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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说什么?”
“就是啊……”胡杰克特意压低了声音,用上了街边算命人的语气,“那姓安的,你注意观察了他的脖子不?”
尤纪插话了:“j哥,你好端端的盯着别人脖子看干嘛?你当那是武汉精武鸭脖,看一眼馋一眼啊?”
胡杰克反驳:“我说的是正事,你们得相信哥的眼力!姓安的脖子上好深的红印子,经哥专门看片鉴定,那可不是蚊子咬的!哪有蚊子咬鸭脖啊,苍蝇叮还差不多!”
寝室一片死寂。末了,还是尤纪做了总结性发言:“那是……吻痕?他其实有相好了?”
胡杰克敲了敲墙壁,小声问:“院花,你怎么看?”
“……院花?莫院花?”
“……院花?你睡了?”
“……真睡了……?”
在黑暗中,莫悱不做应答,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压下所有的思绪,他听着“salome”的心跳,迷惘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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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斯塔西亚的标志性装束,便是纯白西服套装。两年来,无论群夏秋冬,他皆一身素净、庄重谨肃,在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之余,古板无聊得过分。
然,也有好事者疑问,在九月中旬、天气仍热的时候,他被全套正装裹得密不透风,不嫌热?
虽说安纳斯怕的是冷,但热,还是要热的。即使上学放学都有冷气充足的豪车接送,所居住的高档饭店自然有功能强大的中央空调,不必担心温度是否适宜,可他好歹也要自己走两步,所以在莅临了莫悱那没空调的宿舍后,他登时闷出了一身的汗,没多考虑就拉扯自己的领口,让风能透点进去。
可他在把礼物交给莫悱,坐于靠背椅上,与莫悱静谧对视后,突然想起一件事——
——脖子上的痕迹!
刹时心慌。可安纳斯是经历过大世面的人,表情并不动乱,选择了拔腿就走,即相当于溜之大吉。
现在,在枫羽市城中心、湖中岛上的五星级宾馆莲景饭店,安纳斯大踏步于双子星式大楼的a座六层走廊,神色阴沉,一路上用牙尖狠顶下唇,烦躁的扯下ferragamo浅灰色领带,暴殄天物的将它塞进了垃圾桶,即也是抛弃了dunhill那款镶嵌了蓝钻的铂金领带夹。
临近他所居住的606号房间,安纳斯简直想豁出一切,用54式重机枪扫鬼子似的,将606室的门打成个马蜂窝,顺便将606室内,那个神经扭曲的疯子打成血肉模糊的破筛子。
可站在606室门外,踏于法国欧尚地毯,安纳斯再怎么杀意满腔,也由不得自己大吼一声破门而入,一枪砸出那疯子的脑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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