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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鼠标移回原告举证的地方,另起一行,打个括号,里面写‘证据1原件、证据2复印件留存案卷,证据2原件退还原告’……”

“等等,”被告像小学生一样高高地举起手,“为什么要把结婚证的原件留给你们?难道不应该还给我们么?”

“离婚的案子是这样的,两位的结婚证我们得收着,如果判不离就还给你们,如果判离了我们就收走留案卷里了,听明白了吧?”见方泉已经自觉做完被告的相应记录,易钟明继续问了下去——

审:双方当事人有无新证据提交?

原:没有。

被:没有。

审:原告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原:没有。

审:被告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被:没有。

审:接下来由法庭向双方当事人提问:请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是初婚?

原:是。

被:是。

审:婚后是否育有子女?

原:没有。

被:没有。

审:有无夫妻共同财产?

原:有存款x万元,生活物品若干。

被:原告所述情况属实,我们有x万元存款,若干生活物品。

审:请问原告具体与被告是何种亲戚关系?

原:我的母亲是被告父亲的堂妹。

审:被告,原告所述情况是否属实?

被:属实。

审:请问原告何时与被告分居?

原:201x年x月,至今没有回去过。

审:被告,原告所说的是否属实?

被:不属实,上个月我父亲过生日的时候原告曾回来小住了几天。

审:双方当事人结婚以后居住何处?

被:我和原告同我的父母住在一起,没有单独买房。

原:被告所述情况属实。

审:双方当事人的职业是什么?月收入是多少?

原:我是小学教师,月收入五六千……

“喂,给我表述准确一点啊,用阿拉伯数字,后面加‘元’。”

“哦……”

原:我是小学教师,月收入5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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