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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商每季提供的衣服是自己拿回家的,其他很多东西都是许惊涛擅自给他买的,记住了他偏好粉色,便一根筋地见到粉色的东西就往家里搬,需要买个什么,也都是有粉色的最优先考虑。这么几年下来,即使没有如李铭当初考虑过的翻新改装,这整个屋子里黑白灰的家装基调,也几乎快被各种粉色淹没得看不出原貌了。粉丝们都笑话他的粉色强迫症越来越严重,只有他自己反而会因为这标签哭笑不得。

思忖着大约许惊涛还能用得到的东西,李铭都没有带走,即便如此,行李也还是多得让人头疼。许惊涛看着李铭从卧室衣柜两人混挂在一起的衣服里,将他自己的一件件挑出来,工程量实在庞大,于是建议他说,“就把最近穿得着的带上,其它的以后再慢慢拿好了。”“一次搬完就算了。”李铭随口回答,手里也没有停下,“我在家的时间也不规律,没什么时间一趟趟地搬家。”许惊涛不再多言,帮着他一起把衣服折好放进行周转箱,然后再把放满衣服的箱子搬到客厅里暂放,趁着李铭不在,偷偷把沙发边的数码相册塞进了夹层里。

行李全都打包完毕,客厅里已经堆了五六只箱子,和李铭来时只带了那两只小行李箱就进门,真是天壤之别。许惊涛夸张地一屁股坐在箱子上,捶着腰说,“帮你搬家累惨了,这么多东西都是哪里冒出来的?”李铭噗嗤笑出来,“我也想知道呢,一大半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的,等我发现的时候,你都说是家里早就有的,还笑话我没记性,现在你的记性也不好了,自己买的东西也都不记得了。”

一边搭着许惊涛的腔,李铭一边从衣柜的抽屉里拿出了结婚时的婚书,两个男人领不到结婚证,婚书也不过是为了郑重。这老式婚书中的证婚辞,是许家德高望重的大伯用楷体在红底金粉的贴子上亲手写就的,透着古朴庄重,主婚人、证婚人、双方父母、两个人的生辰八字全部一目了然,下面签着两人的名字,亲亲密密地并肩靠在一起。

李铭褪下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和婚书一起交还给许惊涛。许惊涛接过,仔细打量那枚戒指,在李铭手上戴了四年,却仍光亮如新,一丝划痕都不见,拿在指尖把玩一阵,他的体温分明还在,却很快就凉了下来。许惊涛笑着说,“好可惜啊,还很新呢。”“熔掉重做别的,也不浪费。”“就知道你要这么说,吝啬鬼。”许惊涛埋怨一句,也褪下了自己的戒指,和李铭的那枚一起,放进戒指盒里收好。“哎,要是你的粉丝问你一直戴的戒指哪去了,你怎么说?”许惊涛忽然问,李铭愣了一下,皱着眉头干笑,显然是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不会有粉丝当面问这么八卦的问题吧。”“也是,”许惊涛点点头,忽然心血来潮地坏笑,“回头我披个马甲去煽动她们问。”李铭“切”的嗤笑一声,知道他不可能做这么没谱的事,压根也不将他的玩笑放在心上。

“婚书也还是新的呢,也作废了呀。”这段婚姻,约束了两人这么多年,直到结束,许惊涛才第一次将那张压箱底的红贴仔仔细细地看完一遍,打趣地说,“其实我大伯还挺有文采的是吧,写的什么之乎者也的,我看都看不懂。”“大伯是语文老师嘛,他写文言咱们都看不懂。”李铭一边安慰他,一边也凑近粗略扫了一眼,只看到最后一行的八个字,便收回了视线。

那上面写:信之此书,百年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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