六岁,骗子团伙被端了。

黄飞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来,已经快十八岁了。

这个世界发展得很快,他没有一技之长。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抢。

因为他很瘦,几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岁的年纪,在骗子团伙那里,不可能有很好的营养。

活着都不错了。

但他在骗子那儿学了骗人的伎俩,开锁的伎俩等等。

去偷去抢,去骗,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纪小,又有那种身世,很可怜。

教育了一顿,放了。

他试着去工地,没干一天就被人家撵走。

嫌他干得少,吃的多。

于是,黄飞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饭!

至少这个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时间,他都乞讨为生。

活的虽然拮据,不过,好歹是有点吃的了。

十八岁那年,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问他。

“你这个年纪就不想努力了吗?就甘心做个要饭的?”

黄飞宇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进了一个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来。

结果,却亲眼目睹一起凶杀案。

其实是抢劫,但是劫匪没经验,下手重了,死了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