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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他不想再听他们讨论了,蹲下去继续看后勤部,它蜷缩成一团,皮毛都松弛了,他想如果它死了,能看见他就好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死了没有,他只知道自己出不了这栋房子,也碰不了物质性的东西,他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说,一个人一生中会死三次,第一次是脑死亡,意味着身体死了,第二次是葬礼,意味着在社会中死了,第三次是遗忘,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想起你了,那就是完完全全地死透了。

他觉得自己的第一次死亡还没有到,但是好像又确确实实地到了第三次死的透透的地步了。

他的情人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再也没有任何人记得他了,他们甚至都不能发现他和冒牌货有任何不同。

那对小情人的讨论到了高`潮,一者坚持要带,一者坚持说喝酒伤身,两人小小声地争执了一会儿,结果不知道怎么就激烈了吻了起来,他偏着头看着阳光,骂了一声狗男男,然后才发现其实自己已经麻木了。

四五年了啊,他想,看着太阳,以前他对着太阳眼睛很疼,现在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那种光亮让人疯狂,让他剧烈地渴望把后勤部勒死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再背了一次结尾,站起来回书房了,他打算把最后一页再读十遍,因为那对狗男男亲到情难自已已经在地毯上滚起来了。

第2章

卞白贤是个人的时候,就不太喜欢周末,一到周末他可能比平时都要忙,各种邀请聚会堆积在一起,能把他烦死了,现在他成了鬼魂的时候,倒是特别喜欢周末。

他分不清日日月月,却记得住周末,因为到了周末那两个人就会出门,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

他在无人的房子里转了三圈,这房子是他买的,买的时候拿的内定房,位置是最好的,开窗便见人工湖,夏天的时候凉风习习,采光也是一等一的棒,冬天在飘窗上坐一坐,浑身都暖洋洋的。

他从客厅走到卧室,又穿越到了厨房,最后又绕回到阳台,好几年了,他的领地只有这栋房子,于是他已经熟悉了每一块地。

后勤部还在哀哀叫着,他不知道它是不是病了,但是他摸不到它,于是只好坐在它身边看着它,其实他有点讨厌它,都说狗是灵敏的生物,但是后勤部一点也没有发现冒牌货和他有什么不同,每天都开开心心地蹭着冒牌货。

“你要是能看见我就好了。”他轻轻地说,只要有一个生物能看见他就行了,狗也好猫也罢,哪怕是一只蟑螂都行啊,这一年他感觉自己已经慢慢地垮掉了,开始的时候还憎恨情人憎恨父母看不出他的区别,现在他已经什么都不恨了,他只想跟一个生物说说话。

哪怕是死了呢,死了也好啊,变成鬼,只要有东西跟他在一起都好。

他恍惚记得以前,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一堆人,那时候他是少爷,事业有成,哪怕是出柜跟父母闹翻了,那些狐朋狗友也是竖着大拇指说卞少爷,够爷们,来,我敬你一杯。

其实爱情算什么呢,他想,以前他和云默在一起,爱的死去活来,不顾一切地出柜,发誓海枯石烂山崩地裂不分开,但是四五年之后,他看着云默和别人亲热,已经麻木了。

时间这玩意儿能把一切都消磨了,你的意志你的感情你的过去,它一寸一寸地前进着,你无奈看着阳光下的光线,就被它一点一点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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