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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他和陆禾并不相熟,可做为第一次合作的新人声优,面对陆禾强大的气场却完全不怯场,私下里也很爱找陆禾问东问西。

“好,我是扮演施承宇的陆禾,非常感谢大家的聆听。”陆禾相当配合的完成著最後的收录,“关於小偷这个话题,其实几年前,我丢过一条狗。”

“咦?是爱犬吗?”沈宸惊讶地问。

“是的,一只饲养很多年的爱犬。”

“哎呀呀,这个小偷太可恶了!前辈,你一定很恨他吧?”

沈宸抛出的问题,太容易让听众曲解了,陆禾谨慎的避而不答。

“我在报纸上登过寻狗启示,还曾发动身边的朋友找过他们,但都没有消息。”

“看来前辈你也是爱狗之人,我呀,有一个朋友也养了一条白白胖胖的狗,它每次看到我,都会扑上来摇尾巴。”沈宸笑著用手比划起来,“我朋友也非常的宠爱它,可惜宠爱过了头,把它当宝贝似的养著。有一次我想带那只狗出去散散步,他也像防贼一样的防著我,一直守在门口啊,真是……我现在都有点嫉妒那条幸运的狗了。”

“这件事我站在你朋友那边。人生呢,有很多意外,珍贵的东西一旦失去,就很难找回。”

“哦哦,果然是前辈,说得太深刻了,我受益了。”沈宸夸张地感慨著,“都怪小偷太过可恶,不管是偷心还是偷狗,都给失主造成了终生难以愈合的伤痕啊!”

“你说的没错,所以不管时间过去几年,我都在等这个小偷觉悟,能把它还给我。”

收录结束後已经将近十点半,陆禾正准备回酒店,沈宸却拦住了他,“前辈,一起去喝酒好吗?”

不等他回答,沈宸又笑眯眯地说:“你明天傍晚就回c城了,下一次合作不知道还要到什麽时候,我们公司有很多s,很想借这个机会见一见偶像。”

“好意心领了,可今天我有些累了。”陆禾转身拿大衣,毫不犹豫的回绝。

经纪公司和所置产业都在c城的他,很少接s城的工作,对於s城这些後辈,他不但都不熟悉,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叫不出。自认性格慢热的他,并不喜欢和陌生人多做接触,何况一群初入行的年轻人打打闹闹,他如果去了,只会让他们感到拘谨,反而破坏了气氛。

一般识趣的人,这时候都明白该知难而退了,沈宸却突然拽住了陆禾的手臂,换上副哀求的表情,继续穷追猛打:“去吧,去吧!我们可是你忠诚的fans,一直在追随你的演技呀!”他举起一只拳头夸张地吼著,脸上的热情和相似的手势,难免让陆禾恍了一下神。

陆禾示意他松手,终於点了头,“走吧。”

到了酒吧,陆禾才发现之前的担心完全多馀,s城声度的这些後辈,都像沈宸一样爱玩爱闹而且人来熟,见到他不但毫不拘谨,还包围上来问题层出不穷:

“哇哇,前辈,请问您配h戏的时候,怎麽用喘息给对手讯息呢?”

“陆禾前辈,感冒了,在录音室忍不住打喷嚏怎麽办?”

“您的声音靠什麽保养?一定有独家秘方吧?”

“垃圾们,你们是蚊子还是苍蝇变的?只会嗡嗡嗡,嗡嗡嗡!”沈宸扮演起陆禾的经纪人,连忙救场,“陆禾前辈是来接受我们的崇拜的,今天他只喝酒,不接受任何采访。”

陆禾笑了笑,随便沈宸怎麽夸张地抬高自己,任由他们耍酒疯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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