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__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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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仍然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依据《史记》的说法,是“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也就是说,黄帝建立的权力机构还没有固定的都邑治所,走到哪里都要以兵营所在地为权力行使中心。尽管如此,黄帝所建立的第一个具有近古统一形态的联盟权力体系,仍然具有空前完整的结构。

这种权力体系是极其粗简的,但也是相对全面的。

最高领袖开始有了尊贵的名号——黄帝。黄帝之下,设立了治民四大主官:风后、力牧、常先、大鸿;再下又设立了春、夏、秋、冬、中五大权力系统,分别以青云、缙云、白云、黑云、黄云名之;以蚩尤为当时(执掌天时),大常为廪者(执掌仓廪),奢龙为土师(执掌建造),祝融为司徒(执掌农业),大封为司马(执掌兵马),后土为李(执掌刑狱),号为“六相”。同时,还设立了监理天下族群的两大监察系统——左右大监。又特设师兵,以为营卫。应该说,最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如此遥远的权力系统中,竟然还有着权力监督、制约、平衡的近古监察系统。这种几乎近于神奇的近古权力设置,不能不使我们发出由衷的赞叹!

当然,这些官员群的职责划分,一定是模糊而笼统的。官员也未必全部是职业官吏,许多官员很可能是半职业性的。但是,这毕竟是中国近古社会最早的天下联盟权力,是后来国家时代的雏形。其间最主要的标志,是黄帝有了初步稳定化的军队——师兵,联盟权力有了某种形式的强制力量。所谓师兵,是以轩辕氏族群人口为主要组成部分的、隶属于最高联盟领袖的武装力量。这种武装力量,很可能还没有固定的形式,也还没有职业化,还是有事则聚、无事则散,不能算是常备军。但是,就其服从联盟最高领袖的号令而言,这种时聚时散的武装力量,仍然使最高联盟的权力具有了相对强大的威权性。

(2)黄帝时代的社会大创造

社会的稳定与大联盟权力的建立,使中国近古文明发生了一次巨大的历史性跨越。文明跨越的具体形式,是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大创造。

这一时期的社会大创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具体功能性质的社会发明,譬如早期的文字、音律、算数、历法、度量衡,等等。

另一类,是具有整体功能性质的社会规范创造。譬如人与人之间最早的交往规则——五礼;譬如排解纷争方面的最早规则——象法,后世史书称其为“五常之刑”等。实际上,这就是被现代法学理论认定的早期习惯法。在惩罚罪犯方面,开始有了最早的意象牢狱——用种种方便物件围起来的圈禁场所。后来,这种意象牢狱的象征物开始固定化。在殷商早期,成为用麻布围起来的帛牢;在周人早期,则成为画地为牢。

(3)文明跨越的基本标志:黄帝时代的器物发明高潮中国的历史意识,将许多器物的发明权都堆积在了黄帝身上。虽然其中不乏附会之说,禁不起认真考察。但是,就大的方面而言,黄帝时代确实是近古之世的一个发明高潮期。举凡当时人群生存所需要的基本器物,那时都被创造出来了。

其中,最重大的技术推进是筑城术。据当代考古发掘证实,埃及南部地区发现了距今七千年的古城遗址,叙利亚发现了距今五千余年的古城遗址,湖南澧县发现了距今六千年的古城遗址,河南郑州西山发现了距今五千余年的古城遗址。凡此等等,都说明黄帝时代的筑城术,很可能是对更早的造城术的一种重大改进,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明。但是,作为最高联盟权力的筑城,却无疑是首次的,它对于近古社会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

另外,衣、食、住、行与生产、军事方面的许多基本器物,在这时都被创造了出来。衣裳、车、船、地面房屋、弓箭、大皮战鼓,以及具有生产技术意义的养蚕、织帛等,都在黄帝时期发明了出来。

回望近古英雄时代,尤其是黄帝时代,其文明历史的意义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我们的先祖族群在那个时期走出了朦胧模糊的远古传说时代,并确立了中国早期文明的坚实起点;其二,黄帝时代成功消弭了近古社会的无序大争夺,完成了中国近古族群最早的秩序大聚合,成功避免了近古族群在自相残杀中同归于尽,给我们的文明成长夯下了最为广阔的根基;其三,黄帝时代是中国近古文明的第一个原创时代,文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要件,大体都在这一时代被创造出来了。

但是,我们还没有进入国家时代,近古文明依然是不成熟的文明。

百年治水:走出洪荒时代

1.关于中国洪水时代的真实性

在世界许多民族的遥远记忆中,都曾经有过关于洪水大灾难的种种传说。

中国古文献有四种基本说法。《五帝本纪》云:“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夏本纪》云:“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皆服于水。”先秦文献《孟子》云:“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山海经·海内经》则说:“洪水滔天。”

以《创世记》为代表,西方神学界的传说是:洪水曾经布满全部大地,甚至淹没了最高的山脉,淹死了差不多全部的人类和禽兽。非洲尼罗河流域的埃及民族,也有远古大洪水的传说。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民族,也有远古大洪水的传说。

对远古洪水的真实性,现代研究的评估,大体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西方洪水传说的分析评价,中外学者大体都是否定的。

专门研究洪水神话的英国学者富勒策,在其《洪水故事的起源》中说:

所有的此类传说,一半是传说的,一半是神话的。就它们保存实际发生过的洪水的记忆而言,它们是传说的;就它们描述从未发生过的普遍世界的泛滥而言,它们是神话的。我们可以具有相当把握地宣布,它们是假的。

中国的远古史研究家徐旭生,在其《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提出:

18世纪及19世纪前半的神学家们,往往主张这一种说法。这一类的大变化,即或发生过,也是在古生代、中生代,或新生代前期。它们离现在或超过十亿年,或已经几亿年。可是我们人类的出生,仅在新生代后期,距现在不能超过一百万年。当日还没有人类,怎么能有遗事的流传?所以,这一类解释很不适当。

第二种情况,对中国远古洪水史料的评价,中外学者基本都是肯定的。

汤因比在其《历史研究》中说:

远古中国所要应付的自然环境的挑战,比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的挑战要严峻得多。人们把它变成古代中国文明摇篮的这一片原野,除了沼泽、丛林和洪水的灾难之外,还有更大得多的气候上的灾难,它不断地在夏季的酷热和冬季的严寒之间变换。黄河流域创造了文明,是由于他们遇到了一种挑战……在文明的起源中,挑战和应战之间的交互作用,是超乎其他因素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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