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两鱼交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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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有许多敌手的产生是说不清原因的。
——龙若海的实践
龙若海未到重案大队上班之前,戈乔华是整个重案大队最为风光的‘三有’人材。一是有背景,二是有文凭,三是有实绩。说真的,人在世上混,总要有点实力才行。
重案大队里,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的人并不多。虽然许多人都有骄人的实绩,但提到文凭就要泄气。王大为算是强者吧,只是个初中毕业生。
那个年代的警察,科班出身的不多。大部分是从工厂和退伍军人中招收。就连大裁军那阵子,转业了大批干部到公安机关。文化程度高的人,也不算多。
重案大队虽然也有一些科班出身的刑警,基本都是警察学校毕业的学生,只是中专生而已。象他这样的大专生并不多。‘小诸葛’算上一个吧。偏偏这小子玩心十足,单纯得象一张白纸。
他对仕途的追求,完全没有放在心上。这样一来,就让戈乔华产生了一种非常自负的心理,新一轮的干部选拔对象舍我其谁!再加上两个支队长对他也是青睐得很,时时处处都在刻意地将他作为后备干部来培养。时间长了,大家也就默认了他的独特地位。
此时的他,眼睛正盯着桌子上的一张《宁淮日报》在看。今天的报纸上刊登了一篇通讯报导,题为《他有一双火眼金睛——宁北抢劫杀人案侦破记》。文章的主人翁当然是龙若海了,这让戈乔华的自傲情绪大受打击。
那个叫唐迪庆的记者,确实也很是辛苦。从省城赶到了宁北,偏巧龙若海去了曹里镇。再想追着尾巴赶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市区。
新闻是有时效性的,必须抓紧时间发表才行。不过除了没有采访到本人,欠缺一张主角的特写照片外,其他的素材都已经采访到位。唐记者也没有再固执己见,直接就回了省城。
为了增加感染力,一篇文章当然是写得花团锦簇,将龙若海夸得是天上有,地上无,很是赢得了不少读者的眼球。假如他能再多上一张龙若海的特写照片的话,肯定还会赢得同一采访组那个‘冰霜美人’的感谢。
看了报纸,戈乔华越看越不是滋味。自己出差一个多月,辛辛苦苦地将一名杀人犯抓了回来。本来以为会在支队领导面前大大出一回彩,为自己的仕途再增添一点积分。却没有想到,一切的风光都被这个新来的家伙夺了过去。
才到大队这么一点时间,就立了两次三等功。再又连破两起杀人大案,让人不得不兴起防范之心呵。这小子也是公安学校出来的,文凭上一比,自己就失去了优势。实绩上再让这小子占了上风的话,自己的地位就要受到挑战。
他感觉得到,自己在重案大队的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眼珠子一转,就把主意打到了‘小诸葛’的身上。他起身跑到了王大为这个探组办公室,嬉笑地说道: “‘小诸葛’,听说你最近吃了一回鳖,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呵?呵呵。”
“咋了,想取笑我是吧。不就是说了龙大哥一声‘黑鱼’吗,有什么吃鳖不吃鳖的事。你姓戈的又是什么好鸟,我还不知道吗。”‘小诸葛’也不是个善茬,对戈乔华的挑唆,当然是一听就懂。放在以前,也许还会咐合着一起去整龙若海。
现在不同了。从宁北回来以后,他就真的把龙若海当成了自己的大哥。对于戈乔华的挑唆,他有点不以为然,立即大大咧咧地给顶了回去。
“哪里,哪里。我是关心你,才想问你是怎么回事的呢。你这小子怎么变了样!一点也没有以前的血气啦。”戈乔华一看话不对味,连忙打了两个‘哈哈’就算结束。
没有想到去了一趟宁北,这个平时总跟自己是一党的‘小诸葛’,竟然会成了龙若海的小兄弟,他越想越不是味道。越是这样,越要赶快把这个姓龙的给压住。不然的话,以后的风头,就全是这个龙若海的喽。
龙若海精神焕发地从支队长办公室出来,往重案大队这边走了过来。戈乔华笑呵呵的走到过道里去,主动伸出双手表示迎接。最熟悉他的‘小诸葛’,当然知道这位老兄不怀好意。
不过,他对龙大哥有信心。也有点恶作剧的想看戈乔华的笑话,故意不予点破。谁让他刚才想把自己当枪使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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