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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市场,夜市中包含夜场,夜场也属于夜市一部分……白马非马,中文很深奥的,不用在意太多啦。”叶小弟毫不在意挥挥手,说完兴奋搓手:“嘿嘿。其实我早就想去看看午夜场了,不过就是我姐不肯。”

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扫过来一眼,呵呵笑:“是男人就要去夜场,其实这有什么的,看过也无非就是那么回事。女人家家就爱大惊小怪的,我妈也这样儿。”

这司机年纪看起来也不大,显然和叶小弟更有共鸣。

安东尼斯见此也不再多说什么,国外本来就崇尚自由发展,在西方人眼中,你已经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长辈就没有再继续引导你的必要。

更何况安东尼斯本身也属于比较随心所欲那种性格。就算有人在他面前跳楼,他也照样能笑眯眯的旁观得津津有味,不关自己的事情,自己何必管别人那么多?!

两个大小男人就这样一起奔向夜场狂欢,小的纯粹是去涨见识,大的那个有什么目的倒是没说出来。反正绝不可能是单纯贪玩那么简单。

而另外一边,叶霜虽然知道安东尼斯有几分身手……档案上有标注清楚,业务拳击赛冠军……再加上韩初的关系保证,相信自己弟弟也不会被人玩脱拐出去卖了。

但是毕竟家里熊孩子深夜不归家,当家长多操心几分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基本上叶霜在家里是边看电视边保持一小时一个电话的频率查岗。前面几通电话叶小弟躲到二楼包间厕所回拨,没有被发现问题。但是到快0点时的最后一通电话里,总算让叶霜听到夜场喧闹沸嚷声。

于是直到此时才知道弟弟去了哪个“夜市”的叶霜顿时愤怒:“叶枫你胆子够肥啊!”

叶小弟哭笑不得,忙卖萌讨好:“姐我错了,但是托尼喝醉了,我这边实在搬不动,你能不能过来接我们下?!”

“喝醉?!”叶霜磨牙:“去那种地方还敢喝醉,你管他去死,随便丢街边就可以了!”

说归说,叶霜边打电话同时还是边套上外套准备出门,还好今天才是第二天,要到明天午夜自己才会切换性别,否则她恐怕只能是麻烦姚知行去接人了:“地址?!”

叶小弟报出两人所在夜场位置,叶霜出门拦出租,等车花了二十分钟,赶到地点的行车耗时同样二十分钟……这件事情让她充分认识到有辆代步车的方便和必要性,尤其是在半夜需要出门时。

嗯,现在钱钱略微有点剩余了,再接几单就先去买部车。

……

叶霜基因优化后堪比女大十八变,原本的清秀小女生不知不觉变成小美女,虽然还没惊艳到让人走路撞电线杆的地步,但是丢到人群里还是属于惹眼的那种。

夜场气氛通常比较狂热,在酒精和快节奏激昂乐曲渲染下,人们很容易放开束缚做些平常不大敢做的事情,比如搭讪调情之类。

叶霜一进夜场就按照叶小弟之前所说位置走去,路上至少碰到四五个醉鬼自以为潇洒搭讪,前面几人还好,目不斜视拒绝一声让开就好,最后一个可能属于小有脸面人物,性格也比较自傲,被叶霜拒绝后一个响指……声音太小被舞曲声淹没,再恼羞成怒吼叫,终于喊来一帮兄弟围过来打算把人强行留下喝一杯。

夜场中这种事情显然屡见不鲜,权势脸面在一群醉鬼中也不好使,所以来英雄救美的白痴一般是没有的,人们更习以为常的反应是让开空间后在旁边鬼叫看热闹,少有的清醒人士则明哲保身坐在偏僻角落冷眼旁观……又不是认识的朋友,谁会那么无聊为个陌生人和一群已经喝大的无理智酒鬼叫板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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