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2)
('有些印象,当即也跟着沉默下去,片晌后问鹿明烛道:“八毒赤丸怎么配?”
“不能乱配。或者叫来专修丹药的人还能试一试,可是先前因为邓洪祯的话,大部分南来的人都去了仪苏乡,那边情况更加凶险,肯定是分身乏术的。”
——简而言之,必死无疑。
李雨升没再开口,鹿明烛跟着他走了一段路,伸出手去轻轻捏住了李雨升的衣角:“去一趟你说的坟地吧。我担心不止新变了这一只厉鬼出来,没准过去之后,那些坟里面都空了。”
“我草小美人儿,这话不能乱说。”李雨升赶忙对鹿明烛摆摆手,思忖片刻道:“墓地远,咱俩估计走过去得一个小时,我回家拿电动车。”
鹿明烛点头同意,李雨升默默加快了些脚步,低声道:“我看人电视剧里,都是‘嗖——’就飞过去了。可没见过骑小电驴跑去杀鬼的道士,这说出去不叫人笑掉大牙吗,太LOW了。”
李雨升故意插科打诨,鹿明烛懒得理他,心里仍在盘算腹鬼的事情。
——毕竟,刚刚那张鬼脸已经快要冲破被寄生者的腹部,从里面撕裂而出了。
一张肚皮被撑得近乎透明,甚至有些像部分婚礼上伴娘亲眷们为难新郎伴郎时,玩得用脸撞破塑料纸的游戏,鹿明烛知道过两天尹家便有婚事,倒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婚礼上玩这个游戏。
——婚礼变葬礼,也是说不定的事情。
放在以前,鹿明烛大不会管被寄生的人究竟是谁、是死是活,会直接连人带鬼一起杀掉,但是李雨升在这里,这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
宿主可以被腹鬼活活折磨致死,但绝对不可以被鹿明烛杀死,哪怕鹿明烛这样做也能算是“给他个痛快”。刚刚杀掉黄鼠狼的时候,李雨升的表情就十分不好,那种好似在看刽子手、看屠夫杀手的眼神,那种冰冷且戒备,甚至有一丝恐惧的神色,鹿明烛不想在李雨升脸上看到第二遍。
他思量间同李雨升一道走回了家门口,李雨升进去取车,鹿明烛便站在门口,取出了朱砂膏来,先在自己的左右掌心迅速地各自画了一个小型法阵,等到李雨升骑着车过来了,又叫李雨升将手掌贴靠胸口竖着,在李雨升的掌心里写上了三个叠在一起的字,最后长长的一竖,直划过李雨升手腕上的串珠,在上面留下了一点朱砂的丹红。
李雨升老实地待着任由鹿明烛写好字,翻过手掌看了看,另一手将头盔递给鹿明烛,打趣道:“要是我在桁市的时候没和你发生关系,现在是不是能用我自己的血来写,还更有用点?”
“现在后悔也晚了。”鹿明烛戴上头盔,坐到了电瓶车后座上,压得电瓶车向下一坠,再加上李雨升本就不轻的分量,可怜的小车车胎都瘪了三分之一。
“后悔什么,后悔那几天干得太少了,早知道你清醒之后连嘴儿都不能好好亲,当初我就算腰子废了也得把这辈子的都干够本。”李雨升嘿嘿笑了两声,打开前灯,拧动油门,载着鹿明烛向坟地的方向驶去。
乡间的路总是颠簸的,更何况坟地在山里,要走狭窄且崎岖的小路,鹿明烛捂着自己还没好利索的腹部,隐约感觉就像这块脏器内被锤进了个巨大的铁钉子,在腹部侧方搅合。倒是说不上多痛——他早就没有什么痛觉——可是碍事又难受得很。
电瓶车驶过纵横的田地,吹起带着草香和尘土味道的风,鹿明烛一手攥着李雨升腰间的衣服,望着四野笼罩下来的夜色,默默地眨了眨眼,让双眸恢复了黑白。
道路两边时不时出现的死状凄惨的鬼魂旋即全部不见,只留下沉寂在月光下的旷野,车辆不断发出被颠起又挤压的声响,鹿明烛微微倾身向前,侧过头将脸颊贴在了李雨升的后背上。
有头盔阻碍,贴得不严实,鹿明烛后知后觉李雨升的安全意识很好笑,哪有给手眼通天的鬾鬼戴安全帽的,自己也是好笑,居然就这么顺手地接过来戴在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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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鹿明烛摘掉了头盔,立即有风吹进发丝之间,但在靠上李雨升的后背之后,便吹不到风了。
如果他们不是正在前往坟地,这一段深夜奔逃的路甚至堪称浪漫,鹿明烛微微仰起头来看天上的月亮,脸因为车子颠簸而蹭在李雨升的背上,很快将鬓角的发丝蹭得杂乱,毛茸茸地炸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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