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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却在人群里搜寻那个答应来送机的人。
朋友们以为他恋恋不舍,玩笑道:“崔大公子,作为即将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有没有临别赠言对后辈们说的?”
崔舜华笑而不语,机场高高的玻璃窗倾泻下今年冬日难得的好阳光,他站在那片光明处,看到她走进机场大厅,四处急急张望,就像当初,在他这一生最好的那几年时光里里,每一次相会的情景。
“小丫头傻不拉几的,还真的来了,真的要与我吻别吗?”他怕自己泄露出丁点情绪,大步上前将她搂紧在怀里,竭尽全力玩笑。
“辰辰,过了今天我就要开始全新人生了,如果有一天忘记了你,不要怪我。”他说。
自你别后,我在回忆里一睡不起,到如今,总算有勇气告辞而去。辛辰,忘记你大概是我这后半生最大的难题,而我只能独自尽力。
其实作为已经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他确实有一句临别赠言要告诉后辈们:不要,千万不要在二十岁的时候许诺一生,因为那会成真。
作者有话要说:种马党一定在找材料准备扎小人诅咒我,别这样啊亲,还没虐到哥哥呢,说不定舜华哥哥比起他来不算惨呢!
第五十四章
《情与谁共》番外之君子好逑
一个男人若是眉眼嘴角稍有一处神似沈远,周素都会想方设法睡了他。
沈齐风站在她面前向她朗朗微笑时,一身剪裁漂亮的手工定制西装紧紧裹在肌肉匀称的一米八五大高个上,年轻英俊的脸轮廓深刻清晰,活脱脱一个当年正年少时的沈远,周素仰着头看着他,感觉到似乎是细微的电流,沿着脊椎骨一路攀升,整个背都是麻的,如千万小蝴蝶展翅飞出体内的感觉,一时之间连呼吸都显得困难而奢侈。
而沈齐风磕磕巴巴的,把能表现自己风度翩翩气质出众的中文都说完了,那位他一见钟情的东方姑娘还是眼神直直的盯着自己,对他的话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不知这情况是好还是是坏,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碰了碰她脸,少女脸部肌肤细腻的触感,让他的指尖像是要融化进去一般,他僵着手陶醉的呆在那里,周素却被他这一碰回过神来了,“哦”了一声镇定的说:“欢迎欢迎!谢谢你来参加我哥哥的婚礼,请里面请!”
沈齐风囧了,挫败的用英语嚷嚷起来:“我刚才说了那么多中文,难道你一句都没听懂吗?!”
周素也囧,她刚才心思不纯,只看到他性感的薄唇一张一闭,压根没注意他在说什么。
沈齐风就从头开始重复:“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是吧?!”
周素连连摇头——不可能的!这样的男人她要是睡过哪怕一次,一定都不会忘记的。
“相逢何必曾相识,”沈齐风聚精会神,直着舌头力求字正腔圆的热切说道:“我们认识一下:我是沈齐风,诗经里的那个‘齐风’。”
年轻的笑容显而易见的得意着,尽管他的中文发音真的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周素却心头一动,“齐、风。”她下意识的念了出来,“齐子由归,曷又怀止?”
既然终身已定,又怎能再情不自禁?
她一时恍惚,低低的说:“你的名字很好。”
沈齐风当真以为是在夸奖他呢,激动的要跳起来,上前一步握住周素的手,力道轻了担心她抽手而去,手指一紧立即又怕捏疼了她,顿时感觉手里握了一块极品羊脂玉一般,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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