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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爱我们,我们周围的大人爱他们的身分爱得看不见我们。
於是,我们被爱遗忘了,在寂寞之下,我们放纵疯狂隐忍,度过一个别人无法想像有多空虚孤独的儿时跟少年。
真的是缺爱缺疯了,稍长大後,等我能离开那个地方时,我才想用一个正常人的身分去疯狂地爱一个人。
那个人叫李越天,但後来我失去了他。
真可惜。
我原以为我会爱他一辈子。
可是,我们还是败了。
你们看,李越天是一个天之骄子。
他比我幸运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家族的所有人都爱他,都为他骄傲,甚至他的兄弟,都为他自豪。
就是这麽一个人,跟少年後想做一个普通人的我相爱了。
我缺爱缺疯了,所以我竭尽全力去爱他,发了狠地把骨子里最卑微的细胞燃烧贻尽,只为好好宠著他,让他永远离不开我的身边。
可是,可是……人都是禁不得宠的,我的爱,他也觉得是可以糟蹋的。
所以我们败了,不是败在他不够爱我,而是败在他轻忽了我。
可是我能说什麽呢?
爱与伤害之间,到最後,除了认输,那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又有什麽办法。
但是,庆幸的是,我得了聂闻涛。
一个从小就跟在了我身边的穷孩子……在垃圾山里长大,每天都吃不饱,眼睛凶狠暴厉的一个小流氓。
尽管如此,我也记得他用脏手送我洁白的花,像狗一样尾随我回家。
後来我想,如果不是我们长大,他会用这种卑微的方式跟随我一辈子吧。
只是,後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身分悬殊,於是他把我驱离开他的视线,用他自己的方式成长,成长为一位能暗暗爱著我的人。
这挺好。
所以,後来我什麽都没有了,我连自尊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在。
他很沈默,跟少年时那样,用那双总是黑得有点像秋夜蓝天的眼睛看著我,什麽也不说,但他的眼眸里,只倒印著我的影子。
就好像,我的样子,就是他的全世界。
是的,我是他的全世界。
後来,他是我的全世界。
所以,他跟我,成了我们。
<一>
「你怎麽还不去上班?」我死命招惹他,爬他背上,看著他擦昨晚我吐了一夜的地板。
他驮著我,一句话也不说。
好吧,我知道,昨晚跟吴起然多喝了几杯,还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不高兴是应该的。
可是,身体再不好,我也是个大男人啊,高兴了肯定得多喝几杯,何况还有吴起然那龟孙子在,我肯定不能落他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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