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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不了好东西……谢谢你了我还是不要了。”
叶雨桐一定要送他:“就是给你买的,年轻人的短款,我们家没别人能穿。”
叶老师还一定要看他穿上。程宇把警服大衣脱下来,换成了皮夹克,再戴上警帽儿,皮衣大小正合适,下摆卡在腰上,露出笔挺的制服长裤和腰上拴的警棍、手铐、多功能刀,这一身儿,演电影似的,甭提多有范儿了!
叶老师瞧着程宇那帅模样儿,心里特喜欢,脸红红的。
程宇反而尴尬了,歉疚了,觉得这世界整个儿颠倒了。
叶雨桐是那种典型的北京姑娘,对待感情开朗大气,不扭捏不做作,又懂点儿小情调。钱,咱赚多少花多少,不抱怨不嫌弃;人,看上了就不想撒手,认定了就卯足力气疼爱。
叶雨桐还忍不住问:“程宇,你是跟谁都这样儿么?”
程宇:“怎么样?”
叶雨桐:“就是……特冷。我觉得你这人,都不会笑,说话也一板一眼的。”
程宇:“……我习惯了吧。”
叶雨桐笑着自己给自己打圆场:“可能你们当警察的都这样儿吧,职业扑克脸似的。”
可是她那天第一回见着程宇,从那栋楼里出来,脸上都是灰,嘴角却是弯弯的。那种遍身沾染荡涤着污垢与尘埃却满脸发光的感觉,英俊到惊艳,她一下子就被那个笑容迷住了。
那时有个男的跑上去给程宇掸衣服,掸头发,整衣服领子。那俩人明明是有说有笑的,特别亲近。
叶雨桐就看见程宇在她面前笑过那么一回,对着另一个男人笑,然后就再也没笑过。
也该着叶老师这场恋爱谈得缺乏运势,程宇也倒霉,这崭新崭新的皮夹克穿上没两天,就糟践了。
这天程宇接到报警,谁谁家的儿子持刀管他老子要钱,不给钱就砍人。他跟潘阳到了居民楼里,猛敲大门,敲了半天终于开了,一个男的挥舞着菜刀就冲出来了!
程宇赶忙一手护住他身后的潘阳,当胸一脚,收着力的,想把这凶残的家伙踹倒。
这家伙还挺胖,一肚子肥膘!
程宇一脚踹在一坨猪膘肉上,皮鞋竟然陷进去了,又弹出来,把他自己往后弹了一大步!
菜刀男血红着眼睛,刀已经砍过来了。
若是平常,这家伙就算是千手观音,同时挥舞七八只菜刀,也不是小程警官的对手。但是旧式红砖小楼的楼道里空间太过狭窄,身手完全施展不开,俩小警察同时后撤,没地方儿可撤,于是一个顺着楼道往上跑,一个往楼下跑,躲那把凶恶的菜刀。
菜刀男偏偏就往楼上追过来了,照着程宇后背上就是狠狠的一刀!
哗啦啦——
程宇倒是没事儿。
皮夹克的后身儿通透了,劈开一道直线大口子,后脊梁露出来了!
程宇那晚儿甭提多狼狈了。
叶雨桐打电话过来问:“周末跟我爸我妈吃饭,你想吃什么?你挑个馆子。”
程宇赶紧说:“你父母想吃什么都成,我随便。你们挑地方吧,我买单。”
叶雨桐特意叮嘱说:“你记得把皮夹克穿来,让我爸我妈高兴高兴。”
程宇:“……一定要穿那个啊?”
叶雨桐:“那衣服是我妈跟我一块儿给你挑的,特意给你买的,穿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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