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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一开始,寧文秋就发觉,班上总有几个早自习姍姍来迟的同学。

严格的班级导师规定,每天早上七点半必须到班,倘若没准时到,就会被记警告。

大多数人都在走进教室时都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可以感受到他们为了赶在打鐘前踏进教室而做过努力。但就是有一个人,每次进教室时都怡然自得,身体乾爽、呼吸平缓,似乎还在楼下慢慢排队等电梯,踏着悠然的步伐走入安静的早自习之中。

寧文秋从其他人口中得知,这个人叫做湛闻黎,已经是迟到惯犯了。不过学校里迟到惯犯多的是,这并没有引起寧文秋的特别注意。

时间不停的走,不知不觉高二已经过了一半,班上同学早就打成一片,也对彼此有一定的认识。差不多在这个时候,湛闻黎在班上被贴上了一个标籤——「瞌睡虫」。湛闻黎虽然长得很冷淡,但个性其实很随和,脾气也很好,长的很帅所以在年级里人气很高。唯一可以说算是缺点的部分,就是太爱睡觉了——几乎每堂课都只能看见他的后脑勺!上课睡,下课也睡,一天当中清醒的时刻可能只有中午吃饭时间和需要换教室的时间。

「湛闻黎,你怎么总是这么爱睡?」有朋友好奇地问他。

湛闻黎懒懒地抬起眼皮,语气理所当然道:「因为很睏。」

寧文秋路过听到这段对话,忍不住噗哧笑出声。这不是废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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