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死,不足为惧,不屑鄙视的开口道,“金恒,是我又如何,你现在能拿我怎么样,还不是如乞丐一样匍匐在我的脚下,是你自己愚蠢,你看现在这镇上所有的人都讨厌你,你就是要饭也没人愿意施舍,我今天还好心的将你娘的骨灰带了出来,老爷说了,你娘那样的身份是不配进金家的祖坟。”
小喜说着,便将那骨灰盒啪的仍在了金恒旁边。
“我杀了你!”饿了几天的金恒也不知哪来的力气,一跃而起就要咬上了小喜的手臂,死死的咬着不松口,几乎使出全身的力气。
“啊......你给我滚开......”小喜发出凄厉的喊声,最后将金恒给踹了出去,可手臂却被咬掉了一块肉,小喜脸都扭曲了,直接上前使劲的踹金恒,直把金恒打的进气少出气多,才罢手,他知道现在还不能擅自将金恒给弄死。
吐了一口唾沫,小喜这才大摇大摆的离去,只是因为手臂被咬掉了肉,脸色苍白无比。
金恒在小喜离开后,爬着将那骨灰盒抱在怀里,紧紧的抱着,仿佛是他现在唯一的支撑,眼神灰败无神,心如死灰,他已经绝望了。
金恒躺在地上,眼睛望着天空,觉得自己已经快死去的时候,突然听到悠扬婉转的歌谣,“左手锣,右手鼓......”这样清脆的歌谣从孩子们的口中传出,让人的心突然注入一丝的清泉。
金恒还记得小的时候,他娘是戏子,喜欢唱很多曲子还有歌谣,那会儿他每天晚上都听着娘唱的曲子睡觉。
后来娘去世,爹对他不管不顾,再长大,他也不明白,十来岁的时候,小喜来到了他身边,告诉他,只要他做出一些轰动的事情,金老爷就会注意他这个儿子,然后他就信了......
如今想来多么愚蠢。
不!......他不能死,他记得娘临终前不舍的望着他,摸着他的头道,“恒儿,要开心幸福的活着。”
想到这里,金恒眼角划出一滴泪。
中午时分,宋诺买了两个包子,然后拿了几块点心,来到金恒脚边。
金恒以为又是哪个人想来嘲讽他,并未抬头。
宋诺看了他一眼,然后将手中的东西放在金恒身边,什么都没说,就离开了。
宋诺心想若是金恒是条汉子,无论多么艰难都能坚持下去,若不是,他说什么都毫无意义,而他要救的是一个有坚韧心性之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相信他经过这一天,也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该舍弃的。
金恒看到脚边的东西,微微一愣,抬头看去,看到那个身影时,心狠狠一颤,更是有些不敢相信,那是宋诺,那个哥儿......此时他觉得宋诺那背影那样的挺拔,阳光照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铎上了一层明亮的光晕。
他眼中酸涩,在他众叛亲离的时候,没想到能对他伸出援助之手的竟然是宋诺,他曾经还“欺负”过他的夫君,此时更是羞愧不已。
......
点心铺的生意火了起来,宋严浩一开始忙不过来,江希在旁边指点帮忙,一点点的,宋严浩也上手了。
只是店里太忙,还是有些忙不过来,宋诺就想为宋严浩招一个店员,帮着他,其实他还抱着给大哥找媳妇的心思,这一家人为了原身整天在外做活,大哥也这么大了都没成亲,自己占了人家身份,自然要尽一些义务。
当招聘启示再一次贴出去的时候,这次来的人更多。
筛选了好久,宋诺不怎么满意。
当看到纸上的名字,宋诺眉心一蹙,“沈兰”,是个哥儿,他和沈美花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兄妹的话,两人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眼前这个沈兰,一袭粗布素青的衣衫,头发用一个木簪子别在上面,长的秀白洁净,虽然不是多么让人惊艳,但也不让人讨厌,整个人干净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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