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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我很愤怒,于是我谋划了那场起义。我带着我的军队,我的臣民,我的家人,浩荡荡杀回了长安,重新拿回了属于我的东西。

可笑的是我那父皇,即使已经年老体衰疾病缠身久卧病榻,还不忘为他的爱子谋一份出路。

而他宠爱的那人呢,早就伏在我的脚边,抛弃了作为皇室的英魂和傲骨,祈求我给他一条生路。

真是个废物啊。

我从来不是什么仁慈之辈,放虎归山更不是我的风格。为了名声我勉强绝了亲自动手送他们母子俩上路的心思,只让他们给即将入土为安的老皇帝陪葬,也算是全了他们这些年的深情厚谊。

而他们呢,哭喊的更加厉害,口口声声说着无情无义的话,将我那父皇气的头目充血,即将升天。

久病床前无孝子,平民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本就无情的天家呢。

到最后,这对母子被我草草了结,而真正心甘情愿的为老皇帝陪葬的,是我的无能而软弱的母后。

她爱了这个男人一辈子,为了他,母后放弃了自由,放弃了权利,放弃了自己的儿子,每日幽居于深宫之中,只为了每月能见到那人,能得到他的一点点关爱。

她从不愿将注意力分给他的孩子,一开始是这样,最后仍是这样。

我还记得当时父皇的表情,有震惊,有感动,有愧疚,有感激,有不耐。

独独没有温情和爱意。

这就是父辈的可笑可悲的爱情。

或许是他们这段混乱不堪的感情对我的影响太深,让我对爱之一字避如蛇蝎。我从不认为我可以爱上一个人,也不认为我会为了一个人神魂颠倒失去理智,即便当初和白连宇纠缠不清时,我也没有全然深陷进去。我再怎样宠爱她他,再怎么包容他的性格他的无礼,在我的内心深处,仍有一份理智存在。而事实也证明了,我对他不过是一时的兴趣,当兴趣消失了,那种水性杨花心机深重的货色,也就入不了我的眼了。

爱情这种东西,我是不会去碰的。

年纪大了,一时间竟扯了这么远。我这几年格外喜欢回忆前尘往事,回想起当年在宫中读书的日子,回想起初入江南的愤慨往事,回想起母后殉葬时的场景,而我想的最多的,还是当年和沈清霭同游江南的趣事。

那时的清霭,天真烂漫不谙世事,只是个初入尘世的小公子。小家伙聪明过人博闻强识,与他同游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可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已经离我太远了。

说起来,自从十年前清霭离开长安,我们就再未相见。听说他一直隐居于小竹山,替他师父守着那一方净土。

我也算是看着他逐渐成长的。刚下山时的清霭活泼灵动,是王府中有名的机灵鬼,小孩子随性洒脱,却又斯文有理。十五岁的少年最是鲜嫩,笑起来阳光可爱,很是招人疼爱。上了战场的清霭逐渐变得成熟沉着,收敛了少年活力的他如同一把暗藏锋芒的利刃,总能给予敌人致命一击。成长后的他更加的温柔和气,浅笑嫣然,便是道亮眼的风景。

明明是同一个少年,明明只有五年时间,却让这个活泼的小少年变成沉稳温柔的小公子,截然不同的两个性格先后出现在一人身上,却又都是那般风华绝代。

只是这个人。也离我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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