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__1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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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制度。就实质说,礼制是以礼仪制度为表现形式的国家政治制度及其运行方式;乐制,则是以乐舞歌的使用制度为轴心的意识形态制度。合起来说,制礼作乐,就是创立两大制度——国家权力制度与意识形态制度。一般来说,礼制容易为今人理解,乐制之成为意识形态制度则难以被当代人理解。

故此,我们先说说乐、舞、歌的使用进入国家制度的历史原因。

音乐、歌唱与舞蹈起源于远古人群的劳动和娱乐,在其原生态意义上并无任何使用限制。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整体发展,随着贵族文化人士的参与创作与整理,音乐舞蹈歌唱的形式渐渐发生了重大变化。就音乐说,不但有了精工制作的体系化乐器,而且有了超越自发敲打弹奏而专门创作的演奏曲谱。舞蹈则从粗朴的自发动作,发展为精心编排的以某种审美意识为指导的美感动作,而且有了专门从事舞蹈表演的职业人群。歌唱也一样,既有了被整理或创作出的具有丰富内涵的歌词,也有了专门从事歌唱的职业人群。

这种种的形式变化,使乐舞歌渐渐分离为两种社会形态——原生形态与创作形态。从适用主体来说,就是民间形态与官方形态。乐舞歌形式的重大变化,促使其社会功能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时的乐舞歌,已经超越了满足劳动之后宣泄情绪的需求,而具有了树立价值理念与审美意识的新的社会意义。在早期书籍传播受种种限制且很难普及的时代,乐舞歌以其易于传播的形式,而使这种新的社会意义更加突出。因为,无论哪一种形态的乐舞歌,都具有快速传播并普遍影响人群精神的巨大社会功能。

在夏商两代,乐舞歌的这种新的社会意义尚未被自觉认识。乐舞歌的使用,在夏商两代也基本处于自发状态。所以,夏商两代千年上下,始终没有产生关于乐舞歌使用的王权制度,更没有乐舞歌的官方推广制度。

只有到了周初,安定了天下乱局,周政权需要树立一种普遍价值观的政治需求出现,乐舞歌的社会功能才进入了周公这样的大政治家的视野。周人原本具有悠久的德化治民的传统,而乐舞歌对于社会精神的巨大影响,对于新王权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价值。于是,周公创立了系统的礼乐制度,自觉明确地建立了对社会文化的一种管理方式。

礼制是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规范。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周礼中的冠笄礼,也就是男子的加冠礼,女子的笄礼。源于对生命与生命过程的崇拜,世界许多民族都有成人仪式。这种成人仪式,在中国周代之前,就是成丁礼。周公时期明定礼制,成丁礼在仪式细化之后,正式定名为“士冠礼”。就其全面内容说,应该叫做冠笄礼——男子冠礼与女子笄礼的合称。

男子加冠礼,是男子的成人仪式,20岁举行,加冠后方可娶妻。女子笄礼,15岁许嫁定亲之后举行,是为结发。因为冠礼、笄礼都与婚姻权利直接相连,当时社会便将婚冠相连,产生出“婚冠之礼,亲成男女”的说法。在周礼中,无论冠礼或笄礼,都是细致、严密而且充满着庄严肃穆的仪式感的。正式加冠、结发之前,还有预测日期、确定并通知嘉宾等预礼阶段;正式加冠、结发之后,还有回家拜见母亲、会同兄弟姊妹并向赞宾馈送礼物等的尾声礼仪。

蓦然之间,我们感知到:如果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如此细致严密的礼仪,岂不是等同于严格地、全面地规范了社会秩序的运转吗?在这样体系化的礼制之下,以强制力量为根基的法制的作用范围与作用力度,岂不是要大大减少了吗?甚至,除了惩治罪犯之外,礼制乐制可以完全取代法律规范了吗?

正是这样。周人政权需要的,就是这种社会效果。

从礼治的社会普遍性出发,我们将周人开创的文明形态,称为礼治文明。

虽然,周代礼制的确切细节,到春秋孔子的时代,已经很少为人知晓了。对于今天的我们,更已经模糊得像一团云雾了。但是,经春秋战国学者们的抢救,经西汉学者们的整理,现存的史料中,还是保留了可以大体恢复原貌的主要脉络。

身为当代人的我们,不能抹杀后世学者整理前代史籍的价值,不能因为不是原作而将其定性为毫无参考价值的“伪书”。从世界文明史的角度看,中国历史上的“伪书”,其保存历史原貌的价值,远远超过了许多民族整理的传说史料。譬如三礼——《周礼》、《仪礼》、《礼记》,虽然都是后人整理的,都夹杂着整理者当时的社会语言,但是,其基本面的真实性是可信的。我们确信,周代礼制的基本框架,在文明历史的记忆中并没有消失。

9.周公主持创建系统化的国家官制

要对文明的发展作出评判,必须对国家政权有总体的了解。

周代官制,是周公主持创建的系统化的联邦国家官制,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态最为成熟严密的权力结构体制。这一体制,系统化地保留在《周礼》之中。古文献《周礼》,原本名称是《周官》,西汉末期的王莽政权更名为《周礼》。这是一部详细记载周代中央权力体制的文献。后世史学家们又根据对《仪礼》、《礼记》、《考工记》等文献资料的研究,整理出了周代诸侯国的官制表。如此,依据《周官》所载,可以了解周代的中央权力体制;依据其余古文献,则可以了解诸侯国的权力体制。

周代中央的官制体系是:周王之下,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大系统,六大系统的领事大臣总称为六卿。天子总领国事,六大系统分六大领域推行政务。这六大系统的官员编制与职权领域分别是:

天官系统设官63位,主管大臣称太宰,为六卿之首,总掌政务。

地官系统设官79位,主管大臣称司徒,掌土地、人口、徭役征发等。

春官系统设官70位,主管大臣称大宗伯,掌诸侯国事务,此谓佐王和邦国。

夏官系统设官76位,主管大臣称大司马,掌军政,此谓佐王平邦国。

秋官系统设官66位,主管大臣称大司寇,掌司法,此谓佐王刑邦国。

冬官系统设官30位,主管大臣称轮人,或称大司空,掌王室工程。

冬官系统的原有记载亡佚,后世学者以《考工记》所载补充,宋代之前大体无异议。

国家的六卿系统,共有官员384人,所辖吏员已经很难知道总数了。可以明确的是,与夏商两代相比,周室中央官制的规模无疑庞大了许多。

关于诸侯国的官制,有两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则,诸侯国官员的类别设置及数量,是周室中央王权的礼制规定,而不是诸侯国可以随意设置的。二则,诸侯国等级不同,官员设置的类别与数量也不同。《周官》中虽然没有关于诸侯国官制的明确记载,但是,根据其他古文献对公爵诸侯国官制的记载,仍然可见其大概情形。具体说,公爵诸侯国的官制分为三个系统:国君系统、施政系统、文教系统。

公室系统官员:29位,国君之下的首席大臣称太师。

施政系统官员:32位,领政大臣称正卿。

文教系统官员:17位,主管大臣称太史。

公爵诸侯国,共有官员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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