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2 / 2)
我:哈哈哈哈哈哈哈——
*
以及,如果国家有技能树,老朱肯定是狂点农业那一类的。
有大臣让他开银场,他:“银场之弊,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不可开。”
然后。
你以为报产量就行了嘛,没有的事。
广平府吏王允道说:“磁州临水镇地产铁,元时尝于此置铁冶都提举司,总辖沙窝等八冶,炉丁万五千,户岁收铁百余万斤,请如旧置炉冶铁。”
老朱表示:“今各冶铁数尚多,军需不乏,而民生业已定,若复设此,必重扰之,是又欲驱万五千家于铁冶之中也。”然后,将王允道“杖之,流海外”
()
所以,导致我一直怀疑,穿越者跟他说倭国那边有银矿,他真的会愿意攻打吗()
*
在明王朝统治早期,明廷规定用粮食来呈交土地税,全国税额总说接近2950万石。在理论上,2950万石永远是最高限额。在整个明王朝统治时期,都不应该突破此限额。基本税率经常下降,很少上升。
在2950万石中,有1200万石由地方政府支配,作为官俸、行政费、抚恤金和养老金之类、赈济费、官府学校费和地方粮仓储存费。另外800万石,主要在政府花费
——《中华族群的进化》
*
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馀万石
——《明史》
*
给民间承包矿场,参考宋朝:
即许雇募人工采打,或召人户开采,应一行用度以至灯油之类,并许召保借支官钱应副,候烹采到宝货,先行还官外,余充课利
——《宋会要辑稿》
诸处新坑有用官钱令坑户开发去处,若至矿宝浩瀚,还纳官钱了当外,有矿宝,除填纳,不问多少,并系元管开发新坑户卖钱入己,显属侥幸。今相度诸路坑场,如有坑户系用官钱开发坑垅,若遇矿宝,除填纳官钱了当外,有剩钱分给施行
——《续资治通鉴长编》
(顺便,大宋除了承包矿场,还承包了盐井、盐场、酒坊、醋坊、茶园、茶场、矾场、坑冶、河渡、集中屠宰场等等)
*
设宴犒劳即将扬帆出海的蕃商、海商这个:
或遇发船众多及进贡之国并至,量增添钱数,亦不满二百余贯,费用不多,所悦者众
——《宋会要辑稿》
*
第177章 卧槽!老皇帝让武官随便搬他的私库!
皇帝经费大放送。
包括只是武官们那些关于火器的奇思妙想,也拨了不少经费来给他们实施。
而袁尚书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反对的话,看表情也看不出来他是赞同还是反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